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笠为鄱阳郡吏户,是捕鱼的鱼梁吏,去年年底捕捞乌鳢时,得乌鳢托梦,说鱼腹藏着帛书,是为“鱼腹藏书”。
柳偃对这件事印象很深,为此免了乌鳢之役,还特地下令官府往后不得让鱼梁吏捕捉乌鳢(不限民间捕捉),所以他记得李笠。
考虑到鱼腹诗可能是伪造的,柳偃觉得此人心术不正。
虽然没有证据证明是李笠写的鱼腹诗,但柳偃认为此人有充足理由伪造鱼腹诗,目的是免了乌鳢之役。
而自己的儿子柳盼,年初时迷上吃鲢鱼鱼头汤,不知怎么的就认识了李笠,还让其专门捕捉鲢鱼,然后让小吏拿着鲢鱼去常来食肆,让那里的厨子做鱼头汤。
这种小事,柳偃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但现在看来,十分不妥。
鱼腹藏书一事略过不提,就说李笠接近官眷,动机不明,加上年前白石村有人逃亡,家在白石村的李笠,又与逃亡之人关系密切。
不仅如此,李笠也和常来食肆东主马青林有明面上的来往....
种种迹象表明,李笠受马青林指使,在鄱阳暗地里活动,策应刘敬躬妖党。
譬如,可能是李笠从中牵线,鼓动同村的梁森等人逃亡,去向不明,这些逃户极有可能加入了刘敬躬聚拢起来的贼人群体。
接着,马青林指使李笠想办法接近官眷,以接近柳盼为契机,伺机下毒,毒死父母官,以便弄得郡中大乱,配合刘敬躬造反。
这一切,都有人证物证,马青林及其手下也已招供,即便李笠嘴硬,怎么打都不招,也不妨碍案情真相大白。
柳偃仔细看完案情,却不急着下结论,而是看向面前等待垂询的郡游军尉。
郡游军尉张行,已经将整个案件的案情审问清楚,并将相关人员及亲属拘捕在狱,其中也包括李笠的家人。
现在,面对内史的询问,张行条将若干疑问一一作了回答,条理清晰。
柳偃对张行的回答很满意,但还是没有下结论。
原因有两个,其一,整个案件的侦破感觉太顺利,各种人证物证俱全,这种几近于‘应有尽有’的情况,让柳偃反倒有些嘀咕。
其二,就是郡游军尉这个职务。
郡游军尉,郡分职吏名,虽然是吏,但权力不小,一举一动,牵涉甚广。
去年年底,天子下诏,斥责游军尉之弊,柳偃当然知道这诏书的内容,也知道游军之弊由来已久,各郡游军尉多有害群之马。
这些害群之马,以缉拿贼寇为由,敲诈辖境百姓(主要是富户),若有不如意者,必然加以构陷,弄得许多人家破人亡,家财为之一空。
所以,眼下这个大案,有可能是郡游军尉一手炮制,为的是夺那常来食肆东主马青林的家产。
为此,不惜颠倒是非、屈打成招。
鄱阳郡游军尉张行,此人行为举止没有不妥之处,柳偃自上任以来,也派人暗地里打听过,没听说郡署里的官吏有何明显的恶行,张行也不例外。
当然,表面上看不出的问题,不代表实际上不存在,仕宦多年的柳偃,不会轻易相信一面之词,他知道自己得多个心眼,免得被人骗了还不自知。
若张行所说是真,那么他去年就有可能被那小吏李笠骗了,若张行所说是假,他就不能被这郡游军尉借刀杀人。
游军之弊,天子明白,却无法罢免各郡游军,因为这有现实需求,柳偃作为鄱阳内史,同样也不能将游军尉罢免。
他到底该不该相信张行?
这不是信不信的问题,要证据说话。
如今张行办案,收集的人证物证俱全,柳偃知道自己若挑不出毛病,就只能把这案子办成铁案。
如此一来,那鱼腹藏书就成了笑话...
柳偃想着想着,只觉有些头痛,鱼腹藏书里的诗,天子看过之后,唏嘘不已,果然让人装裱起来,时不时让大臣们议论一二。
若这事可能是个骗局,那天子的脸面可挂不住....
想到这里,柳偃又看起卷宗,时不时咳嗽几声。
他的病从去年拖到现在,时好时坏,不过近日有好转的迹象,所以精神不错。
此案被抓的人,除了一人都已招供,那个不招供的人,正是李笠。
李笠受了鞭挞,又受了测罚之刑,据说已经奄奄一息,却依旧不认罪,所以柳偃有些拿不定主意。
这么执着的少年,到底是死不悔改,还是其中内有冤情?
柳偃知道测罚之刑的威力,他在别处任地方官时,只要对犯人用测罚之刑,犯人都没有不招供的。
但是,受了测罚之刑的李笠就是不认罪。
更别说其人还被鞭挞得皮开肉绽。
鱼腹藏书一案,柳偃见过李笠,这个小吏的模样,他依稀记得。
所以,他想知道是何原因,让这个少年如此倔强、死不认罪呢?
别人都招了,他不招,也改变不了被定罪的结果,却这么坚持,是心存侥幸,还是...
还是真有冤屈?
柳偃思索良久,向张行说:“此事干系重大,不可等闲视之,本官自有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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