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不批(1 / 2)

看着手机上的弹幕,叶轩笑着解释道:“放心,因纽特人性格豪爽大方,你明确表示不吃,他们不会介意。但是千万别作死露出厌恶的表情,否则揍你都是轻的。”

一边赶路,叶轩一边和观众们闲聊。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切纳河五十公里范围内,是有因纽特人居住的。能找到因纽特人,就能借用汽车,送自己回到费尔班克斯。

很多人都还以为因纽特人生活在北极圈内,住在自己建造的冰屋里,过着原始的生活。其实根本不是这样,现在社会发展这么快,因纽特人很难在保持以前的生活习性,早已经彻底的融入文明世界。

直到下午时分,当叶轩翻过一个山坡,便看到山坡下的平原上,矗立着几栋乡间小屋。两辆皮卡静静的停在小屋前,几个因纽特小孩正和一只阿拉斯加雪橇犬打闹。

叶轩的出现,顿时吸引了这些孩子的注意。纷纷饶有兴趣的盯着他,并呼唤小屋中的大人。

看着下方的因纽特孩童,叶轩对着直播镜头说道:“如果这些孩子走在中国的大街上,你们能认出他们是因纽特人吗?同为黄种人,因纽特人对黄种人总是充满好感,在他们的思想中,黄种人都是一家人。”

很快,小屋中走出一位男人。男人长的不高,但却非常壮硕。见到叶轩后,这个因纽特男人,顿时露出开心的笑容,冲着叶轩挥手示意。

“嗨兄弟。”叶轩来到小屋前,刚打了声招呼,便被这个因纽特哥们热情的拥抱了一下。

“我叫格鲁夫。”介绍自己后,格鲁夫上下打量了一番叶轩,见他浑身狼狈,衣裤上沾染着凝固的鲜血,不由惊讶的问道:“兄弟,你这是怎么了?”

叶轩指了指头顶上方的无人机,解释道:“我来这里做一档节目,中途出了点意外,就在刚刚被一群郊狼围住了。”

“多亏了它,我才能脱险。”说着,叶轩拍了拍自己腿上绑着的匕首。

原本格鲁夫以为他是用枪干掉了郊狼群,但是没想到竟然是用匕首,这就等于是和郊狼群贴身肉搏。

因纽特人敬佩勇士,并且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格鲁夫顿时露出钦佩的神色,伸出大拇指称赞道:“伟大的勇士来到这里,我感到非常荣幸。”

华夏人的性格比较谦虚,面对格鲁夫的夸赞,叶轩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此时此刻,他现在只想快点回到都市,舒舒服服的洗个热水澡,然后躺在温暖柔软的床上,好好睡一觉。除此之外,别无他求。

想到这里,叶轩开口问道:“格鲁夫兄弟,能不能借用一下你的车把我送到费尔班克斯,放心,我会支付费用的。”

哪成想格鲁夫听到他的话后,生拉硬拽,非常热情的邀请叶轩在他这住一晚。

当听到格鲁夫说要用因纽特人的传统美食招待他时,叶轩整个脸都快绿了。虽然他吃过虫子和生肉,但那是在求生的情况下,不得已为之,谁TM平时没事吃这些。而且说实话,基维雅克这玩意可比虫子生肉这些恶心无数倍。

“叶轩兄弟,接受我们因纽特人热情的招待,明天我亲自开车送你去费尔班克斯。”格鲁夫拍着胸膛,非常豪迈。

格鲁夫吩咐自己的老婆做饭后,便和叶轩在屋外坐着闲聊。几个孩子有些怕生,带着阿拉斯加犬远远躲在一旁,不过他们似乎对无人机很感兴趣,眼神一直瞥向无人机。

和格鲁夫的闲聊,让叶轩知道了许多因纽特人的现状。他们融入文明社会已经很久了,据格鲁夫自己说,他从出生就一直生活在这里,从来没有见到过所谓的冰屋。

他们一家人的主要收入,是靠贩卖传统的手工工艺品和各种皮毛制品。随着全球旅游业越来越发达,前来费尔班克斯旅游的游客日渐增多,他们每年的收入也越来越多。当听到格鲁夫说自己的年收入大约是12万美金时,直播间的观众们纷纷感觉像日了狗一样。

不光是观众们,叶轩也没想到格鲁夫一家人的收入会这么高。原本看这几间朴实的乡间小屋,还以为他们生活的很清贫。

要知道在米国的税收很高,而且一般结婚后,妻子是不会工作的,全靠丈夫支撑。因此一个家庭年收入基本都只有6万美元左右,而超过10万美元的家庭,不管放在哪个州,都是妥妥的中上层阶级。

虽然脱离了因纽特人传统的生活方式,但是格鲁夫一家并不适应大都市的生活。他们一家人至今还遵循古老的传统,每年冬季都会乘坐小皮艇去猎杀海豹。

时间在闲聊中很快过去,天色渐渐变黑,格鲁夫的老婆也做好的饭菜。

为了表示尊重,叶轩收起无人机,改用手机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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