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疯狂的屁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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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毅今年三十九岁,离异,无子女,父母双亡,直系亲属无,职业无,固定收入无,住房无,车子更是无。

这种人完全可以叫做孤魂野鬼,至于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其实怪不得别人,完全怪他自己。

别人上学的时候努力学习,他则整天逃课混游戏厅,别的同学在球场上打球或者回家写作业,他则跟着一帮混混收保护费打群架,别人忙着工作,他却在街头打混。

某年被严打进了号子,蹲了两年出来,父亲已经气怒交加一命呜呼,剩下病歪歪的母亲,这个时候梁毅才蓦然醒悟,自己这一辈子啊!都白活了,于是努力的工作赚钱,但是毕竟有个不好的名声在外,幸好遇到了一个好女人,愿意跟他一起过这种清贫的日子,虽然那女人从农村出来,也是二婚,但是无疑,那是梁毅这一辈子最快乐的一段日子。

可惜好景不长,他们居住的老住宅区被拆迁,有心人鼓动之下,头脑简单的梁毅为了能获得更高的拆迁费用闹得最凶,最后被一群不认识的混混直接打残送进了医院,病重的母亲也一蹶不醒,就此撒手人寰。

梁毅瘸着一条腿从医院里出来就疯了,当然不是真的疯了,而是疯狂的要找当时打自己的人报复,甚至连一直承担着一切痛苦的老婆都劝不住,后来,梁毅干脆跟老婆离了婚,将自己剩余不多的财产也都给她,他一个人开始走上孤独的复仇之路。

直到有一天,他终于明白了,自己不过是一个傻子,那群混混也不过是别人手里的刀子,那抓着刀子的人,他别说是报复了,就是想要正眼看看都不容易,就算报复了,导致这种后果的又非止一人,甚至认真的说起来,这事情闹到如今,其实都得在自己身上找原因。

于是,他沉寂了下来,他没脸再去找自己的前妻,但是曾经偷偷的去看过她,见她能过着平淡的日子,自己也就满足了。

然后,孤身寡人的梁毅在贫民区里搭了个棚子,每天在街头巷尾摆个烤肉摊子度日,虽然城管的人也隔三差五的来搜缴一番,但是看到他一个残废,眼神里那种冷漠,实在不大愿意得罪他,这么一来,他的日子倒也过得不错。

邻居一个半大的孩子见状,死皮赖脸的非要跟他一起,当然开始的时候确实是想沾沾光,可是人都是有感情的动物,时间久了,梁毅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差不多能将这孩子当自己的儿子看待。

可惜,悲剧他总是喜欢缠绕着悲催的人,那一年的冬天,他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下起了细雨,刚过十二点,本来是生意最好的时候,但是天公不作美,他们二人之后提前收摊回家,走着往常熟悉的道路,诅咒着很冷的细雨,然后,一辆蓝色的酷得一塌糊涂的跑车,吼叫着冲上了人行道,那孩子最后关头用力的将瘸腿没法躲避的梁毅推开,梁毅觉得该死的应该是自己,但是偏偏死掉的是那孩子。

最后那司机因为酒后肇事被判了两年缓刑,但是,梁毅清楚的记得,从车里出来的绝对不是站在法**那个悔不当初的年轻人,绝对不是!

梁毅不是以前的梁毅,他即使心里痛苦得想要自残,即使心里愤怒得想要毁灭一切,但是他什么都没做,在法**静静的听着判决,他现在只想做一件事,找到那个该死的肇事者,杀了他才能救赎自己,梁毅仍然活着的唯一理由,便是复仇!

于是,在海城这个都市中,在莽莽的人海里,多了一个瘸腿的拾荒者,他没有固定的地盘,他每天扛着麻袋在海城晃悠着,从早到晚,一直到深夜,他最喜欢观察那些轰鸣的跑车,他最喜欢观察那些疯狂的纨绔,他那孤独的身影里藏着愤怒的火焰,他那恶毒的眼睛里,只有赤裸裸的恨。

他唯一的爱好,就是在熙霞公园里喂野猫,因为那孩子喜欢养猫,他所有的零花钱几乎都买了养猫用的东西。

这天在他照例来喂猫的时候,却发现在他习惯坐的凳子上,放着一个崭新的信封,上面写着自己都几乎已经忘记的名字‘梁毅’。

里面是一张有些面熟的相片,还有一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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