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父母犹如催命符一般的催婚和相亲要求,最简单的办法是什么?
找个男朋友。
如果没有男朋友怎么办?租一个或者借一个!
这种办法很有效,同时也很危险,恋爱就要结婚,结婚就要生孩子,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万一玩脱了,就尴尬了。
五月二号,别人都在出门旅游,或者过二人世界,沈芳却被沈母拖着来到了一家西餐厅相亲。
不管沈芳在今天早上,如何的赖床,如果的不情愿,最终还是被‘温柔’的沈母给带出门来了。
沈芳今天穿着很随意,因为到了夏天,她穿着一件露脐的小背心,一条短的不能再短的牛仔热裤,脚上一双露趾凉鞋。
为了应付这次相亲,她还专门把指甲染成了五颜六色,包括脚指甲,脸上没有化妆,却背着一个很多年之前买的一个非主流的背包,看起来怎么都不像一个人民教师,反而像是一个不-良-少-女。
沈母对此是有很大意见的,觉得沈芳怎么也应该穿的正式一点儿,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才对,可惜,在母女这场PK战当中,双方都妥协了,沈芳答应相亲,而沈母则任由沈芳如此的‘糟践’自己。
相亲的时间定在下午两点钟,但是,她们一大早就出门了,先是去了各个商场逛了一圈,最后,提前了半个小时来到了西餐厅。
本来,她们以为自己已经来的够早的了,没想到,她们来的时候,曹思喆和其母亲已经提前到了。
曹思喆很帅,身高一米八二,上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衣,外面套着一件藏青色的西装,脖子上系着一条领带,下身穿的是一条藏青色的西裤,脚上是一双一看就很名贵的皮鞋,皮鞋擦的锃光瓦亮的,其头型也是最常见的三八分头,头发被打理的一丝不苟,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一看就是个绅士,不过,眼镜的度数有些高,反而给人一种书卷气。
在沈芳到来的时候,曹思喆立即站起身来,迎向她们,帮忙拉开椅子。
曹思喆先是很有礼貌的喊了一声阿姨,然后看向沈芳,喊了一声小芳,整个人看起来彬彬有礼。
沈母很满意,曹母也很欣慰,只是,曹母在看到沈芳那花里花哨的打扮的时候,眉头下意识的挑了挑,不过,没有说什么。
双方见面之后,自然免不了一阵寒暄。
其实,主要还是沈母和曹母在那里絮絮叨叨的,而沈芳和曹思喆都没有怎么说话。
沈母和曹母聊了一会儿之后,看到两个年轻人都不说话,两个人对视一眼,就心领神会的起身,说是想要去商场逛逛,于是,这张餐桌上就剩下沈芳和曹思喆两个人了。
“小芳......”
曹思喆率先开口了,只是,他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沈芳打断了。
“叫我全名。”
闻听此言,曹思喆有些无奈的摇摇头,脸上微微有些不悦,不过,这种不悦的表情一闪而逝,他依然微笑着说道:“你这些年过得还好吗?”
“挺好的,吃得好,睡得好,哪哪都好,谢谢关心。”
沈芳不去看曹思喆,只是在那自顾自的玩手机,完全都不想搭理曹思喆。
“听说,你当年考上了师范大学?”
“嗯呐。”
“你本来可以读研的,可以出国留学的,为什么不继续读研呢?反而去当了一个小学老师?”
“不想读研,而且我家里条件不好,没钱。”沈芳抬起头,瞥了一眼曹思喆淡淡的说道。
曹思喆先是一愣,随即苦笑着摇摇头。
如果是别人这么说,他也就信了,可是,他从小跟沈芳就是邻居,沈芳家什么情况他很清楚,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却也不是那种没钱供孩子读书的家庭,沈芳这么说,明显是在敷衍自己。
如果不能拒绝相亲,那么,只能想办法把相亲搅黄了,其中最简单的办法无非就那么几种。
第一,给对方留下一个非常不好的印象,让对方远离你,自己滚蛋。
第二,吓走对方,可以说自己是从事一般人很难接受的职业,或者从事一些高危或低贱的行业,让对方丧失兴趣。
第三,不断的挖苦,讽刺对方,让对方下不来台,让其知难而退。
第四,谎称自己有男朋友,或者离过婚,亦或者是未婚先孕有孩子了之类的。
总之,不管是什么,就是让对方不要对自己产生兴趣和性趣。
沈芳也坚持并且贯彻了这个理论,打扮的如此流里流气,给曹母的第一印象就很不好,至于曹思喆怎么样,沈芳不感兴趣,但是,她看的出来,曹思喆在看到自己这身打扮之后,明显皱起了眉头,只不过,在沈母走过来的时候,紧蹙的眉头瞬间舒展开来了。
而第二点,对于曹思喆和沈芳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因为对方知道她是一个小学老师,老师这个职业既不让人难以接受,也不是什么高危职业,更不是什么低贱的职业,于是,沈芳决定尝试第三种方法。
然而,沈芳还没有开
始,曹思喆却先开始了。
“小芳,女孩子穿这么短的衣服,对身体不好,尤其是将来要生孩子的时候,会很难受的。”
“......”
“小芳啊,指甲油也不要涂了,里面有很多化学元素,对身体不好,不过,你今天没有化妆,这一点儿很好,我很喜欢,毕竟,现在的化妆品都含有各种化学药品,对皮肤不好。”
“......”
“你是师范大学的毕业生,怎么能当小学老师呢?我有个朋友是某高中的领导,我可以介绍你们认识,你去高中教学怎么样?”
“......”
“你是本科生毕业,现在成人也可以读研了,我建议你去读研,顺便拿个博士学位,我现在就是双博士学位,我准备在两年时间内,在拿一个博士学位,你要加油啊!”
“......”
“将来,我们在一起了,你是准备在哪里定居呢?国内还是国外?我现在在国外一家五百强的公司上班,我打算以后定居在国外,这样的话,你也跟着我去国外生活吧。”
“......”
“你是文科生,对文学应该很了解吧,最近在读什么书呢?”
“.......”
自从沈母和曹母离开之后,曹思喆就开始了喋喋不休的唠叨,就像是西游记里面的唐僧一般,让沈芳脑壳疼,更重要的是,这家伙似乎已经把自己当成她的男朋友,不对,是未婚夫了,开始规划他们的未来了,而且,还说的振振有词,让沈芳无力反驳,甚至还觉得这家伙说的真-他-妈的对啊。
随着曹思喆嘴巴的一张一合,沈芳觉得自己就是个垃圾,这三十来年都活在狗身上了,这让沈芳十分的憋屈,也十分的无奈,她数次想要反驳,可是,每当她反驳一句的时候,对方就能反驳她十句,沈芳要崩溃了。
“曹思喆,其实,我有男朋友。”
“嗯哼?!!!”
仰着头,滔滔不绝的曹思喆闻听此言,顿时一愣,有些诧异,不过,他很快就想到了什么,摇摇头,露出一个温和的笑脸。
“小芳啊......”
“叫我全名。”
“阿姨都跟我说了,你大学毕业之后就没有谈过男朋友,一直单身,上学的时候谈过三个,这个我知道,不过,你放心,我不会介意的,毕竟那时候你还年轻,不懂事儿,我可以理解的。”
“......”
沈芳嘴角抽搐,看着曹思喆,心说:【你不介意,我介意好嘛,什么叫年轻不懂事啊,说的你很有经验一般。】
“我真的有男朋友。”沈芳保持着僵硬的微笑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