澹台皓际金发白肤,并不十分高大,或许只有十尺五寸高(备注①),但却英俊非凡,他的胸铠上绣有咆哮雄狮,胸前戴有一枚咆哮雄狮徽章,一双淡紫色眼瞳似笑非笑地看着娇艳青春的玛兰慕儿。
玛兰慕儿的粉脸越来越烫,眼眸变得璀灿如星。她拚命地掐自己手心,提醒自己保持脸上如常的恭敬和谨慎的笑容。
她在心里诅咒自己:该死的,像个未见世面的傻丫头。
“哦,是南蜀的玛兰小姐,久闻芳名。请起吧!”澹台皓际收起马鞭,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玛兰慕儿,并以王子的风度,退后弯腰,左手扶剑,右手前展,略作相见礼状。
“谢殿下!”玛兰慕儿终于说出一句正常的话来,自己感觉腿肚还在微微颤抖,便咬紧牙关,这使她说出来的话如同咬牙切齿般。
“你这是要往天市垣吗?哦,你父亲是哪一位玛兰王爷?”澹台皓际亲王温柔至极地轻声问道。
玛兰慕儿略鞠躬,轻声回答:“家父乃御封雪蓝城御史、南蜀布罗斯山城主玛兰啸。父亲大人奉命到长垣紫宫面见陛下,顺便携民女前去拜见烈山氏姨姆。”
皓际亲王闻言,嘴角扬起一抹微笑:“哦,我倒是忘记了,后天陛下要在盟约塔召开御会议。这样说起来,我们还是至亲的亲人啦。”
他在嘲笑我说话不得体吗?玛兰慕儿惴惴不安地想。
“那么,慕儿小姐欲在天市垣盘桓些时日了?”澹台皓际换了一下脚的重心,似乎随意问道。
“民女惟父命是听。”慕儿小姐恢复常态,用她素来可爱的腔调回答,她的声音如此清脆悦耳,令人倍感舒爽。
“哦?如果慕儿小姐有空,本王倒是愿意陪同观光天市垣呢。”澹台皓际作转身欲走状。
“我有空!”几乎是不假思索,玛兰慕儿冲口说出一句看似毫无贵族教养的话。
距她数步远的玛兰之河听见了小姐这话,略略有些吃惊,但马上垂下眼睑,似乎全然未听见主子的任何话语。
澹台皓际翻身上马,回头一笑说:“慕儿小姐,天市垣见!”
澹台皓际双腿一夹马肚,策马扬长而去。
老管家玛兰之河起身,扶起他尊贵的小姐。
玛兰慕儿眯起眼睛看着远处的尘土飞扬,那些尘土漫上她精致而美丽的脸颊,但她没有如同往日一样骂人,却轻声问:“澹台氏的王爷们都如此英俊吗?”
玛兰之河照常用他圆润而厚重的声音说:“可不是吗?澹台氏的王爷们个个都有英俊的外表。”
然后,玛兰之河吆喝赶车家奴:“还不快些赶车?快天黑了。小姐需要早些休息”
见玛兰慕儿还痴立在路旁,玛兰之河若有深思地说道:
“澹台氏体内流淌着英雄的赤炎大帝的冒险和勇敢血液,他们的母亲,则是伟大的轩辕氏后裔。在这戎洲大陆,葛卢山出产的铁使他们能冲锋陷阵,而无数的黄铜和金子又使他们显得高贵和富有。”
“难怪澹台氏是戎洲大陆南大荒最伟大的家族,他们占尽天上诸神、人间一切富贵,享有所有人的尊崇和畏惧!”玛兰慕儿抬脚上车,感觉脚步轻如絮,飘飘逸逸。
当天晚上,玛兰慕儿睡在官驿客栈,没有如昨日一样报怨客栈的饭菜难吃、床铺潮湿、床褥有臭虫,等等。
第二天清早,玛兰慕儿便早早起床上路。现在,她是如此急切地要去看看伟大的帝都天市垣,不用说,还有那里的繁华街市,以及只有她才知道的可能在某处等待着她的英俊王子。
翻过萨艾特拉山,沿着青铜大道继续往东走,是一片平坦的农田,阡陌纵横,炊烟袅袅,鸡犬之声相闻,高大的枫香树和合欢树之间,有各种美丽的花草和蔬菜,姹紫嫣红,一副农家世外桃源美景。
“这是烈山家族世子、梅什利城主烈山银的封地;紧挨着的是他的兄长烈山金、阿拉罕城主封地。他们的父亲康王烈山辉与你外爷爷烈山照是亲兄弟。康王在822年榆枫族叛乱时腿部受伤。”
老奴玛兰之河继续着一路东行最重要的工作,将繁复的大徽王朝主要家族谱系一古脑地灌输给玛兰慕儿。
“烈山金、烈山银是皇后烈山尔容的堂弟,作战勇敢,骁勇非凡。嗯,也是你娘亲的堂弟。是你的堂叔。”
玛兰慕儿心情大好,看向外面平坦的农田,面露羡慕:“这么美的平原,比我们南蜀山间盆地宽广,为什么他们不种桑养蚕呢?却种些只能看不能吃的花呀树的。多可惜呀。”
“有我们南蜀种桑养蚕,中土就不用再做这些苦活。这些鲜花每天早晨采下来,快马送进皇宫;这里的神树,每个月月首,都会被送往皇宫,这里的人都骄傲的称自己是皇城的奴仆。”
“皇城的奴仆?不如说是皇城的半个主子吧?”玛兰慕儿望着远处的一栋灰色尖顶城堡,那叫梅什利城主的人,按宗谱来说应是她的堂叔,他们有同一位伟大的叫做烈山云雷的大将军祖爷爷。
可是,这些高居帝国首都的人从来没有和她家来往过,而她也仅略有所闻。从她懂事起她便知道,在天市垣她有强大的母族,但人家不喜见自己,而自己也从未被召见过。
因为她有一位曾经叛国的爷爷,她的娘亲又是烈山氏的庶出女儿,所有的一切加在她身上,成为她逃避不了阶级烙印,如同铁烙贱民一样耻辱。
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们以我为荣,而不是现在这样以我为耻。玛兰慕儿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若有若无的古怪笑容。
(备注①:十尺五寸,一尺约为16.95厘米,十尺五寸约合今178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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