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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深夜,四根小儿手臂粗的大白蜡烛点亮书房。
王道安坐在桌前翻阅着手上的纸张,澄心堂纸上是一排排的簪花小楷,倩姐苦练了几年的字,在他眼里也不过是还能看罢了。就算是他这种被安排经商的子弟,从小也是有名家师父教着写的,而倩姐,最多也就是章文庆指导指导。
但是这里面的内容,却令他看了一遍又一遍。
“公子,已经快子时了。”一个十三四的圆脸少年走过来,这是他的贴身小厮平珠。像他们这样的子弟,在府里自然有着大堆的丫鬟妈子,在府外,本也应该有丫鬟随行的,但他这次出来要行走六省,为了避免麻烦,除了护卫,就带了两个小厮。平珠年幼就被他带了进来,另外一个平本则被他打发到了外面。就是这样,他这个院里也只安排了几个妈子没有安排丫头,王掌柜本想给他两个有姿色的被他拒绝了。
“早些歇着吧,否则回去姐姐们知道了我又该挨骂了。”
王道安嗯了声:“给我倒杯茶。”
“这马上就要睡了,公子还喝什么茶,喝水吧,再给公子加一点玫瑰露,姐姐们都说这个好呢。”
王道安抬起头:“是不是你只听你姐姐们的话了?”
“公子说的是哪里话,姐姐们也是担心公子……公子要喝什么茶?”他是王道安乳娘的小儿子,虽然不是从小和他一起长大的,却是从小就被抱到他院里去玩的。长到j□j岁就进到府里当差。他年龄小,又有这么一重身份,谁也不会让他做什么活儿,王道安也把他当半个弟弟看,所以他也不是怎么怕他。
“菊花吧。”
听他要喝不是那些提神的,平珠也不再多话,出去泡了一杯茶又端了进来,见王道安还在认真的看那些纸,不由有些好奇:“公子在看什么?”
王道安看了他一眼,摇摇头,平珠心里纳闷:“公子为什么这么看我?”
“没什么,就是觉得这人和人,差别真大。”同样都是十三岁左右的年纪,倩姐恐怕还要比平珠小些。而这个从小就跟在他身边的小子,每天还只知道什么姐姐,另外一个,却已经可以写下这些东西了。
“人和人的差别当然大了,就拿我和平算来说,他喜欢吃辣的,我就喜欢吃甜的。”
王道安没有理他,继续看着手中的纸,这上面,写的是倩姐对于知味的规划,在今天下午,那个小姑娘面对他侃侃而谈:“既然公子看得起我们的铺子,那我也就不绕圈子了。公子给的条件是足够了,我们也没有别的什么念想,就是有一点,希望这个条件放在三年后。公子不要误会,店,现在就可以转给公子,随时都可以到衙门那里存档,就是希望我爹的事往后挪挪。”
“这是为何?”这要求怎么看都是章家更吃亏了。
“公子是知道我们家的,在这里我也就不说别的虚化了。”她说着就把对柳氏说过的那番话说了一遍,之后还叹了口气,“说实在的,我们母女呢,都觉得现在挺好的,所以,很怕这里面有什么变化。这一点,还望公子体恤了。”
“那除了这个就没有别的要求吗?”这实在不算个什么要求。
“其实还是有的,不过……公子还是看看我写的这些东西吧。”
她说着,就把这些东西递了过来,他一开始还没有太在意,后来却越看越心惊。这些纸上并不是简单的论述,也不是泛泛的谈些要怎么发展,而是分成了一个个版块。什么文化篇、掌柜篇、员工篇、装潢篇……
虽然每个篇幅都没有用太多的描述,却言简意赅,从这些篇幅里他仿佛能看到一个个知味小食,在大留朝的各个府城、县城立起。.l[]看完后他久久盯着倩姐不动,如果倩姐是一个老先生……不,哪怕只是一个一二十岁的小年轻,他这时候也会长身而起深深的行礼,像演义话本里所说的那样,来一句先生大才,某得先生真是三生有幸之类的话。可是倩姐不仅仅是一个女孩,还是一个只有十三岁的小女孩!所以,他也只能盯着她不动了。
在他看的过程中,倩姐一直站在窗前,盯着那朦胧的窗外,感觉到他的目光,回过头:“公子看完了。”
他点点头。
“公子觉得如何?”
“……极好。”有这些东西在,不说知味小食,换一个铺子,只要严格执行,东西能过得去,他相信也是能开遍大江南北的。
“那么公子觉得有可能实施吗?”
