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清气的直接拿出了烟,点着抽开了,也不管书记、市长在场、抽烟不文明的事儿了!
陈观不和王宏吵,接着说到:“土地法规定凡是征用基本农田的,一律由国务院批准;凡是征用基本农田以外其它农田的,三十五公顷以上也必须由国务院批准。这规定白字黑子,清清楚楚,只要识字都能看的懂。之所以有这样的条文,是为了保护耕地,保证十几亿中国人有饭吃!但是,王局长,你得弄清楚,这个规定的前提是征用,是把农田由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进而转化成建设用地时必须遵守的。谁不遵守谁就违法,必然受到法律制裁!但是,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征用土地,没有要求把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营权属于村民的农田变更为国有土地、进而转化为使用权属于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设用地,土地性质没有变化,为什么要向国务院报批!”
王宏气急,手指着陈观,愤愤地说到:“你已经把土地性质变了,还在这里信口胡说,你也不怕别人笑话你是法盲!”
陈观不理他,接着说到:“既然五龙峪村的农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占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属于村民,我想,法律是保护村民们根据土地收益差别选择种植项目、自由经营的。现在粮食统购统销已经取消,上公粮变成了农业税,村民想在自己的责任田种小麦就种小麦,想种蔬菜就种蔬菜、想种果树就种果树。法律没有规定说五龙峪的村民只能种粮食不能种经济作物,相反,为了让深山区群众脱贫致富,鼓励多种经营。我们组织村民用部分土地种植观光用花卉、果树,有什么不对?和非法侵占土地有什么关系?”
王宏马上就说:“行了,你别再狡辩了,明明你已经让村民以土地入股了,五龙峪村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属于你搞的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了,你还在这里狡辩说土地性质没变。你脸红不红?害臊不害臊?”
陈观越来越沉稳了,情绪彻底稳定了,王宏恼,他现在却不恼了,只想把事情平铺直叙地说清楚。
就听陈观说到:“王局长,我想,是我们没有给你汇报到位,导致你对五龙峪景区的情况了解的不够。是这样的,当初我们并没有想着搞五龙峪景区开发,我的设想最初只是利用白家大院搞一个红色教育基地,目的是变废为宝,为我们五龙峪村创造点经济收入。当时没有想着对外卖门票,只是想着联系些企事业单位到五龙峪去办培训班,既搞了干部教育,又让大家欣赏五龙峪的山水风光,还能给五龙峪组搞点创收。这事儿最开始提出来的时候,因为五龙峪组没有一分钱,我们就想着给县里打报告,看能不能让县里立项,拨款搞红色教育基地。后来,报告递上去后,我们又担心县财政紧张,领导们不一定会批准,这才想着先自己干起来,有点基础了,就能引起领导重视,让财政拨款。当时,我们想着如果财政拨款的话,这个红色教育基地就属于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了,产权什么的都属于县里的。五龙峪人能得到的好处是可以通过为红色教育基地服务,得到点收入。之所以是这种想法,那是因为五龙峪太闭塞、太穷了。我给你说实话,我大学毕业回家的第一天下午,当时的组长白爱国、电工白保国正撵着我父母亲要拖欠的乡统筹村提留款和电费呢,我父亲承诺把麦子粜了一定补交,白爱国弟兄两个都不依。我们都能穷到这种地步!王局长,你能想到么?”
王宏当然想不到,他是城里人,从小吃商品粮,毕业后又在市委机关工作,跟着书记当秘书,走到哪里都有人巴结,现在又是土地局局长,哪里会能想到五龙山区农民的艰难?
王宏同样想不到陈观会当着市领导的面说这些,纯粹是以情感人么!
