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道:“你就是月姑娘。”他的脸微微皱在一起,对这样一个女人,男人总是会放轻自己的声音,说话声音大一点点,就好像冒犯。
他看叶孤城,对方的表情又不太冷了,他在看好戏,高高在上的仙人也总是喜欢人间精彩的表演,应为能博得他一笑的事情实在是很少。
愈少便愈加珍贵。
朗月将他沉默了,便主动道:“是,你找我有什么事。”
陆小凤又觉得自己的问题很难问下去,在主人家面前探寻私事这并不礼貌,作为赌注,他答应朋友要查清楚真相,但在真正涉及此时的两个人面前,即使他有两张嘴巴也是万万开不了口的。
他陷入了沉默。
叶孤城插口道:“你就给他说说,在金铭灭做了些什么。”
陆小凤猛然抬头,他看向叶孤城的表情是惊讶的,连四条眉毛都翘了起来,白云城主还是很冷静,他的脸是珠圆玉润的白,像玉石,像珍珠,但唯独不是苍白。
他承认了自己与金铭灭之间点点滴滴的联系,坦坦荡荡,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遮掩的事。
陆小凤终于发现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最大的不同,他是一把剑,但更是一个人。
朗月毫不犹豫道:“查账。”
陆小凤奇道:“查账?”
朗月道:“我很擅长珠心算,所以每个月都回去金铭灭查账本。”还有黄金的运输,以及为后续补货做准备,她要做的事很多,很杂,没有必要一一向陆小凤汇报,只需要说出最重要的就行了。
陆小凤点头,他知道月姑娘没有骗他,能够说出来,已是不易。
陆小凤道:“你查账本,有何异常之处。”
朗月道:“并无。”
陆小凤又道:“掌柜有何异样。”
朗悦还是冷硬道:“并无。”
一切都是正常并且井然有序的,金铭灭的掌柜就好像死于一场意外,但谁都知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将人吊死在房檐上这么恶毒的意外。
如果店铺没什么动静,因为仇恨而杀人的可能性就变大了。
叶孤城道:“想知道的你已经都知道了。”
陆小凤先点头,又摇头,想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但他来的目的却还有一个没有达成。
叶孤城沉声道:“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
陆小凤正在凝视叶孤城,微笑道:“我想知道,天上的仙人也会寂寞吗?”
他不难看出,叶孤城寒星般的眼底有寂寞之色,像他这样的高手,即使像人多一点,也难免是寂寞的,因为他练的剑法,本就是只有一个人面朝大海才能练出的剑法。
没有知己,没有敌人,只有一个人与一把剑,每日晨昏从无间断的苦练,陪伴他的只有碧海蓝天。
太阿之剑,犀角不足齿其锋,剑只有耐得住磨砺,才会有锋芒,而人只有耐得住寂寞,才能成为剑。
叶孤城沉吟许久,缓缓道:“天上的仙人,定然是寂寞的。”
他感同身受似的说道:“因为只有登得够高,看见别人看不见的风景,才能成为仙人。”
陆小凤安静地听他说话,他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需要出声,只需要有一双耳朵,默默地听人说话便够了。
叶孤城道:“我虽不是仙人,但我却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一向没有朋友,我并不在乎,因为我说站得地方已经很高,所能看见的风景是别人无法享受的。”
如果是别人说这句话陆小凤也许会一笑了之,但因为是叶孤城说出这句话,他只会肃然起敬,虽然还没见过他比光更加迅速更加璀璨的剑招,但陆小凤却能感觉到,他的能力定然不在西门吹雪之下。
他同样是一个看一眼就让人无法忘记的人。
陆小凤的语气是真诚的,他说话的速度是缓慢的,每一个字从他嘴中吐出,都重逾千金,他道:“你若想要朋友,随时都可以找到。”
叶孤城看他,眼中似乎含笑,道:“你是在说自己吗?”
陆小凤一愣,随后又抚掌大笑道:“不错,我说的就是自己。”
他一直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人,交朋友对陆小凤来说是人生三大幸事之一,而与他当朋友也是个非常愉快的体验,因为他信任你就如同信任自己。
两人谈话的气氛很不错,叶孤城甚至亲自给陆小凤倒了一杯白水,对一个天性骄傲的人来说,这样的举动已是认可。
朗月站在一边,脸上的表情凝重,甚至是阴沉,叶孤城看不见她的表情,陆小凤也看不见她的表情。
心中的警铃被拉得叮铃铃直响,警惕的目标是在场唯一的外人陆小凤。
她是个再忠心不过的仆人,满心满眼就只有白云城主,自然知道,叶孤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露出舒心的笑容。
他确实是一个人,但也仅仅就比剑多出了一点人情味,白云城的俗物勾住飞仙的衣角,让他不能羽化而登仙。
因为武功臻至化镜而太过无聊,以至于追求更大的抱负,这种种虽然没有在叶孤城身上上演,但他却也不大能感受俗世的快乐。
他与陆小凤成为朋友时,是叶孤城前半生中最接近人的一刻。
朗月:夭寿啦,城主被外面来的小妖精勾引走啦!
陆小凤忽然觉得有点冷,有阴森的视线锁定在他身上,他将杯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眼角的余光不断打量四周,只看见低头的月姑娘与骄傲的叶孤城。
没有异常,白云城主的宅邸中,又怎么能容许有邪心之人闯入?
但那看他的眼神,又实在是太阴冷了一点。
或许是他的错觉,怎么看都没有找到视线的源头,他只能将其暂时抛到脑后。
陆小凤甚至都没有怀疑一下朗月,因为他实在想不到,自己做了什么能让如月亮般高洁的女人对自己射出阴森森的眼神。
朗月:瞪得就是你,小蹄子!
