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四章罗宾与双木(1 / 2)

第二天,在遥远的京都得知郑翼晨准备要结婚的蔡远山,连夜坐飞机赶了回来。

跟随他一起来的,还有足足又胖了一圈的罗宾,看来在京都这片肥沃之土,它也没少享受。

蔡远山一到,就先与郑双木与郑华茹进行了短暂的交谈,蔡远山形象不凡,谈吐有礼,只是寥寥数语,就已经让郑双木夫妇知道这个所谓的管家,来历不简单,自然不敢把他当下人看待,因此在蔡远山提出有什么事,可以尽管吩咐时,两人连声说不敢,让蔡远山哭笑不得。

他也主动要求加入婚礼的策划行列中,郑翼晨等人也无异议,自他加入后,大多数时间都是静静的听着这四人的谈话,有时若自己有什么意见,就会举手表示要说话,等郑翼晨让他开口后,他才畅所欲言。

蔡远山的话不多,句句简明扼要,说到了点上,郑华茹对他的提议也非常重视,不知不觉间,蔡远山竟开始取代郑华茹的位置,主导了婚礼的决策权,让一切事宜,都变得井井有条。

让人捉摸不透的,反倒是罗宾的表现,自从回来之后,它竟开始黏在了郑双木的身边,起居饮食,形影不离,郑双木也觉得很好奇,从未发觉自己还有着吸引宠物的魅力,摸摸罗宾的头,称赞道:“翼晨,你这只猫真可爱。”

郑翼晨心底发出一阵恶寒,皮肤泛起鸡皮疙瘩,生硬的道:“是,是啊,可爱,呵呵。”

郑双木逗道:“你叫罗宾是吧?罗宾,罗宾……”

他叫唤一句,罗宾就眯着眼睛,喵喵的回应一声,这简单的唤名游戏,罗宾竟似是颇为享受。

起初,郑翼晨被罗宾的反应弄得有些迷糊:“怎么回事?这只懒猫的口味一直很专一,就喜欢李轩那种秀色可餐还年轻貌美的主儿,爸的这幅形象,完全不符合它的标准,它怎么就对爸那么温柔?”

为了解开这个不解之谜,郑翼晨开始时刻留意着罗宾的一举一动,终于从罗宾凝视郑双木的眼神中,发现了蹊跷。

那种眼色,并不是面对李轩时的痴迷和狂热,透露出来的,是一种尊敬与缅怀。

能够让罗宾尊敬和缅怀的,这世上只有一人,便是已经故去的原振强。

郑翼晨发现这一点之后,大为震惊,转而将观察对象从罗宾变为自家的父亲,研究他何以能让罗宾滋生出这种情绪。

虽然他与父亲在同一个屋檐下相处了二十多年,却从未如此细致的观察过他,这一观察,也让郑翼晨明白了罗宾会对郑双木流露出尊敬和缅怀的眼神的原因。

郑双木与原振强,这两个人,实在是太相像了!

这里说的相像,并不是外貌上的相似,而是一种内在的相似,一种人格上的魅力。

天底下正直刚强的人,要么就有着坚毅的性格,坚定的眼神,刚毅的轮廓,要么就有着坚定的性格,刚毅的眼神,坚毅的轮廓,逃不开一个模子的刻画。

郑双木与原振强都是同一类人,他们散发出的是同样的气息,气质与气场。

罗宾正是在郑双木的身上感受到这种熟悉的气味,这才会那么粘着郑双木。

郑翼晨也开始明白过来,自己何以当初会对那个有着性情古怪,孤高冷傲的老头一见如故,成为了忘年之交,其实也是因为在原振强的身上,感觉到了郑双木的存在。

带给他的人生重大影响的两个人,与其说是两人,不如说是同一类人。

结婚的请柬,由郑双木用毛笔一笔一划写上了邀请名单的姓名,在写字方面,郑翼晨可是帮不上半点的忙,他的字太过丑陋,羞于写出来见人,初中时有一同学,将他的字比作“受伤的小鸟”,而身为教师的郑双木,批改郑翼晨的作业时,也曾留下“好好练字,字是门面宝”的温和批评,郑翼晨当初回了两字:“知呐”,批评是听进去了,字却一直练不好。

幸好后来他选择了医生这个职业,字迹潦草一些,越是让人看不懂,越显得莫测高深,若是昔日那个点评他的字的同学见到他现在写的字,就不会说是受伤的小鸟,而是“狂暴的异形”了。

郑翼晨拿起郑双木刚刚写好的一张请柬,装模作样的端详着,狂拍马屁道:“爸,你字写的真好,颜筋柳骨,入木三分。”

郑双木笔下狼毫舞动,头也不抬,淡淡的道:“你如果还能想出别的形容我字好的词,我就接了你的赞美。”

郑翼晨仔细想想,苦着脸道:“真想不出,我就会这两个词。”

“一边玩去,别在这里捣乱,书法这门艺术,你又不懂。”

“就是因为不懂,我才更要好好学习才是。”

蔡远山这时接到个电话,接完后,笑着对郑翼晨道:“少爷,你可没工夫在这里揣摩老爷的书法,现在有一件要紧事需要你和晓蓉小姐去做。”

郑翼晨问道:“什么事?”

“拍婚纱照,我都已经联系好了,一个上午就能拍完。”

对于拍婚纱照,郑翼晨是拒绝的,曾经有许多已婚男士都在拍婚纱照的事情上跟他诉苦,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任人摆布的玩偶,一个女性的陪衬工具,费钱不说,还挺累人,纯属花钱找罪受。

郑翼晨天真的问道:“那不拍婚纱照不就行了。”

已婚人士拍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的道:“你要是想省了这个环节,只怕连婚都结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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