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叶孤城算准了自己能把司霄抛下,却低估了他的耳力,明明在修养,那双耳朵却跟顺风耳似的,也不知道从哪里听见叶孤城要走的消息,竟然自己从床榻上翻下来。
打扮整齐的年轻人往叶孤城面前一站,冷冷道:“我要与你一起走。”
看他的眼神,还以为是来寻仇的。
叶孤城回望过去,也冷冷道:“不行。”
他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陆小凤也听说了这半路捡起来的年轻人,不同于花满楼的善意,听完了前因后果,他倒是觉得自认来路不明疑点重重,这下子见到人,更觉得他气势不凡,司霄这名字从未在江湖上听说过,想来也是个假名。
看着就不是普通人的青年自报假名,还一定要跟在叶城主身边,偶尔露出来的几个眼神严肃得都能吃人,你说他有何居心。
陆小凤脑子一转打圆场道:“叶城主此去还说不定会遇上什么危险,你既然重伤未愈,倒不如留在花家好好休养,等到养好伤,便自能回到来的地方。”
司霄听陆小凤说得在理,终于纡尊降贵给了他一个眼神,但嘴上还是坚持:“既然他此去危险,我就更应该跟着才行。”
叶孤城当刺客都是来找他的,真实情况如何司霄还不清楚吗?虽然不知道幕后主使为何,但那些人却分明是来刺杀自己的,魏子云的实力尚且不够,留在花家与等死并无区别。
就算是为了自己的性命着想,他都得跟块牛皮糖一眼黏在叶孤城身上。
很好,小皇帝心机深沉人设不崩。
陆小凤心说你跟着有什么用,添乱的吗?
他虽也看不出此人深浅,但也知道他身受重伤,再厉害的高手,在身受重伤时实力连十分之一都无法施展出,跟着叶孤城,那就是一个拖油瓶。
可疑,很可疑,他到底是为什么一定要跟着叶孤城?
按照叶城主的人设,本不应该在这些小事上多做坚持,他最开始吐出的那句不行,用的正是陆小凤的理由,但对方如此坚持,他又没有个确定原因,倒是不方便再做拒绝。
高高在上的仙人没有多余的慈悲心,也不会拒绝身后有人追随。
叶孤城:很怀疑他是不是知道我的人设才敢如此坚持。
要是常人,顶不过叶城主一波冷气袭击就会甘拜下风。
叶孤城冷冷地看向司霄道:“即使死了也不后悔?”
司霄道:“即使死了也不后悔。”仿佛立下庄重的誓言。
叶孤城道:“好。”
司霄眼中晃过一丝光,这“好”的意思是……
叶孤城道:“你既然想要跟着就跟着。”他又道,“但是死是活,要看你自己的本事。”他能允许牛皮糖黏在自己身上已是极限,说多关注关注他简直是痴心妄想。
司霄点头道:“如此便好。”
陆小凤看看叶孤城,又看看司霄,两尊玉雕对视,根本没有他插话的余地,心里一阵干着急,连四条眉毛都跟着高高翘起。
他干着急的对象自然不是司霄,而是他的朋友叶孤城。
陆小凤相朋友不准,但是看陌生人却是一看一个准,他之前便觉得司霄绝非常人,甚至他能感觉到,这人的骄傲绝对不下于他的朋友叶孤城。
能让一个骄傲的人像块牛皮糖似的黏上另一个骄傲的人 ,背后定然有什么缘故。
但陆小凤也知道,叶孤城并不是因为这些小事就会动摇的人,既然他已经答应了就没有收回的余地,他实在是很骄傲的一个人,骄傲到不屑于为自己辩解,也骄傲到接受他人的请求。
因为他有自信,自信能处理好一切,什么都无法动摇他坚定的心。
叶孤城可以将司霄放在身边,但陆小凤却不可以不担心,他用捉摸不定的眼神看向年轻人,猜不到他在想什么。
白云城主的车架悄悄进入花家庄园,又大张旗鼓地出来。
按古代礼制“天子驾六,诸侯驾五,卿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到现在的朝代,虽然不至于有非常严格的区别,但如同叶孤城这般并不在朝廷中有一官半职的人,也是不可用太多的马驾车。
两匹颜色接近枣红色的马器宇轩昂,拉着车行走,懂行的人仅仅看一遍便失声叫道:“汗血宝马!”
