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当初有条特别傻的傻狗,就是哈士奇,叫耐克,什么都啃,老子去她家做客,回回裤腿被咬湿。”
“……”
······
薄夜在半小时后,干脆利落从林辞姐夫家的宠物店里提了一条两个月的哈士奇,不算大,但是体型也不小了,眼睛里的蓝膜还有一些没褪去,所以显出来的蓝灰色倒是还挺好看的。
薄夜抱着哈士奇说,“臭小子你眼睛挺漂亮的。”
刚夸完,这只哈士奇立刻蹬鼻子上脸扑上来,伸出舌头狠狠舔了薄夜的脸两口。
薄夜:……p老子出门刚洗的脸!
林辞的姐夫还偷偷问林辞,“那是你老板啊?”
林辞说,“是呀,怎么了?”
“大方倒是大方,只是……”林辞姐夫指了指脑子,“他没事儿吧?那么大个公司总裁,亲自过来买一条三千块钱的哈士奇?”
哈士奇的在狗种里不算太贵的品种,三千块的哈士奇能买到很好的品相,但是也不算最好。所以林辞姐夫想不通,薄夜一个大老板,想要狗,随时随地能买高级品种的赛级犬,或者是冠军后代,要买肯定买话呢,你好好表现啊,你妈以前也养过哈士奇,长得好像比你还傻,总之都挺傻的,你妈就喜欢傻的,也不知道什么毛病……”
林辞默默吐槽,“那薄少,您算傻吗?”
薄夜想也不想,“我他妈多聪明的人……不是……等会……”
自己刚刚说啥来着,唐诗就喜欢傻的。
薄夜立刻端正态度,一字一句,“在唐诗眼里,我愿意是个傻子。”
“……”齁死人了都。
林辞开车过去白城,这回是慢慢开的,不着急,花了一个半小时,薄夜就在车上嘱咐了哈士奇一路。
“儿子啊,你爹我真的很心酸,你说一把年纪了,四舍五入都奔三了,还是条单身狗,跟你似的。追个前妻吧,以前太渣她还不爱搭理我,你说我咋整呢,我总不能一辈子老光棍吧。”
林辞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子了,这个薄夜真是把狗当成了儿子在叭叭叭说话,哈士奇一脸听懵逼的表情,表示什么都不懂。
后来到了公寓楼下,薄夜一把抱起哈士奇,“唉,你乖点啊,到了,一会爸爸把你送上去,你别乱来知不知道?”
哈士奇拼命摇着尾巴撅屁股,薄夜说,“走,见你妈咪去。”
——两分钟后,唐诗听见门铃,拉开公寓的门,就看见了薄夜一身潮牌卫衣西装裤,跟个男网红似的特别年轻帅气,怀里抱着一直哈士奇站在她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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