第297章 证据确凿(1 / 2)

这些,就是李洪亮找到最信任的律师,特地嘱咐李明涛实话实说之后,得到的事情的经过。

对于李明涛的这些话,不管是李洪亮还是杜鹃,都还是比较相信的,毕竟他们自认还算了解儿子,以他被警察带走时候的反应来看,也的确应该是自己都没有想象到这么个事情的发生。

不过说到底,这些也都是李明涛自己的一面之词,就像是《罗生门》的电影中所描述的,当事情的真实已经难以确切的时候,其中的每个人都会以自己清白的视角来对其进行描述。

每一個罪犯都会声称自己是无辜的,但是,证据呢?

这就是这个事情让何洛感觉有意思的地方,如果真的像李明涛所说,那个女孩是诬陷的他,那么对方一步步的精心设计,那就有些可怕了。

因为从现在的证据看来,一切都是将李明涛指向犯罪嫌疑人的,能够证明他清白的证据,却丝毫没有。

从微信的聊天记录上看不出对方有任何的问题,只是普通的回复,没有任何的暧昧。

而在目前的监控记录上,女孩是从家附近被李明涛接走的,酒吧内没有监控,酒吧门口的监控显示女孩是在意识模糊的时候被李明涛扶出酒吧。

至于李明涛租房附近的监控,则更是明显,女孩直接没有了行动能力,被他背上房间——电梯中的监控也是如此。

而在两人身上提取的证据更是指向了李明涛违反对方意志的强迫行为,不但是女孩的衣物被撕烂,有李明涛的生物学痕迹,她身体内也检出李明涛的液体……

至于当时李明涛所认为的女孩的特别嗜好——李明涛身上的抓痕,以及女孩指甲缝隙的DNA对比,加上她脖子,身上的淤痕,都符合对方所声称的强迫证词。

加上警方在“案发”现场,李明涛租住的公寓内提取的证据——如果是在酒店,恐怕许多痕迹已经被清洗,但在那个公寓内,李明涛当天根本没有什么整理,现场到处是两人的DNA以及痕迹……

最后就是聊天记录第二天早上,女孩对李明涛的“控诉”——“我当你是好人,这么相信你,你为什么要这样?”

李明涛则是“恬不知耻”的回复对方:

“可能是我们都喝多了,你太迷人了。”

这一切的一切,都将李明涛“强奸”的罪名坐实,他自己的喊冤,在证据面前,如此苍白无力。

也因此,在胡佳丽方面介入的情况下,李洪亮他们根本没有再为李明涛脱罪的可能性,因为即便是他们相信儿子是被诬陷的,但从所有的证据来看,没有任何能够佐证李明涛的清白。

他们想从“受害”女孩身上着手,即便是花钱来解决这个问题,但对方从报案开始,就被保护的很好,根本就联系不到,摆明了就是要让李明涛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他们律师的说法,现在这个案子的证据非常清晰,而且对方执意走法律程序的话,已经属于比较恶劣的情况,一旦李明涛被判有罪,那就是所谓的“三年起步,最高十年”的判罚……

同时,李洪亮也从某个渠道,得到了胡佳丽传过来的消息,有关那块地,可以谈谈,就看他想不想儿子去监狱里感受一番教育了当然,对方不会说得那么直白,很隐晦的表达了这样的意思,现在就看李洪亮的选择了,是要钱还是要儿子。

得到了这个消息,李洪亮立刻就明白了,这个事情的背后,估计不但是有胡佳丽在使力,甚至很有可能整个事情本来就是胡佳丽一手策划的。

毕竟她最出名的那个“澜庭会所”,这种揣摩人心的手段,可有不少,如果说她在背后派人引诱李明涛,并且一步步让其入套,把这个“强奸”的案件坐实,李洪亮丝毫不怀疑她有这样的能力。

关键是她本身在琴岛的人脉,也是极为不凡的。虽然在平时的时候,李洪亮也有所依仗,根本就不怕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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