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我嘱咐说道:“以后一旦黑天,不管我们所有人做什么,都得集中到一起,躲入地下洞穴。”
看到阳光灿烂,草木郁郁葱葱的景象,沙曼将危险完全抛之于脑后,“为什么啊,我觉得这里蛮好的,好像也没想象中的那么危险。”
“你之前不是说过么,洪荒世界地域广褒无垠,比我们所在的世界要大上很多。”
“在这里行走上十天半个月,都不见得能看到什么东西,这么紧张兮兮的干啥?”
我神色冷凝道:“天机不可泄露,你们不需要知道,遵守我的吩咐就是。”
沙曼刚要说些什么,就被李凤岐瞪了一眼,吓得她闭上嘴巴。
李凤岐凝重神色道:“李先生帮了我们大忙,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我们一切以李先生马首是瞻。”
从刚开始的敌视,到一夜之间的尊重,李凤岐的反差可真够大的。
之所以有如此强烈的反差,估计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昨夜我迅速的将诅咒通解给研究透彻。
自身展现出的实力,才是得到尊重的唯一途径。
只要沙曼和李凤岐愿意听我的话,我就能保他们平安,剩下的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在洪荒世界中,我们第一要务就是生存下去,这里的灵力不能汲取恢复自身,也就代表着所有人都要吃饭。
当然,其中不包括萝卜。
兔子是杂食性动物,一般吃草,偶尔吃肉,甚至连小虫子都可能会吃。
作为我们中唯一剑修,戴天晴的体力值和武力值是成正比的。
刚往前走了没几步,她的肚子就咕噜噜的开始叫。
待察觉到我的目光时,她尴尬的摸了摸鼻子,“你们先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去找点吃的来。”
“等等,我也一起!”
戴天晴一个人出去过去危险,我吩咐墨如初化作一座木屋,剩下几人在原地等候,另外我在周遭布置了金光咒,一旦触发能抵挡约几个呼吸的攻击,且我能第一时间有所感应。
几个呼吸,足够几人打破空间壁垒,回到原来的世界。
我刚走了没几步,忽然想到一件事,即便吩咐道:“萝卜,你也跟着一起。”
一只巨大的老鼠,已经让萝卜填饱了肚子,他懒洋洋的道:“恩人,能不能让我休息一会儿?”
“好,如果我们找不到食物,回来就吃兔肉。”
“别,我这就去!”
萝卜嗖的窜出木屋,它像狗一样趴在地上,鼻子贴着草地,迅速往前窜,我们在后头跟着。
“恩人,前边一千米远的位置,有鸡肉的味道,就在东南的方向!”
“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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