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从来凭一剑 第六十一章 清墨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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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诗和包季晚一起踏上通向扬州的道路,一路别提多顺风顺水了。无他,只因他们走在驿路上。

有驿路和没驿路确实不同,屠诗不再需要披荆斩棘,也不再需要奋勇杀虫,更不需要餐风露宿。盗贼不敢骚扰,野兽也甚少接近,到了驿站还能休息,这趟旅程-真是再舒心不过了。本来包季晚若想做周边村庄的生意,就应该走小路,但他现在阔了,哪顾得上小打小闹折腾那俩钱,马蹄就没离开过驿路。

大约五日后,俩人抵达一座小镇,这镇子正是包季晚离开仨黑心哥哥后落地生根的地方,规模不大,连玩家也不见几个,胜在平和安逸。也许是邻近扬州的关系,当地建筑风格颇有向江南水乡靠拢的趋势,白墙黑瓦,不必特意凸显格调,格调就在静谧中自然而然地存在。

到了包季晚家,屠诗啧啧称赞,只见屋子前围了一个菜圃,黝黑的泥土里一列列齐整整的庄稼娇嫩欲滴,不仅赏心悦目,更让来客得知此处主人是个有心思过日子的。女主人迎了出来,二十七八,素面朝天,但难得素颜后还有中人之姿,粗布衣服,双袖捋着,额上汗水晶莹,一看就是刚放下家务出来的,这位想必就是包季晚的老婆了。包季晚快步上前紧握她的手,吓了她一跳,然后她埋怨道:“怎么没听见你那老马叫唤呢?往时它离这儿一里地,我就知道你回来了。”

不提那老马还好,一提,包季晚差点没掉眼泪,只把老婆双手握得更紧:“一言难尽啊……”

女子瞧见旁边笑呵呵不说话的屠诗,脸一红,忙问:“这位是……”

“这是我好兄弟,叫御清锋!哎,是我失礼了,你快进去准备些吃食,我们要好好吃一顿!荣兴呢?”包季晚放开老婆的手,擦擦眼睛,兴冲冲地走进院子里左顾右盼。

“你也不看看什么时间,他在学堂里跟老师念书呢。”老公不在场,女子不好意思地朝屠诗福了一福:“御清锋兄弟,要赶这么久的路一定累了吧,你行李在哪儿,我收进屋里去。”

“嫂子叫我名字就可以了,我是冒险者,有储物囊没行李。没事,你忙你的,不用招呼我。”

“那怎么行?先到屋里头坐坐。”

将屠诗劝得坐下后,女子走到陪两人一路的马儿前,丝毫不害怕这大畜牲撒野,取走老公的褡裢袋,笑容甜蜜地进里屋,不一会儿又化了淡妆、满脸喜色地出来(大概是知道丈夫赚了多少钱),温柔地道:“我去买酒,你们先歇歇。”

包季晚鼻子里嗯嗯几声权作回答。他躺一张竹椅子上,脱鞋将脚搁在小凳上,俨然大老爷模样,不知有多舒坦。

晌午,包季晚一家与屠诗共进午餐。小门小户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包季晚一手端着碗,一手举着筷子,唾沫四溅、绘声绘色地讲着这段日子的冒险。听到“霸王蛛把屠诗脑袋叼个正着”这一段时,包季晚老婆啊了一声,急忙看向屠诗脖子,似乎怀疑这脑袋是否后来缝回身上的。

包季晚儿子、包荣兴(这名字是他爹取的,寓意荣华兴旺)听得倒是很感兴趣,对屠诗的崇拜又加深一层。他放学回来,见到爹可亲了,然而御清锋叔叔仅是掏出木剑借给他玩,瞬间叔叔就比爹还亲。这小子不太爱读书,握着堪堪能提起的木剑到处疯,是被娘揪着耳朵拖到饭桌边上的。

被人用热切、钦佩的目光注视,屠诗有点不好意思:“这有什么,来,吃吃吃!嫂子,多吃点白玉鸡枞,下次我再挖几十斤,让老包带回家,叫你和荣兴吃个够!”

酒足饭饱,屠诗便要告辞离开,包季晚怎样也挽留不住,只得叮咛屠诗路上小心。小荣兴抱着叔叔送的木剑,懵懂地跟着爹一起挥手。

PC可以在《乾坤》过安逸的生活,但玩家却要追寻更刺激的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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