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狗血之所以是狗血就是因为常常会发生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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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钱就像是脱笼的野兔,撒了欢的哈士奇,疾走的波纹……咳咳,反正待在华山上面,苦练剑术四年,可把她给憋坏了!

当初高考的时候也没有这么拼命啊!

是时候给自己的吉尔放个假了……如果我还有吉尔的话。

唔,果然生化危机还是游戏比电影赛高啊,虽然爱丽丝小姐姐的大长腿也很猴赛雷就是了。

下次试试看用吉尔妹纸使出双节棍,打爆追踪者的苟头?

想想就刺激……

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穿行在洛阳城的大街小巷。

大明时期的洛阳城,虽然已经过了她最巅峰的时期,然而这座千年古城依然不失为天下雄城,城里的居民也是巨万,是大明版的超级都市之一,也许只有京城和南方的金陵、扬州几个有限的大城市可以媲美吧。

“师妹,我们到洛阳城来做什么啊,出来已经有大半年了,还是赶紧到嵩山派拜山后,回到华山才是正理,师父师娘肯定已经很想你了。”可怜到现在才有台词的三师兄梁发,他是陪着小师妹一起周游五岳剑派的。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就要绕着中原跑一圈,这换到了哪个个年代的父母都不会答应的,哪怕她武功很高。

所以这陪着岳灵珊出游的人选,也是让宁中则煞费了苦心。

自家的养子、大徒弟,令狐冲令狐少侠对自家小白菜的心思,这几年那是越来越明显了。

虽然灵珊宝贝没有任何回应,但是她和令狐冲最是“亲厚”却也是不争的事实。

所以令狐冲陪同出游的选项一开始就被划掉了。

都是血气方刚的少男少女,女儿懵懵懂懂的情窦未开(亲妈视角),要是被令狐冲这个小贼骗走了,做了错事那可是追悔莫及的。

如果两个人抱着个婴儿回来了,我们要打断令狐冲的腿呢还是打断他的腿呢?

虽然宁中则内心里对于让令狐冲做女婿倒也并不排斥,但是!

灵珊这几年表现出来的天赋和勤奋刻苦实在是太出色了,这么早把她嫁掉从此成为少妇,开启相夫教子的生涯,那绝对是要拖累她的武学进度的,无论是从母亲的角度,还是掌门夫人的立场,宁中则都要阻止这样发生的可能啊,倒也不是对令狐冲不满。

而劳德诺这个选项嘛,被宝贝女儿给否了。

沈钱知道劳德诺是二五仔,岳不群也知道,但是宁中则不知道。

这是沈钱猜的,以这位便宜老妈的性格,如果知道劳德诺是内奸,绝对不可能表现出云淡风清不动声色。

但是既然哥们要出远门去名扬天下,干嘛带着一个二五仔给自己闹心啊。

更何况万一左冷禅起了坏心,授意这个货弄点幺蛾子出来,虽然沈钱不怕他,但也没必要给自己添堵嘛。

于是就决定是你了,老三梁发!

“我听说绿竹巷里有隐士叫做绿竹翁,是一位品行高雅,精通音律的雅士,我想去拜访他,试试能不能拜师学习音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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