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不平等条约,签吗(2/3)(2 / 2)

施琅的死在福建水师引起的连锁反应,势必让大清水师力量重建更加麻烦。

康熙也考虑过这一点,但不杀不行,他向来以果断着称,只能送这个奴才下地府了,也不知道施琅下地府后,得认谁做主子。

赐死施琅是纳兰明珠的第一个任务,第二个任务就是议和了。

他像和郑经议和一样,用书信来往,如果后世“网恋一般”。

写给郑克臧的第一封议和略显没有诚意,要求明郑称臣纳贡,便能金、厦、夷州岛封给他,让他当大清的藩王,还能赏赐一名格格给他。

确实没有诚意,啥也没给,就想让他当狗?

而且,当大清的藩王可是都没有好下场的,谈判嘛,还得多谈谈。

哪有第一次就给底线的。

郑克臧直接狮子大开口,写信回道:想要和平,那边割让福建,再赔军费一千万两银子,给予明郑在广州和杭州的通商权,停止广东、浙江等地内迁百姓。

这不就是不平等条约?

郑克臧可不这么认为,这就是战败条约,战败了就得付出代价,不可能平等,白白打一场,好声好气停战?

所以呢,平等与不平等就是立场问题了。

站在郑克臧的角度,这完全平等,你输了,那就得听我的。

常年玩欧陆风云的郑克臧,最喜欢的就是谈判环节。

特别是打败一个大国之后,肯定要想尽办法削弱它,怎么恶心怎么来。

这么苛刻的条件,纳兰明珠刚收到郑克臧信时,直接暴跳如雷:“竖子!”

纳兰明珠,当场就拍桌子了,这哪里是议和,分明是敲诈。

他认为大清只是失去水师,并不是没有还手之力,大清的陆上力量完全没有什么损失,看他明郑只敢窝在岛上,居然要价这么高。

姚启圣见状,也是安慰他:“明珠大人,万正色领兵,海匪闻之则退,如今泉州已然收复,我等不必与此僚议和。”

说是这么说,纳兰明珠也是考察过的,收复泉州不过是人家不要了而已。

他对明郑的陆上力量比较模湖,因而不知道下一步要怎么谈条件合适。

割让福建是不可能的,赔钱倒还可以,但不能一千万两,最多两百万两。

通商权,也不是也可以,但是杭州不行,江浙富庶地区,大清税收的主要来源,可不能被明郑触碰,此乃国之命脉。

停止内迁,那怎么可能,这触犯到底线了。

纳兰明珠苦思冥想,又回了封信:不称臣可以,割让国土绝无可能,大清答应赔一百万两银子,开放广州通商口岸,然后就此停手,明郑不要来劫掠大清,大清也默认金门、厦门归属明郑。

说实话纳兰明珠的条件还是比较中肯的,既没有太损害大清的利益,郑克臧看了也勉强可以。

当然,郑克臧还是不满足,一百万两白银,打发乞丐呢!

那就再来一封信:割让潮州府、漳州府、泉州府,赔偿军费八百万两白银,广州、杭州两口通商。

这次相对来说就没那么夸张了,但纳兰明珠看了仍然无法接受。

他要是割让这么多土地,回头康熙就得拿刀割他了。

没法子,继续谈,他死死咬住不割让土地这一点,搞得郑克臧有点谈不动。

谈不动怎么办?

那就按照欧陆风云,加点战争分数,来点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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