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惜之明白过来,“看来他们去了别的方向。”至于为什么会追错方向,这可就得问那老妇人了。
“附近没什么草药。”姜景煜说着把玉佩递给沈惜之,“文山中捡到的,忘了还你。”
沈惜之面露惊喜,“原来是被王爷捡到了。”那时她扯下珍珠链子想做记号,却可能把玉佩一并扯了下来。这些日子她提也不敢提,就怕姜景煜生气。
她将玉佩收进怀里,“这回,我可不会再弄丢了。”
修整了一会儿,两人便要再次上路,然而文汝竟突然出现,“王爷,王妃!”随着她来到的还有一只白胖兔子,兔子两只耳朵上各有一个洞,沈惜之一眼就认出了它。
文汝拨开树丛,像是看出了两人的疑惑,说道“这次多亏了这小东西,不然我大概还要费好一番功夫才能追上来。”ii
原来那天将沈惜之安置好以后,文汝就追着姜景煜那大部队去了,她只是个丫鬟,也没什么存在感,突然回去并没有被发现。今日,她也是趁人不注意脱离出来的。
“那些人刚出了文山的范围,路线未变,下一个目的地依然是芦镇,而且奴婢打探了一下,太子至少派了五十人来追寻王妃的下落。”
文汝带来的消息很有价值,至少让两人知道了他们连夜离开的决定没有错。哪怕姜景煜再厉害,以一敌五十也是不可能的。
“看来山匪一事并未打消他们游山玩水的心思。”沈惜之心下微松,“他们在路上至少要耽搁两个月才能到元州,我们还有时间。”
早一日到达元州,她便能早一日得知真相。而太子应该还不知道裴大人的立场,所以,要是可以不暴露裴大人,自然是最好的。ii
兔子蹦到姜景煜脚下,缩成了一团。
“它这是……”看着讨好似的白兔子,沈惜之不明所以。
文汝笑着道“它那两只耳朵都是被王爷伤的,而它跟着山匪久了,估计也学会了弱肉强食,这是认了王爷做老大呢。”
像是听懂了这话,兔子慢悠悠地趴到了姜景煜的脚背上。
而姜景煜嫌弃地踢开它,没使多大劲,“你带着它先去元洲,裴岑已经赶了过去,他会接应你。”
如果这兔子真会认路,那到时候文汝要找他们也会很容易。
文汝点点头,提起不情不愿的兔子很快就消失不见。
“那个老东西竟敢骗我们!”黑衣人们追了两天,别说人了,就连人走过的蛛丝马迹都没发现,最可气的是他们当初对老妇人的话深信不疑,还传了讯,让后面的人赶来。
于是当这些人发现上当以后立刻就往回走,半路上便遇到了追来的同伙。
一群人狭路相逢,面面相觑,最终又回到了村子。
“她一定知道正确的方向,再去问她,要是不肯说,便先杀了她!”
然而两天前还能中气十足骂骂咧咧的老夫人,如今早就成了尸体。
她的尸首还是村民们给埋的,可惜连一口薄棺都没有。
看到黑衣人们去而复返,村民们还以为又有了发财的机会,巴巴地追过去问,结果正触了霉头,被一剑封喉。
“杀……杀人啦!”
惊叫声在村子里传开,黑衣人烦躁地扔下碎银,让那哭闹的人立刻闭嘴。
没有正确的方向,他们只能费时费力地分散寻找,但最可气的是,经过了两天的耽搁,那两人必定跑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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