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恳切(求首订、求月票)(1 / 2)

尽管发生了人渣这件意外,但陈羽对电影的推进工作却一点都没落下,反而因为人渣的事情找徐克帮忙而拉近了与徐克之间的关系,使得在电影合拍这件事上进展颇为顺利。

因为陈羽已经准备好了剧本又是投资方,所以在剧本方面徐克没有多少话说,只是提出了对一些细节方面的修改。

但作为合资拍摄的另一方,加上陈羽又邀请他做这部电影的导演,徐克也顺势提出了要用香港演员的要求。

对于这一点,陈羽当然不会反对,张国荣的宁采臣、午马的燕赤霞,这都是陈羽当年印象颇深的角色,只是可惜这一版没有王祖贤的聂小倩,换成了中森明菜。

至于最关键的电影投资问题,除了陈羽准备的四千万日元预算外,东宝公司也投了两千万日元进来,而香港这边徐克所在的电影公司则投了三百万港币,差不多是一千五百万日元左右的样子,使得这部电影的预算达到了七千五百万日元。

这比起陈羽之前拍摄《情书》时的经费来说,无疑要充裕了不少,不仅请得起中森明菜这样的大明星,就连拍摄场地也不用蹭陈羽家滑雪场的免费场地,而是可以正儿八经的找个外景地,实景拍摄了。

对于陈羽要在日本找家寺院实景拍摄这件事,徐克原本是反对的,在他看来完全没有必要这么铺张浪费,搭个景省钱省事不说,还不用专门跑到日本去,平添大笔开销。

但陈羽却并没有小气,向徐克表明剧组资金充裕,完全负担得起这种程度的开销,而实景拍摄自然也能够让电影的品质更上一层楼。

谁出的钱多谁是大爷,陈羽一个人的出资比例就超过了电影全部预算的一半,自然在怎么花钱这件事上他有着足够的话语权,除非是东宝和徐克两方联合起来反对,否则的话都很难改变陈羽做出的决定。

事实上在电影怎么拍这件事上也就只有徐克会和陈羽意见相左,东宝派来的制片人虽然也兼管着财务,但也只是负责资金的支出明细,做个账而已,而不会去干涉陈羽究竟要怎么花钱。

所以在陈羽一番解释之后,徐克还是接受了陈羽的决定。

而根据出资的比例,这次电影的票房分红,除了院线和发行费用之外,50%的可分红部分,按照出资比例,陈羽占了30%,东宝公司和香港方面各占10%。

比起之前拍摄《情书》时自己全资投入,结果最后只拿到了38%票房分红,这次陈羽能够分到的票房分红自然要少一些,但他所可以支配的资金却多了不止一倍。

用两千万日元拍一部电影和用七千五百万日元拍一部电影,拍出来的东西显然是截然不同的。

虽然说电影投资金额的高低与电影品质的高低没有必然的关系,花了大把的投资拍出来的是烂片的事情也比比皆是,但总体来说,花的钱越多电影的质量会越好,这一点总是没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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