陈观还在娓娓道来:“开始的时候,我们把全组几十户人集中起来开了个会,把建红色教育基地的事情说了一遍,动员大家出资。没想到,我口干舌燥,说了一晚上,乡亲们都认为这事儿是天方夜谭,没有一个人愿意出资。没办法,事情还得搞,只能我们自己想办法。当时,我,李福来、白爱晓、白爱月四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年轻人决心先凑钱搞,成立了个五龙峪教育基地筹建小组。李福来家开有磨坊,条件好一点,出了5000元。白爱晓、白爱月姊妹俩各出资1000元,我以父母的名义出资1万元,总共筹了17000元。王局长,我给你解释一下,我家穷的叮当响,哪里能有1万元?这一万元,是我回家后见义勇为,县公安局为了表彰我,奖给我了1万元警风警纪监督奖,钱就是这样来的。我们年轻,不知道深浅,当时就是拿着这17000元开始维修白家大院的。我们之所以不怕困难,目标很明确,就是要为五龙峪人谋福利,带领乡亲们脱贫致富!后来的事情你可能都知道了,我们动工后,引起了县领导的重视,张书记、王县长亲自批示,把红色教育基地列入了议事日程,并根据五龙峪的自然条件,同意了我们关于建立五龙峪旅游景区的计划,并列入了县重点工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志强同志亲自到五龙峪实地查看。李书记这一去,让五龙峪的乡亲们吃了定心丸,知道不是我们四哥年轻人瞎折腾,确实是列入县重点工程了,开始有人主动要求入股了。这才有了后来的白家大院顺利开业!在修复白家大院期间,因为乡亲们不了解、不愿意出资,村支部负责人曾经想把白家大院卖给五龙峪组。我们筹建小组中,也有人提出掏几千块钱把白家大院买了,变成我们四个人的,搞私营公司开发,赔赚都没有怨言。但是,我都拒绝了,坚持五龙峪组以白家大院、刀客寨作为资产入股,哪怕是乡亲们没有一个人入股,白家大院的收益也要给乡亲们分红。这个想法后来又有了演变,到白家大院快开业的时候,由于市县两级高度重视,我已经看到了白家大院开业后的前景,就想着要让整个五龙峪村各村民组的乡亲们都入股,把白家大院搞成带动五龙山区脱贫致富的龙头项目。可是,老乡们都穷,绝大多数人都拿不出现钱,入不了股。乡亲们没钱,我们还想着把五龙峪旅游景区办成全五龙峪所有村民共有的致富工程,怎么办?这个时候,我才提出了让乡亲们以承包的土地、林坡、竹园折价入股,每家每户都占有股份,每家每户将来都能从五龙峪旅游景区的收益中得到分红。这不是什么以入股方式侵占大面积农田,而是借着入股让乡亲们都能成为公司股东、从公司红利中得到分红!”
这是解释为什么要让村民以承包的责任田、林坡、竹园入股的原因的!
就听陈观接着说到:“我的这个想法得到了五龙峪村绝大多数乡亲们的支持,也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这样以来,五龙峪旅游开发公司的股本结构就分成了三种,第一种是村集体所有的白家大院、刀客寨、山地折价而成的集体股本,全体五龙峪村民人人有份;第二种是个人现金入股;第三种是村民以承包责任田、林坡、竹园折价入股。其中,最后的村民以承包责任田、林坡、竹园入股,是在白家大院开业以后才搞的,折算的也只是每家每户承包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谁也没权以所有权入股。”
事情说到这里都基本说清了,陈观想都没想,接着就开始煽情了:“要在一般人想来,白家大院开业了,也赚钱了,凭什么要和其他村民共享?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凭什么要把这些没有现金入股的村民接受为股东?那是会摊博收益的,损失原有股东利益。而且,按照五龙峪旅游景区的实际需要,九个村民组中,有6个村民组完全就不再五龙峪景区规划范围内,根本就不需要他们入股。但是,我们还是让所有五龙峪村各村民组的乡亲们入股,原因很简单,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属于哪一个或几个、几十个个人的,属于五龙峪村全体村民。这样以来,公司的股本额大幅扩大,原来我的父母是大股东,现在虽然他们的股份还比较高,但是在整个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额中,占的比例已经不高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陈观停顿了一下,思考了片刻,就又说到:“王局长,可能你手里的告状信上还说这公司是我陈观的,是我在背后打着让村民入股的招牌非法侵占大面积农田。我当着这么多领导的面表个态:我当时千方百计筹资创办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不是想从中谋利,想的是带领乡亲们致富。现在,公司已经有了起色,就算不再搞二期、三期工程,不再重建大云寺、不奉建大佛立像,单凭现有的白家大院、刀客寨、五龙河漂流,就足可以改变五龙峪的面貌了。我在公司里没有任何股份,我父母是大股东。但是,我可以做我父母的主儿,现在就可以让他们从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退出来,不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至于前期我以我父母名义投入的200多万资金,无偿捐献给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对养育我的五龙峪村的报答!但是,我家祖祖辈辈是五龙峪人,我父母也有承包的责任田,我家也有林坡、竹园,这些权益折算的股份,虽然很少,微不足道,却不能退!退了,我家就不是五龙峪人了!”
