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原来如此(1 / 2)

鼓声连连,西阳城内的各处鼓楼开始提醒所有人,宵禁即将开始,除了城南夜市之外,城内其他区域街道上不许有闲杂人等。

在这个时代,即便是长安、邺城等大城,晚上城内各处都要执行宵禁,城门紧闭不说,各街坊路口均立起栅栏,有专人看守,不许随意通过。

除了巡夜的队伍,就只有疾病、生育等突发事件可以例外,虽然权贵们的活动实际也是例外,但在西阳城里,没人敢乱来。

有谁敢乱来,黄州总管宇文温亲自教他做人,不过宇文温也不是不近人情,特许城南的一处区域不实行宵禁,那里的邸店、酒肆、茶肆还有勾栏瓦舍可以通宵营业。

所以西阳城和别处不同,是有夜市的,那里成了客商们流连忘返之处,欢声笑语彻夜不绝。

甚至有官吏亦在此处寻欢作乐,当然前提是不得耽误次日的公务,而黄州总管府司马杨济不在其列,他从西阳王府东坊出来之后,赶在宵禁前回到家中。

从西阳王府搬出来后,杨济便在这普普通通的新府邸住下,除了几个随从以及门房、厨娘、洒扫、浣洗等必须的仆人外,就没多余的人,至于小妾、歌伎那是没有的。

来府里做客的人,除了戏射、喝酒之外就没有别的娱乐项目,当然杨济不是苦行僧,真需要活跃气氛的话,他会去找家酒肆宴客,什么喜闻乐见的都有,然后点到即止。

交代了一些事务,杨济转入书房开始写信,那是明日要寄给西阳王宇文温的信,他要把今日发生的事情介绍一遍,当然不是因为麦铁杖来投让他喜不自禁,而是因为对方的经历和史书记载有出入。

作为明代的读书人,杨济自然看过《隋书》,其上对麦铁杖生平的介绍,曾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隋书》记载:麦铁杖,始兴人,骁勇有膂力,日行五百里,走及奔马。性疏诞使酒,好交游,重信义,每以渔猎为事,不治产业。

陈太建中,结聚为群盗,广州刺史欧阳頠俘之以献,没为官户,配执御伞。

问题就出在这段话里,广州刺史欧阳頠,亡于天嘉年间,天嘉是陈世祖陈蒨的年号,而太建年号,是陈蒨之弟、陈宣帝陈顼的年号。

欧阳頠去世后数年,才是太建元年,也就是说《隋书》里关于麦铁杖的介绍,出现了问题。

唯一的解释,应该是弄混了人名:捉住麦铁杖的那个广州刺史,是欧阳頠之子欧阳纥,欧阳纥在其父欧阳頠去世之后,继任广州刺史。

第二个问题,北宋时编撰的《太平广记》,亦记载着麦铁杖的事迹,其上所说麦铁杖为陈后主掌御伞,这也让杨济觉得有疑问。

剔除人名错误,按《隋书》所说,麦铁杖是于太建年间为盗,被一个姓欧阳的广州刺史俘虏并送到建康当官奴,那么此事就只能发生在太建元年。

因为广州刺史欧阳纥于当年年底起兵造反,最后兵败身亡,往后便没有姓欧阳的光州刺史,按着多方面史料分析,杨济觉得麦铁杖只能是在太建年初就为皇帝陈顼掌御伞。

而在那时,陈叔宝(后来的陈后主)还是太子。

《隋书》中没有记载当时的皇帝是陈顼还是陈叔宝,但太建年号足有十三年之久,作为盗贼被俘充当官奴去掌伞的麦铁杖,一开始匪性未改去偷窃很正常,若是等到十三年后才去行窃,不合常理。

简而言之,麦铁杖是于太建元年,被广州刺史欧阳纥俘虏送到建康当官奴,为陈国皇帝陈顼掌御伞,后来行窃事泄,陈顼惜其才,便放其回家。

而各种史料所载:麦铁杖为广州刺史欧阳頠俘虏,后到建康当官奴为陈后主掌御伞,应该有误。

当年的杨济,只能将这判断埋在心里,如今见了麦铁杖本人,从其口中得知真实的经历,和自己当年琢磨的情况差不多,这让他有些小激动。

《隋书》,是于唐初编撰而成,唐武德四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朝廷命史臣编修,但一直未能成书。

到了贞观初年,由魏征“总知其务”,重新编撰五朝史,魏征主编《隋书》,参加编修的还有颜师古、孔颖达、等饱学之士。

五朝史书的编撰,汇集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尤其《隋书》,隋朝刚亡不久,许多资料都是一手的,甚至还有许多当事人可以验证,结果还是不可避免的出现错漏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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