陆.小蹄子.凤:???
其实他真的很无辜。
南王府灯火通明,已是晚上。
南王抬头,双手背在身后,器宇轩昂,他道:“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笑眯眯的年轻人道:“已经办好了。”
年轻人有一张很俊俏的脸,他的皮肤很白,头发很黑,眼睛笑起来像弯弯的月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藏在袖子中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头。
他看上去年轻又无害,但只要稍微有一点常识的都清楚,这世道,越是看上去无害的人,就越恐怖,如果一个人很凶恶,那他的凶恶便只停留在表面,但如果一个人看上去很温和,他的恶便可能埋藏在心底深处。
年轻人有震惊名号,在青衣楼甚至有自己的一副画像,那实在是个很大的组织,而且有数不清的高手,年轻人是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被人称为夺命镖。
手指短一截,武器就要长一劫,他用链子镖,尖头可伤人,把胸膛剖开,露出一颗红彤彤,带着温热的心脏。
链条用来绞脖颈,下手轻一点,便柔软如绳索,一点一点将氧气从人的心肺中逼出来,死亡的过程因为缺氧而无比痛苦,重一点则连同脖颈一起绞碎,身体软绵绵地倒下,头扭曲地耷拉在肩膀上,死状惨烈。
他看上去有多无害,下手便有多狠,心如蛇蝎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金铭灭的掌柜便死在他的链子下,链子紧紧贴在人类柔软的脖颈上,知道他面色青紫,进的气出的气都归于平静才解下锁链,然后用三尺白绫挂在屋檐上,任凭人的身体迎风飘荡。
南王道:“有多少人看见了。”他希望很多人都能看见,因为这是他对叶孤城的警告。
很多人年纪越大在意的事情变越多,也越不能受屈辱,年轻时的南王就是一个很高傲的人,因为他一直在忍辱负重,心中积累的屈辱无法在皇帝面前表现,便全都转化成他的骄傲与自尊。
南王不允许别人打破他的骄傲,也不允许有人忤逆他,年纪越大越是如此。
叶孤城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将他的骄傲撕碎,被人看清的愤怒充斥他的大脑,便总想做出一些报复的事情来。
这是仇恨。
被仇恨蒙蔽双眼的人,做出什么都不奇怪。
夺命镖道:“没多少人看见。”
南王背在身后的手一顿,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道:“怎么回事。”他的声音已不平静,愤怒压抑在胸腔中。
夺命镖道:“金铭灭的伙计在公鸡第一遍打鸣前就已经到了店铺。”那时候还在街上的,只有被从妓院或者赌坊中扔出来的醉汹汹的懒汉,每天就知道大惊小怪地说些志怪事,哪怕他们看见了,也没有人会相信。
夺命镖想到伙计的表现,笑得更甜,他只负责做杀人的买卖,其他与他一概不想干,看那些人眼皮不抬一下就将尸体放下来,抬进无人的仓库中,除了白天黑夜不分什么时候都能见到他们的武林人士,还真是没人看见发生了什么。
金铭灭的伙计,各个都是顶胆大的小伙。
随意找了一个理由,金铭灭关门一天,期间,夺命镖路过几次,竟是没有听见哪怕一两句的风言风语。
京城,是个没有秘密的地方,扔一个小石子下去就能泛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死了个有名的掌柜,怎么看都要引起轩然大波。
他想,时间长了,掌柜不露面,肯定有人发现不对,便一天路过店铺三次,观望下去。
金铭灭的位置不错,用时髦一点的词语,那就是在京城的商业中心带,一天路过三次并不是一个夸张的数字,不仅不夸张,而且还很正常。
他第二天从金铭灭门口路过,却皱眉头道:“奇事。”
确实是奇事,昨日才被他亲手勒死的掌柜竟又在笑盈盈地迎接客人,他微胖的脸上挂有一团和气的笑容,每一个进店的客人都是他的财神。
掌柜对财神爷,是应该笑脸相迎的。
听到这,南王终于绷不住他故作严肃的表情,沉声道:“你确定。”
夺命镖道:“我确定。”
他来回踱步,人内心焦灼时总要找些排解压力的好方法,他道:“莫非死人能复活。”
南王说话的声音不大,但却足够夺命镖听见,笑眯笑眯的青年朗声道:“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
南王回头看他,当两人视线相交时,他焦灼的心终于沉下两三分。
他是个非常爱面子的人,很不愿意在外人面前表现出自己的不确定与弱势,他应该是骄傲的,器宇轩昂的,无懈可击的。
调整完自己的状态,就连胸膛都比刚才多挺立几分,南王道:“死人不可能复活,那你杀死的人为何会再次出现。”
他的语气中多出了一丝不信任,难不成是他根本没有杀掉金铭灭的掌柜?
花了钱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这才是他最不能容忍的。
夺命镖确定道:“不,他一定是死了。”
干一行就要有一行的规矩,做杀手的,完成任务后总是会多停留几秒确定他们的目标是真死了,而不是假死了,夺命镖对自己的身手很确定,金铭灭的掌柜不可能有活下来的可能。
南王冷笑道道:“他死了,但他却又出现了?”
虽有南王世子与皇帝长得一模一样为前车之鉴,但让他相信随便杀一个掌柜就有一模一样的掌柜出来顶替他是不相信的。
天底下,怎么会有如此巧的事?
夺命镖道:“死的是死人,出现的是活人。”他虽然不通此术,但却知道江湖上有一独门绝技名为易容,又有几个大师精通易容术,只要他们想,随时随地便能成为另一个人。
他自信道:“有人易容成了掌柜的样子。”
窗外,有鸟扑闪翅膀划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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