陈观说了这么多,大家都已经听的很清楚了,包括王宏都听清楚了,对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由来、宗旨、股本结构也听的清清楚楚,知道匿名信上说的陈观非法侵占大面积耕地的事情纯粹是胡说八道了,但是王宏做梦都没想到,在场的所有领导也都没想到,陈观竟然表态说要让他父母放弃公司的股份,并且还要把投入的200多万元资金全部无偿捐献给公司。这太让人震惊了!
主持会议的王文华副书记马上就说:“陈观同志,摆事实、讲道理,把事情说清楚就行了,不要说感情用事的话!五龙峪旅游景区正在搞二期工程,任务艰巨,不是撂挑子的时候!”
王文华这话实际上已经亮明了他的观点,那就是陈观说的是事实,有理!
陈观说了声“谢谢王书记批评指正”,接着又对王宏说到:“王局长,你说,公司是我们五龙峪村民集体共有的,五龙峪景区的土地所有权是我们村集体的,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是我们村民集体的,我们又不需要在农田上搞建筑,为什么要把农田变为建设用地、进而去收归国有、再转让给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呢?我们只是在自己的责任田里搞多种经营,为什么需要去向国务院申报呢?”
这话说的还是理、是情,不是法,但王宏已经不愿意再反驳或讥笑了,因为他已经意识到陈观用讲故事的方式,把事情来龙去脉说清楚了。就算是违背了土地法,领导们也会认为是为了发展而不得不如此,最多也就是责成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迅速补办手续而已,自己想以此打击遏制张德清提拔的想法,实现不了了。
陈观话锋一转,声音不高,却掷地有声:“王局长,前面说的是我们搞五龙峪旅游景区的由来和不需要申报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情理。下面我说一下法律依据。土地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在五龙峪旅游景区所有权属于全体五龙峪村民的情况下,我们就是把农用地转为旅游用地性质的建设用地,也只需要向明水县政府申报,由明水县政府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就行了,不需要向国务院申报。因为土地的所有权依然属于五龙峪村集体,而不是被其它企事业单位征用!”
说完了,陈观又特意问了一句:“王局长,我理解的对不对?”
王宏下不来台,脸色都白了,嘟囔道:“对不对不是你说的,也不是我说的,等调查后结论出来后再说!”
事情到这种地步,在场的领导们都已经一目了然了。
正在翻看土地法读本的于堔不耐烦了,把书“啪”地一下摔到了会议桌上,直接呵斥王宏到:“调查什么?散会后,你回去组织土地局职工集体学习土地法,每个人都要写出心得体会,好好学清楚!这个事情不要再说了!明水县委、县政府回去后让你们县土地局去给省土地局把情况汇报清楚,同时帮助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不管需要不需要办,先办了再说!”
于堔的表态,算是把陈观和王宏的争辩给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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