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报恩(2 / 2)

瘟神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半天没有说话,眼睛一直斜视着,眉头时而紧锁,时而舒缓,看他的样子,似乎内心在做着什么决定一样。

“哎!!大侄子,实不相瞒。我陆老六做事不敢说光明磊落,恩怨分明,也是有恩必报,有仇必偿的人。

我的这些兄弟们只知道我欠楚宜财楚二爷的,却不知道其实我这辈子还欠过一人的救命之恩。

此事说来话长,当年我父母是被活活饿死的,那时候我还小,只有十三岁。我看着我母亲到死都没舍得吃,省下来给我吃的那块馍馍,我心中发誓这辈子我要做一个有钱人。

那时候人穷,我又不愿意去给别人家做长工,总觉得那样跟做牛马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呢我就有些发育不良,十三岁看得跟七八岁的孩子一样,并且还面黄肌瘦的,到哪里都被人嫌弃。ii

当时在我的心目中,那些做生意,开饭店的人就是有钱人。于是我就整天和一帮比我大的多的人的混迹在市集之上。想寻找机会,混入其中,哪怕先做一个伙计也行。

可是这样的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的从内心深处连根拔起。因为那些个店铺老板根本就不把穷人当人看。就连你走过他们店门的时候,他们都会嫌弃这帮叫花子脏,又怎么可能让你进店干活呢!!

这样的日子过了有两三年,市集上混了这两三年的时间里,让我们这些个孩子认清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也对那些富人有了敌对的心里,于是其中较大的孩子就提议找个富人干一次,以泄这些天他们对我们的之愤。

这点子一出,马上得到了大伙的响应,于是大伙就开始分工,踩点的踩点,准备家伙的准备家伙,因为当时我小,就被分配望风的工作。ii

经过踩点,大伙选择了一家饭店老板下手。之所以选择这家,一是因为这家饭店开的大,大伙认为他家有钱,要是干成了,大伙就发财了。

其实选择这家饭店,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老板鄙吝。平日里大伙想从他们家讨点残羹剩饭什么的,不是被臭骂临头,就是被打的鼻青脸肿的。

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次,他们店里有一桌客人没吃几口就因为有事离开了。

要知道,我们这帮人一到饭点的工作就是在各大饭馆的门口盯梢,发现有那家饭馆里客人不吃了,就会寻找机会进去抢点吃的出来,然后分给大伙一起吃。

那桌上可是有一盘整鸭子没有动一下的,于是一个小伙伴冲了进去,结果还没等出来,就被老板给抓住了。ii

当时就把那位小伙伴给打的手脚骨折,并且还当着他的面把那只整鸭给喂了狗。

那天晚上大伙准备了箩筐,竹竿潜伏在饭店老板家门口,等着他回家,准备抢他身上的钱财。

一切都按计划进行着,老板被箩筐罩着被打的在地上死命的挣扎,发出了杀猪般的声音,惊动了他的家人。

因为我是望风的,见他们家的大门打开,于是就大喊了“快跑,来人了。”谁知这一喊就坏事了。别人都跑了,我就被抓住了。

结果怎么样,你们可以想象吧!!为了一只没有被拿走的剩菜都能打断别人的手脚,何况是抢他钱财,揍的他满地找牙的人。

我被打昏死过去之后,再醒来的时候人就躺在了一间破草房子里。一位老爷爷正在为我伤口上草药。

后来我才知道,这位老爷爷捡柴火回家,途径镇子外四五里地的乱葬岗发现的我。当时以为我已经死了,不忍心我暴尸在外,晚上被野狗啃食,就动了恻隐之心,挖了个小坑准备把我埋了。

谁知把我扔进土坑的时候,看见我的手指头动了一下,老人就又把我弄了出来。结果我还真的有口气在。

我就这样与老人在一起生活了有一年多,当时我就想,除非我死了,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以后一定要报答老爷爷的救命之恩。

后来我就来了长沙,遇见了二爷。等我生活有了起色之后,我回去找老人,却再也没有找到他的消息。

本来这事已经过了几十年了,我以为这件事就这么完了。谁知就在你去福建的前一天晚上,我家里来了一个人。让我帮他,我当时一听说是要安插在你身边,我当时就翻脸,让人把他捆了起来。

谁也没有想到,他居然说出了当时只有我知道的秘密。

于是……

瘟神说到这里,眼眶微微有些湿润,不知道是因为他想起了他欲报恩而不得的老人,还是因为他觉得此事对于楚天禄,或者说楚二爷是不能交代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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