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观察四方(2 / 2)

以宗王出镇地方,其实不能很好解决这个问题,中央(皇帝)不放心外人,担心外人在地方做大,难道就放心自家人,不怕自家人在地方做大?

宗王政治的问题,不仅在于中央和地方这层关系,即便在中央内部,也是个大问题:

皇帝驾崩,新君即位,辅政大臣若是外人,江山极易易主。

可即便辅政大臣为宗王,江山也极易易主,不过相比外姓篡位要好些,只是帝系转移,江山不改姓。

但即便如此,也不是哪个皇帝所能接受的:我的家业就该我子孙继承,被堂兄弟叔伯夺了去,和被外人夺了去,有何区别?

所以,重用宗室,帝系容易更替;不重用宗室,就会被外人乘虚而入,该如何平衡呢?

平衡不了。

这就是个死局。

因为这个时期的皇权相对较弱,无论是外戚、外臣、宦官、武勋、宗室,都会对皇权构成威胁。

孑然一身的皇权,面对如此之多的敌人,防不胜防。

无论重用哪一个,都会致命,便只能玩平衡,然而,玩平衡需要极高的政治能力,靠着投胎当皇帝的人,玩不转。

所以,南朝历代国祚不长。

李笠明白,若自己在位才两三年就去世,毫无疑问,儿子守不住江山。

这是必然,哪怕黄姈做摄政太后,也躲不过外戚黄家膨胀,然后鹊巢鸠占的结局。

现实就是,他的儿子们还小,宗室就只有李昕一个成年人,若还提防宗室,就是自寻死路。

所以必须重用李昕。

但重用的后果,就是李昕必然羽翼渐丰,他在位期间倒无所谓,可等儿子即位后,对资历、声望、门生故吏众多的堂兄不放心,于是必然内讧。

李笠便要换一种用法。

在不破坏现有地方行政区相互掣肘、平衡的前提下,在汉水入江口地区(夏首),设一个地方权力副中心。

这个权力副中心,掌司法权、物资转运调动权,由皇帝任命的人各自担任主官,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先做事,后请示、报备。

李昕以“观察使”的职务,率领一万中军驻扎,配有火炮,不干涉地方事务,顺便保护提刑司、转运司官吏,使其能够有效的“现场办公”。

长江中游地区,包括沔北地区,各类案件复核,在夏首的“大区级”提刑司署进行。

除了死刑要上报中枢,由皇帝勾决外,其他案件,由位于夏首的提刑司署自行审核、予以实行,事后上报尚书省。

若尚书省觉得案件有问题,再走程序重审。

夏首又有“大区级”转运司署,负责中游地区的物资转运以及赈灾事务,可以就近处理突发的民政事件(调集物资救灾、抗灾、赈灾),事后上报。

若尚书省觉得处置不妥,再走流程重新处理,反正先把事情办了再说,不能凡事都上报、等决定再实行。

而卫王李昕,只承担军事职责,防止内乱、震慑各州军事主官的责任,不插手地方军、民事务。

一旦中游各州出现变乱,当地官军无力平叛,那么李昕就可以派出军队,第一时间协助当地官军平叛。

若出现大规模叛乱,李昕的职责,就是守住夏首地区,让叛军如鲠在喉,挡住叛军前往下游的脚步,给朝廷争取时间调集平叛大军。

而装备着大量火炮的平叛大军,没人可以抗衡。

火炮,就是李笠的底气,他不打算将火炮普遍装备军队,而是要握在手中。

包括火炮、火药的制作。

只要有火炮,他就不怕地方大员造反,也不怕对方勾结外敌,因为有了火炮,他的中军在战场上,不怕任何对手。

这也是李笠决心破局“宗王政治”的底气所在:宗室不需要掌握地方大权,只需拿着御赐“手枪”一把,震慑地头蛇即可。

“手枪”子弹只有两三粒,杀不死一群人,但足以杀死敢冒头的人。

宗室靠着“手枪”拖延时间,然后,手持“机枪”、弹药充足的中军赶到,就能把造反的地头蛇们全部“突突”了。

因为出镇宗王手中只有“手枪”,弹药数量有限,且无法在地方抓行政权、司法权,所以,手中有“机枪”的皇帝,不需要过于担心地方宗室在地方做大。

“你到了夏首,不需要担心流言蜚语,安心做事。”李笠交代侄子,“有什么话想说,直接写信给叔叔。”

李昕点点头,想了想,问:“那,叔叔,将来,将来若北伐,我还能有机会...”

“有,你不可能旁观。”李笠笑起来,“我们李家能有今天,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军功!而不是出身,也不是姻亲!”

“我们要让天下人心服口服,就得有过硬的军功,宗室们不能荒废武事,既能舞文弄墨,也能带兵打仗!”

“不止你,你的侄儿们,将来都要上战场,用事实告诉所有人,李家儿郎的‘武风’,是天下一等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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