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怨上加怨(2 / 2)

“拿下?你能打的过他们其中一人吗?”伏泉像是看傻子一样看着这个老仆,以他的智商,怪不得他一辈子都在做仆人。

“这……我们可以报官,有家主的信物在,河南尹肯定会给些薄面的。”

“人家既然能从河南尹里如此迅速捞人出来,不一定比你面子小。”

“那……”

“此事易耳,待会安排人跟着那灰袍人,看他去了哪里,不就知道是谁人主使?”

眼前一亮,伏安大赞道:“妙极,还是郎君聪慧。”

聪慧?

不过是后世的一些常用手段而已,这两个汉子对于去官府这么熟视无睹,显然他们肯定有所依仗。既然问不出来,索性让他们回到官府,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等到他们背后的人出现,找到幕后黑手当然是水到渠成。

午时去的皇宫,路上又经历危险的绑架一事,回到侯府天色亦不早也。老仆伏安入府后便立即与伏完夫妇报信,导致伏泉前脚刚刚回了屋子,后脚伏完两人便过来询问。

“小子不孝,无端让大人受累。”伏完二人尚未询问,伏泉便率先叩拜请罪。

伏完右手轻抚,问道:“汝最近可与外人结仇,此时派人绑架于你,可知是何人指使?”

“未知,已命安伯派人跟踪,晚间应会知晓。”

话音未落,便听伏安来禀报,其安排的马夫已经回来,伏完立即招他见面。

“灰袍人去了越骑校尉府上,你可确定?”伏完惊问。

“奴婢确定。”马夫脸上汗珠流淌,显然平日驾马赶车,疏散惯了,今日跟踪灰袍男子走了不少路,十分劳累。

“此事休与外人说起。”

“诺。”

“汝退去吧,出外寻伏安领赏钱。”

“谢主君,奴婢告退。”

马夫刚走,伏完与伏泉叔侄二人还未言语,刘华便拍案怒道:“曹节该死,先番与王甫同流谋害王叔,这次纵容其弟索要婢女不成,现又绑架檀奴,亏得父皇在世对其如此器重恩宠,竟如此待吾,真该诛尔全族方可解恨。”的确,被以前的家仆欺负成这样,对刘华这个前任大汉皇帝的长公主来说犹如欺辱,能不愤恨吗?

“公主息怒,曹氏兄弟固然可恶,但当务之急乃是解救外舅,待事毕后,再与王甫、曹节清算旧怨。”

“夫君此言有理,檀奴,这几日少出门为宜,若要出门,汝需多带护卫。”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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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婢:古代侍男,就是男家仆,多自称奴婢,明代以前宦官亦自称奴婢而不是奴才,奴才在清代之前是骂人的话

至于伏完喊刘华公主,而非细君,这是因为汉代女子地位高,皇室最甚,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董仲舒提出的“君为臣纲”变成儒家所有道德礼教的最高准则。性别、年龄、辈分,所有世俗间通行的规则在皇室面前全部不适用,这也是纵观两汉,除少数例子外,公主嫁给谁,基本她就是家主。臣子对天子之女不敢称“娶”,只能说“尚”。何为“尚”?《诗经·小雅》曰:“尚求其雌。”意为摊开,指展开翅膀羽毛,展示华丽颜色,是鸟类求偶的典型动作。翻译的话就是侍奉,或者理解为嫁也不是不可以,但毕竟差了些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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