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节 王真真我想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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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昭跟马媛媛是在医院大门口碰上的。

孟昭是结束了一天的治疗,正准备回家,马媛媛则是买回了晚餐正赶回来。

俩人当然认识。

论辈分俩人是平辈,论年纪,马媛媛比孟昭小一岁,可是白贵比孟昭大两岁,因此孟昭管马媛媛叫嫂子。

俩人有十年没见过面,自从马媛媛离婚跟一个包工头跑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过村子。

再次回来,却发现她的名声已经臭了。

太真寺村的人,根本不管马媛媛当初离开是因为什么,他们只知道马媛媛是跟人跑了,那就是不要脸的女人。

再次回来后,马媛媛只见了过去要好的一两个朋友,从她们口中听到,之后又从一些偶遇的熟人脸上看到,这个村子绝大多数人都看不起她,于是她也就熄了继续跟村里人来往的心思,没有在村里多逗留,因此回来后并没有见过孟昭。

村里人对自己的态度,让马媛媛很伤心。但没办法,她没法解释,一方面是村里人排外,白贵不管多么不是东西,但他是村里的人,而她作为媳妇,又是一个跑了的媳妇,是绝对的外人;另一方面,这个社会对女人往往更加苛责,没人在乎马媛媛是因为多么无奈的原因,是因为对婚姻多么的失望,才会强忍着一个母亲眷恋孩子的感情离开那个家庭的,所有人都只看到是马媛媛离开了男人和孩子的结果,就将她打进了道德的深渊,认定她是一个不知廉耻的女人。

这些苦只有马媛媛自己知道。

她是郊县农村人,小时候家里姊妹多,她家里三个女儿,最后才生了一个儿子,因此父母将绝大部分的爱都给了弟弟,她们这些姐姐从小就被教育要照顾弟弟。

父母至少在感情上偏爱也就罢了,在物质付出上的不公,让马媛媛的命运彻底改变。她是家里的老三,当两个姐姐还在上高中的时候,她也上进入了高中,家里的负担实在太重。结果父母决定让她辍学,告诉她女娃迟早是要给人的,读那么多书没用,在高二那年就让马媛媛去城里打工了。

马媛媛的学习成绩其实不错,当年她本有机会上大学的,却因为是女孩,就早早的进入了社会。辛苦自不用说,打工挣来的钱,还要全部寄回家里。

在社会上,马媛媛渐渐变得世俗,越来越难以忍受这种命运。她不想成为一个一辈子为弟弟或者的姐姐,她渴望有自己的生活。

但家里条件太差,稍微条件好的人家,都不愿意跟他家结亲。马媛媛到了适婚年龄,迟迟找不到归宿。最后打工认识的一个朋友,将她介绍给了城中村的白贵。

那时候的白贵,因为无所事事,好吃懒做,近处知根知底的人家,没人愿意将女儿嫁给他,一直娶不到媳妇,因此愿意接受马媛媛,马媛媛则是对自己的娘家过于失望,因此草草将自己嫁给了白贵,最后给娘家的弟弟挣了一笔可观的彩礼。

嫁给白贵后,马媛媛并没有盼来自己渴望的独立的生活,白贵好吃懒做的恶习,逼迫她只能扛起家庭的重任。在公婆活着的时候,老两口帮扶和约束下,白贵家的生活勉强还能过的下去。当公婆死后,白贵彻底没了约束,更加的荒唐。无所事事不说,还喜欢赌博。

就在白贵最后一次偷走马媛媛辛苦赚来,准备盖房子的积蓄,赌了一个干净之后,马媛媛彻底对这个男人绝望了。这时候另一个男人走进了她的心里。

那并不是一个很有本事的男人,而且条件也不是很好,离了婚,有孩子。马媛媛看重的,只是这个男人的老实可靠。

那时候男人在城里工地上包一些小活,马媛媛在他的工地上打工,老实本分的包工头生意做的并不好,勉强接到一点工程,主要是因为他叔叔的原因。当时他叔叔的生意刚刚起步,能给侄子的照拂也不多,加上侄子实在是扶不起,因此也只能是给一些零活,让侄子勉强过活。

马媛媛跟工头结合之后,性格泼辣的她,立刻就接手了工头的生意。此后,那些不听话的工人变得听话了,混吃混喝的亲戚朋友都被她赶走了,生意很快就有了起色,工作质量和速度都大幅度提高,而且利润大大提高了。

这些情况让叔叔刮目相看,后来随着叔叔的生意从西京扩展到申城,也将马媛媛两口子带去了申城发展。不到十年时间,马媛媛两口子,就从过去托庇于叔叔羽翼下的承包商,发展成了合作伙伴。

由于在俩人发达的过程中,马媛媛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因此在夫妻关系中,始终扮演强势的一方。她性格泼辣,但人品不差,她作为一个后妈当的很合格,可心里始终难掩那一份对自己亲生儿子的亏欠。于是在事业稳定,老公的两个孩子也已经成年后,她决定回西京市接回她的亲儿子,于是有了后来这一些事情。

在医院门口碰到孟昭的时候,马媛媛热情的打了招呼,孟昭认出她来后,态度让马媛媛十分欣慰,因为孟昭没有像其他村里人那样对她抱有偏见,相对尊重她一些,尤其是当听说她儿子也住院后,孟昭马上要来看看。

