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累犯(2 / 2)

方轶嗯了一声,看向云梅:“云总,您有什么事需要咨询,不妨直说。”

“嗯,其实也不是我的事,是我弟弟的事……”云梅为方轶倒了一杯茶,把想咨询的事说了一遍。

云梅的亲叔叔有个儿子叫云海,二年前云海与妻子水丹因为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当时他们有一套住房,离婚时云海将房子给了妻子水丹,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后来,云海反悔,想要回房子,但是水丹不肯。云海便多次撬开房门,进入室内赖着不走,水丹对其进行劝阻,但是云海屡教不敢,水丹无奈之下报警。

云海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但云海仍然不思悔改,再次强行撬开房门进入室内,后来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年中云海被释放后,云梅安排他在店里帮忙,可谁知道他记恨水丹,利用休班的时间再次去找水丹。

此时的水丹早已与他人结婚,云海见小两口住在房内,生活挺幸福,心生嫉妒,不顾水丹的警告好和阻止,闯入室内,与水丹的老公发生冲突,水丹见状急忙报警。

后经伤情鉴定,水丹老公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属于轻微伤,云海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警方依然将云海进行了刑拘,罪名是非法侵入住宅罪,现在人已经被关进了看守所。

“我这个弟弟……哎!之前就因为私闯民宅被判了一回了,居然不长记性,又犯了同样的错。

之前我咨询了几位律师,有人说不可能判缓刑,也有的律师说只要拿到女方的谅解书,判缓刑还是有机会的。

方律师,您说我弟弟有没有机会判缓刑?”云梅紧锁眉头问道。

“我觉得可能性不大。”方轶想了下道。

“为什么?实在不行花点钱……”云梅面露焦急之色道。

“从技术上讲,您弟弟这次犯事大概率会被判有期徒刑,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次犯事与上次被判刑释放出来,相隔不到一年的时间,已经构成累犯了。

刑法对于累犯是有特殊规定的,要从重处罚。恐怕这次您弟弟的刑期要比之前更长。”方轶道。

“累犯?”云梅露出不解的眼神。

“我给您解释下:《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也就是说前后两次均是故意犯罪,间隔不到五年,又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就构成累犯,必须从重处罚。

回到您弟弟的案子,他正好符合累犯的特征,因此这次法院大概率判处的刑期会比之前还要长。

但是您弟弟只是非法侵入住宅,并未做其他触犯刑法的事,我个人认为,刑期不会超过两年,但是大概率会比一年长。”方轶道。

“这样啊!”云梅楞住了,一股酸楚涌上心头:“也就是说我弟弟肯定还得坐牢,不可能判缓刑,被放出来。”

方轶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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