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真想买呢,倒也不是不行,但这样的你买回去也研究不出啥来。不如等过些天,我再送你一点成熟的种子,到时你就可以拿回去直接种了。一百天后,你就知道我说的是真是假了。”
“你不是说仅此一个吗?”
“现在是仅此一个啊,但以后还会有的。”李逍笑笑,“走吧,来者是客,既然来了,那就是我李逍的朋友,我肯定得好好招待的。今天,咱们就吃这玉米,你也算是有口福了。”
狄仁杰被李逍弄的有点疑神疑鬼,搞不清他究竟是在开玩笑呢,还是在说真话。
但是他仔细想来想去,这玉米的模样和名字,他确实是从未听过的。
李逍的手艺还是非常不错的。
就那么一个玉米,他还真给弄出来了四五个菜。
一个松仁玉米,一个虾仁玉米,又来了个玉米胡萝卜炖排骨,最后还蒸了小半截。
因为就那么一个玉米,所以每个菜里的玉米份量不多。
但做好后端上来,却份外的好看。
乡下人也没有豪门大户那么多规矩,李逍直接在厅里摆了一桌,妻子婉娘和妹妹李贞也一样上桌吃饭,赵先生、杨夫子两个也被叫来一起吃。
他们对于今天的菜式也很意外,这一粒粒金黄的是啥啊?
“这是玉米,一道海外传回的新作物,成熟了可做主粮,鲜嫩时可做菜,今天弄了一个新鲜的,做了几道菜,大家尝尝鲜。”
狄仁杰做在那里,看着这一道道玉米做成的菜,心里有点复杂,最后还是伸出了筷子。
先夹了一筷子松仁玉米,他没夹松仁,特意夹的玉米粒。
轻轻的咀嚼,能够感觉到玉米粒确实非常的新鲜水嫩,还带着一股甜味,很美味。
出人意料的好吃。
而这玉米与松仁的搭配,也似乎并不是随意乱搭,玉米的鲜甜,配下松仁的香脆,出人意料的合搭,组合出一种极佳的味觉。
婉娘她们并不知道这玉米是一种相当宝贵的新作物,还以为只是如黄瓜、茄子一样从西域传来的普通作物而已。
伸筷子夹起来也很轻松,吃起来很愉快。
一个个吃了都大声说好。
“这玉米味道很好啊,鲜甜可口,以后咱们家要多种一点。”
‘嗯,嫂子,我觉得这玉米炖排骨特别好吃,尤其是这加了玉米后的汤,味道更鲜美了呢,不再油腻了。”
赵大夫也惊叹着道,“这玉米直接蒸熟,什么也没添加,可味道一样的清甜呢。吃起来还糯糯的,好吃。”
狄仁杰觉得自己越来越相信李逍关于玉米的话了,但是他又奇怪,为何李逍的家人们,也一样是第一次听说玉米的事情呢。
而且李逍说过段时间会有玉米种子,那他的玉米种子又是哪来的?
极大的可能,李逍手里肯定有玉米树,也许是他之前从胡商那里得到的种子,然后自己栽培,这个玉米只是摘的第一个。
这究竟只是一种菜,还是真的能当粮食呢?
当他也吃了一小块蒸玉米后,狄仁杰心里已经相信玉米确实是能当主食的。蒸的玉米比起炒的或炖的,明显要糯一些,也更粉一些。如果这玉米长的更熟一些,按李逍所说的晒干后,再碾磨后,就能磨成玉米粉,到时就跟糜子粉、面粉或米粉一样,能够做成各种食物,也易保存。
一种主食,需要几个关键的条件,一是得易生长,还得可能大面积种植。再一个就是得有产量,然后能长期保存,当然最重要的是能吃,有营养。
而现在看来,这玉米似乎已经都具备了这些条件。
他心头火热起来。
产量高、还耐旱,南北适宜,易储存,口感好,有营养,这样的新作物,简直就是上天的恩赐啊。
可惜了这个玉米啊,狄仁杰每吃一口,就觉得自己在吃金嚼玉。
一颗玉米粒若是播种下去,那就能长成一棵苗啊,能结出更多的玉米棒,收获更多的玉米粒啊。
“哥,这玉米现在种还来的及不?”李贞问。
现在已经是三月中了,玉米这个时种有点晚。但要种也行,一般情况下,玉米可以春种也可以夏种,所谓春种夏收,夏种秋收。种玉米基本上是种一季,但可以早种或晚种。
“来的及,不过现在种子还没好,还要再过些天。”
“那等有了种子多种点。”李贞道,她念念想着玉米做的菜好吃。
狄仁杰忍不住道,“三郎,如此宝物,当献先朝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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