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为腌制,把浸泡好的猪肉洗干净,然后剁成小块状放进盆里,加入酒、盐。
酒是主人家喝的酒,度数应该很低,和后世料酒没得比,但用来除腥还是可以的。
第三步是焯水,这一步很关键,炖猪肉炖得好不好吃,关键之一就是焯水。
李笠提前用一小釜煮水,却只是小火,在釜里水还不热的情况下,将腌制好的猪肉放入釜里“焯”一下,从一默数到三百。
按说要看钟,但这年头没有时钟,所以李笠凭借经验把握时间,不一会釜里水面有泡沫浮起来,他将其一一撇去。
如此焯水过的猪肉,肉质不老,又更加干净。
第四步为爆香,李笠用铜铛把猪肉和姜片一起煎,先用姜来爆香,再煎得猪肉发黄,放出来冷却。
这才是把炖猪肉做入味的办法,若傻乎乎的只是用水炖,只会炖出寡淡无味的熟猪肉。
爆香后就是炖,把煎过的猪肉放到清水里炖,再适当放盐调味。
于是,一大釜清香扑鼻的炖猪肉就做好了。
忙得满头汗的李笠,等炖猪肉做好,才得闲看外面,结果一看吓一跳:厨房的门口、窗户,都挤满了围观的人。
炖猪肉的香味,以及李笠娴熟的烹饪技术,让围观的人们看得眼都直了。
他们是户主的亲戚,事前都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没什么特别、口音怪怪的少年,烹饪起来竟有如此之多的花样。
也没想到,李笠的同伴梁森,炖鱼也做得不错。
李笠在帮杀猪、炖猪肉的时候,梁森也没闲着,先在主人家监督下去河边钓鱼,然后把钓来的几尾大鱼处理好,开始炖鱼。
两人手拿尖刀,脚上铐着铁链,在厨房里忙活,不需要帮手,干净利索的把炖猪肉和炖鱼做好。
猪肉和鱼肉的香气,勾动旁观者的馋虫,他们迫不及待的要大饱口福,李笠和梁森却第一个吃:他们要试毒。
其实在烹饪的时候,李笠和梁森借着试味道的理由,已经吃过几口肉,如今试毒,又能多吃几口。
这就是李笠想出的吃肉办法,捎带着梁森,名正言顺吃了肉,毕竟,自从被贩卖之后,两人从没得吃过一口肉。
炖猪肉和炖鱼被人带到正房,李笠和梁森蹲在厨房角落,吃着野菜羹,李笠笑道:“灰鸭,你手艺见长啊,去年你的炖鱼还没那么好呢。”
“嗨,也就是乱炖,哪里能和你比。”梁森笑笑,今日居然能吃到肉,这可多亏了李笠的主意,他是真佩服。
“别说,黄团的厨艺也进步不少,日后,你得尝尝。”
“寸鲩,我们、我们还能回去么?”
“当然能,这不还有我么?会有办法的。”
李笠这么说,梁森就这么信,他觉得李笠一定有办法。
李笠确实有办法,给两人设计了一个“卖点”:划算二人组。
除了都会做事、是同乡之外,李笠的“卖点”是会烹饪,梁森的“卖点”是会钓鱼,那么,他两个若搭在一起卖,那就是两个顶三个甚至四个。
果不其然,卖家问清楚他们情况后,把他俩一起卖,买家也看中这点,把他俩一起买回来。
于是,就像李笠说的那样,他们自己争取到了机会,即便被人转卖,也依旧在一起。
自从李笠和梁森被贩卖后,李笠都没愁眉苦脸过,有时还说笑话,这让梁森心里不那么悲观,对未来,也有了些许期盼。
也许,他们真的有机会逃出去,回到家乡...
不,他得先去寻阳,找到弟弟,把弟弟救走。
不知过了多久,正在厨房里打扫的李笠和梁森,被人叫到郎主处。
正在剔牙的大汉,以及几个家人,满意的看着两个少年,问:“你们会做饭做菜?”
李笠习惯了这户人家的说话口音,回答:“小的会一些。”
“你们还会钓鱼?”
梁森回答:“小的自幼打渔为生。”
“嚯嚯,我这是走了运。”大汉笑起来,笑得很开心:“果然是两个顶三个人用,你们还会钓鱼、做菜,值了!”
“今日你们做的猪肉、鱼肉,很好吃。”大汉沉吟着,看向自己的儿子,“从今晚起,就让他们从草棚搬到房子里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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