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传承(求推荐)(1 / 2)

[一起品小说 请记住www.17pxs.com 手机版访问 m.17pxs.com 无弹窗小说网]

“西洋拳王争霸赛,广告都做到明报上来了。”将报纸放下,肥波说道。

“不仅是明报,文汇报、大公报,但凡是有些名气的报纸,都刊登了同样的广告,而且广告费给得很豪气,曹氏父女这次也是大手笔,据说场地能容纳超过五千人。”陈魁道。

“超过五千人,那还看个鬼啊,难道还得一人拿一个望远镜啊。”洪震南嘲讽道。

“不管是不是,这长乐帮确实是有气魄,去年,长乐帮和阿魁一样,大胆出手,拿下了不少的地皮,这段时间局势好转,长乐帮已经陆续将一部分地皮出手,我估计,至少赚了五倍,如果这次拳王赛能办好的话,长乐帮和鬼佬那边的关系,也许会更进一步,这样就算赔点钱,也不算什么。”肥波说道。

肥波心中其实也是有些后悔,去年怎么就没有和陈魁一样,大胆出手呢,如果出手了,现在和长乐帮一样转手卖掉,那至少也是三四倍的利润。

三四倍利润,不香吗?

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难道还怕他不成,只是曹燕君这娘们,确实是厉害真,有些魄力。”洪震南说道。

去年年底,长乐帮在新界成立,只是让陈魁没有想到的是,对方竟然如此大胆,利用洪门的关系,动用大量资金和关系,用极低的价格,收购了大量的土地和房产。

只是和陈魁不同,长乐帮并不打算长持,局势好转之后,长乐帮就开始分批出手土地,赚了很多,利用这笔钱,长乐帮开始疯狂扩张,虽然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有钱,很多事情就非常好办了。

以目前掌握的情报来看,这次决定出手的,并非长乐帮的龙头曹瑞,而是败在陈魁手上的“洪门扈三娘”曹燕君。

有此魄力,难怪在电影中,曹燕君能将长乐帮发展成为香港的第一大民间团体。

在这方面,洪震南都要逊色曹燕君几分。

但是仔细想想电影中曹燕君的所作所为,倒也不觉得奇怪了,先是不顾众人反对,带领长乐帮洗白,后来更是一刀斩断了自己弟弟曹世杰的手臂,来平息张天志、赵金虎的怒火。

可以说是具备了枭雄所应该具备的所有素质。

其实陈魁不知道,曹燕君之所以有那么大的胆量,完全就是受到了自己的影响,曹燕君不过是在同样的时间,做了和陈魁一样的事情罢了,不过长乐帮对于工厂不感兴趣,收购主要以地产和房子为主。

这也不奇怪,因为长乐帮是个帮派,帮派大抵都是如此,尤其是香江这边更是如此,后世有人总结过,香江的民间势力,大都对“最兴旺”的出口业不感兴趣,因为做出口生意要面对国际竞争,那意味即使订单源源而至、生意大有可为,但利润“普通”,从牟利角度看,做出口贸易尤其是兼营工厂,赚的是“辛苦钱”,而且比较起来是蝇头小利,因此避之大吉。

他们较有兴趣的生意是港口码头、公用事业、赌博娱乐等,这些项目的共同特点是竞争者“少”,较易组成卡特尔,形成垄断,从而财源广进。

只能说所处的位置不同,所以着眼点也大不相同。

……

“陈先生。”

正准备去报社的陈魁,听到有人喊自己,回头一看,是一个大概三十岁左右的女人,看到陈魁之后,叫住陈魁,从楼梯间小跑出来。

冯小春,她是楼梯间的新租户,和冯嫲似乎有点血缘关系,不过相隔有点远,两人的关系三婶曾经说过,但是陈魁没记住,太复杂了,今天还是陈魁第一次看见她,因为这段时间,陈魁太忙了,合同,也是杨朦出面签订的。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