王道安闭目想了片刻,重重的点了下头:“有。”
虽然他现在还没有全部掌权,大事不仅需要他爹把关,还需要家里点头,但只要能赚钱,不管是谁都没可能反对的。何况倩姐的规划里是由小做大,一开始基本上就没有投入。
“公子说有,我却说没有。如果没有公子,这个规划是永远都不可能实现的。”
王道安微微一怔也就明白了,章家护不住这么大的规模,就是现在若不是有他大哥当年的交代,也不知道被谁撕了。
“公子可有梦想?”王道安没有说话,倩姐也不是要他的答案,问完这一句径自就又道,“我从小就有一个不能说出来的梦想,那就是我想证明我不比男子差。我娘成亲六年才有了我,之后又多年无所出,自小,我听得最多的就是这么一句——若你是个男孩就好了。我自己也希望我是个男孩。是啊,若我是个男孩,我娘就不用为难;若我是个男孩,我就能为家里支撑门户;若我是个男孩,我就能为我爹传承子嗣;若我是个男孩,很多事情都不会发生。可我,偏偏就是个女孩。”
说到这里,她也有些恍惚了。她为什么要是女孩啊?为什么要是那个凡事一定要让弟弟的姐姐呢?她也有需要,也想休息,也想和她的那些同事一样拥有几个也许并没有多么好,但拿出去会让人羡慕的包包,也想像她那个弟弟一样回到家里就躺在沙发上刷手机,被母亲叫起来吃饭的时候还满脸的不情愿。
“我是个女孩,所以就注定了我这辈子要相夫教子,要端庄贤淑。不管我有什么抱负什么心胸,统统都要压下。所能做的,就是和母亲一起睁大眼睛,好好的看一个品德人格过得去的男子与他成亲,然后,就这么一辈子的过下去。”说到这里,她看向王道安,“我不得不认命,因为我比不过这命。君子不与命争,君子尚且如此,何况我一个小小的女子了。可是,我不甘心。”
说到这里,她双手抱拳,以男子的身份对着三公子长长的行了个大礼,三公子一怔:“你这是……”
“这是我对三公子的感激,是三公子你,让我有了不甘心的机会。哪怕走不到前台,只在幕后能让我一展抱负,我也再无所求。”
此时想到这句话,王道安的心中还不由得有些感叹。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早先他从没把这话放在心上过,而现在他好像懂的其中的意味了。他觉得就冲这一点,他也要好好的待章家,待……倩姐。
士为知己者死,倩姐虽还只是个小姑娘,但因为他能给她机会,她就决定全力相报,这样的人,他又怎么能不珍惜?只是手中的这一叠纸就能看出倩姐在这几天的时间里,是以什么心情来度过的,说不定现在也还在回想着今天的一切。
他不知道倩姐现在正趴在自己的荞麦皮枕头上睡的如同死猪,她连梦都没有做,心情极为放松。她怎么能不放松呢?三公子那样的人眼里都露出了珍重,她还有什么好担心的?以后银钱不济吗?别看玩笑了。只要铺子能赚钱,三公子只要不是白痴就不可能亏了她。而三公子是白痴吗?显然不是。
所以她睡的很好,一觉睡到柳二姐带着慧姐前来才被柳氏叫醒。
“二姨和大姐都来了?”倩姐一边用热毛巾擦着脸,一边含糊不清的问,那边小桃红已经给她准备好了牙具,此时一般人还是用杨柳枝洁牙,但倩姐对这个要求高,是专门到店里买的用竹子和马尾做成的牙刷,如果要求不高的话,只看样子还能看出一些古朴的雅趣,牙膏则是用中草药做的粉末,当然不是白色的,不过很管用。倩姐自觉对着铜镜,是没见到什么黄黑的。
“已经在堂屋等着了,你快点过来就是了,我让尤妈子先给你热饭。”
倩姐点点头,一会儿洗漱完毕,来到堂屋,就见慧姐母女正坐在那里吃烤红薯。现在她已经平静了,但在刚来的时候,每次看到红薯,她都会有一种古怪的感觉。据她所知的历史上,红薯是明朝万历年间被人冒死带回国的,在这之前有没有她不知道,也许有,但就像辣椒一样,最初是被人当花看的。
所以像红薯啊土豆啊玉米啊,这些都成了穿越众们的必杀技,一旦祭出,无往不利。而在这里红薯却非常常见,不见街头就有卖烤红薯的吗?两文钱一块,不知是多少小孩们的最爱。据说这是前朝的开国皇帝推出的,所以每次看到红薯她都会不由得想到那位帝王,继而再联想联想,他们会不会是老乡?
“傻站在那里干什么?还不快过来坐了?”
倩姐给柳二姐慧姐见了礼才坐了过去,这时候尤妈子也把饭菜端了上来。主食是杂面窝窝蒸饺和油丝卷,汤是熬的糯糯的红豆大米粥,此外还有从外面买的豆浆。小碟子上放了一个煎鸡蛋,旁边还有一份凉调木耳,一盘酸辣白菜。
“娘吃过了?”见只有一个鸡蛋,倩姐道,柳氏横了她一眼,“你都不看看什么时候了?亏得这儿都没外人,否则笑也要笑死你了。”
这话在倩姐耳里早磨出了茧子,当下也不多说什么。先喝了两口豆浆,才开始吃饭。都不是外人,也没那么多忌讳,柳氏道:“你二姨这次来主要是想问问,你那天都和那位东家说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