马媛媛没有拒绝,原因当然是复杂的,跟孟昭聊天的过程中,难免会说到儿子,从孟昭口里能听出来,孟昭对她儿子即同情,又关心,那种关心是一种对好孩子的关爱,哪怕只是嘴上说说,也比其他那些在人困境时嘲笑,在人顺境时讽刺的人要强的多,而村子里还真不缺这种人。另一个原因,则是孟昭的事情已经传开了,马媛媛也知道孟昭的故事。知道孟昭现在是一个英雄刑警,即便没有这回事,单是孟昭治安大队长的身份,已经彻底成为世俗的生意人的马媛媛也没道理不好好结交。

孟昭就这样跟着马媛媛一起进了病房,看到病床上的白立惊恐的神情,孟昭不由感叹。

“媛嫂,你娃什么都好,就是这胆子太小了些。这些天不知道怎么了,见着我就跑。”

孟昭作为老警察,有敏锐的观察力,马媛媛作为成功的商人,察言观色的本事也不差,从儿子脸上看得出来他对孟昭的害怕。

马媛媛苦笑道:“可能因为你是警察吧。”

马媛媛也找不出其他原因,只能这么想,第一反应其实是孟昭欺负过他儿子,可又觉得孟昭不至于,她也从没听说过孟昭欺负人的事情,孟昭在村子里名声还不错,又怎么会去欺负一个孩子。

“周一能做手术吗?”

见到白立的神情,孟昭也不知道怎么跟小孩子交流,假意热忱的关心话他不太会说,索性继续跟他妈妈说话。

“还说不好呢,得等医生来看了才能确定。”

马媛媛叹息道,她是真的着急。

孟昭点点头:“那行。有啥事打招呼。”

马媛媛笑道:“那嫂子就不客气了,有事了真找你,别到时候你装不认识嫂子了。”

孟昭笑道:“那会啊。那行,你们先忙着,我就先走了。”

然后对床上的白立交代:“白立。好好看病,回头叔叔再来看你!”

马媛媛道:“行,医院也不是啥好地方,嫂子也不留你。改天再去看你。”

这时候王真真也说道:“阿姨,我也得走了。”

马媛媛却要留:“你不能走啊。晚餐刚给你买回来,吃了再走。”

王真真摆着手:“不了,不了。阿姨,我真的不饿!”

马媛媛不答应:“别跟阿姨客气了,趁热赶紧吃了再走。”

王真真继续摇头,并且站起身来,在白立失望的眼神中说道:“你好好看病。”

说完,马上就走,显得不太礼貌,却又不给人挽留的机会。

马媛媛叹道:“这女子!”

又不能追出去,对孟昭道:“白立的同学。”

孟昭点点头,这才真正告辞离开。

俩人在电梯口遇到了王真真,医院的电梯是最让人焦虑的地方,不管你着急还是不急,在这里都能急死你。

马媛媛还以为王真真已经走了,没想到还能碰上,马上道:“你这女子,咋这么拧的。在这等下阿姨!”

说着跑着回了病房,将刚买来的晚餐拎了出来,从头到尾都没有打开过。电梯此时依然没有上来。

“带着回去吃吧,省的去外面买了。再客气,阿姨就生气了。”

马媛媛说着硬塞进了王真真的手里。

王真真十分局促,推让也不是,接受也不是。

“这孩子去哪里?顺不顺路?”

孟昭这时候问道。

马媛媛道:“这我还不知道,女子,你去哪?”

王真真道:“回太真寺,我住宿舍。”

孟昭道:“那巧了,我捎你回去。”

王真真习惯性的拒绝:“不用,不用,我做公交车就好了。”

孟昭道:“我也住太真寺,正巧要回去,这会儿车不好等。”

马媛媛接话:“就是。女子,听阿姨的。你这叔叔是警察,不是坏人。”

一听到警察,给了王真真一种本能的信赖感,便没有再拒绝。

这时候电梯来了。

俩人和其他一些等待电梯的病人和家属进了电梯,马媛媛挥手:“路上小心点,我就不送了。”

电梯门关之前,孟昭道:“你去看娃去吧。”

看到电梯门关闭,马媛媛叹息了一声:“年纪轻轻,怎么就得了绝症呢?”

她叹息的是孟昭,她当然知道孟昭的病情,虽然没有当面问,可情况村里都传开了。可她接着就开始感叹起自己的儿子来,因为儿子的病也不乐观,脸上泛出忧虑,走回病房。

孟昭和王真真一前一后走出医院,小女孩一直畏畏缩缩的走在后边,一句话都没说。

站在医院门口,孟昭四处看了看,找自己的车。

车子先发现了他,闪光灯亮起来,喇叭滴滴响起。

“在哪里!”

孟昭指了指。

“叔叔,我还是去做公交车吧。”

说完低头朝着一旁的公交站走去。

孟昭唉了一声,只能感叹这女孩执拗,又觉得不好强行捎他。

车子喇叭不断响,孟昭只能朝着车子走去了。

“师兄,干嘛去了,等这么久。保安赶我三回了,逼得我警官证都拿出来了。”

一上车魏秋叶就抱怨。刚才在门口,孟昭等着,魏秋叶去停车场取车,谁知道车取回来孟昭不见了,以为是去厕所,也没有着急,一直等着。

“碰到了个熟人。”

孟昭解释。

“那小女孩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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