在阳光下,马的血液在血管中潺潺流动,枣红色的皮更加鲜艳,给人以流血的错觉。
虽然只有两匹马拉车,但无论哪一匹都是万里挑一的好马。
可遇而不可求的好东西竟然被用来拉车,实在是暴殄天物!
魏子云混在人群中,充满血丝的眼睛紧紧地钉在叶城主的车架上,他还没有得到具体消息,关于小皇帝究竟是就在了花家还是随着看似处境危险的白云城主一起走,但他心中隐隐有所预感,皇帝选得应该是后者。
他会知道,叶孤城的身边更加安全,如果才新鲜出炉的剑仙在剑上的功夫真如同所传言的一样。
气派的马车几乎被拥挤的人群所包围,但奇妙的是,这些人却都没有越界,而是站在正好能让车辆通行的安全范围内,或好奇或探究的眼神全部都集中在偌大的马车上,视线仿佛已透过厚厚的墙面,穿透进入里间,看到了叶孤城的影子。
江湖上没有秘密,自叶孤城对战江如画以来,有多少或成名或不成名的剑客想与他切磋一番,有的只是单纯的比剑,有的却存在着踩叶城主名声上位的心思,但奈何他藏得太严实,无论是怀有何种心思的人都找不到他。
现在竟然大张旗鼓地出现在江南,可不就是一个好机会?
一青年身背重将,忽然从人群中蹿出,站在路中间,赶车人手握缰绳赶紧“吁——”了一声,将马停下。
此时他们已出主城区,围观的人也散了大半,剩下零零星星几个,光是看眼睛就知道他们个个都是习武的。
习武之人的眼神,本就与平头百姓不一样,更亮,也更狠厉。
青年道:“嵩山郭适前来讨教。”在说出自己的名号时,他的眼中划过某种骄傲的神采。
嵩山郭适,这个名字就算是叶孤城都听说过,在西门吹雪过后,他本是江湖上最年轻也最有潜力的剑客。
赶车人不说话,车停在路中间,片刻只有,终于有清冷的男声从马车中传来。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剑客比剑的规矩。”不是生,就是死。
郭适朗声道:“我当然知道。”他已是江湖一流的高手,死在他剑下的人没有五十也有一百,从背负起重剑的那一刻起,他便做好了随时赴死的准备。
杀人者人恒杀之,这是他师父临死前教导他的最后一件事。
叶孤城道:“即便如此,你也要比试?”
郭适道:“朝闻道,夕死可矣。”
叶孤城沉声道:“好。”
马车帘子被掀开,一袭白衣的年轻人同样从车上下来,他的年纪其实并不大,也就是二十多岁三十岁的光景,对一个男人来说,这是一个很年轻的数字。
但所有看过叶孤城的人,却都无法判断他的年龄,因为他的身上有一股超越时间限制的独特气质,没有少年人的冲劲,也没有成年人的疲惫,海外的仙人,就算时光在他身上,也是模糊的。
叶孤城手持玄铁剑,剑锋三尺三,他定定看向对面的剑客沉声道:“以你的剑术,不出十年便可与我一战。”
他对在剑道上有天分的年轻人,向来含有一丝提携之心,因为叶孤城知道,高处不胜寒,一个人站在高处,是非常孤独也非常寂寞的事情,而且,他又是一个珍惜生命的人,身为剑客的追求与人的部分分开,虽能理解对方追求剑道极致的迫切心情,但也少不得希望有潜力的年轻人可以多活几年。
郭适也沉声道:“不必多说,拔剑吧。”
他已感受到对方决绝的心意。
叶孤城握住剑鞘道:“此剑乃海外寒铁精英所铸,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
剑客都很看重自己的剑,因为那是他们的武器,他们的半身,在战斗开始之前理应报上自己武器的名字,这是最基本的礼貌。
叶孤城尊重自己的对手,即使,他注定要死!
郭适郑重将剑呈于身前道:“此乃昆仑镜玄铁所铸,剑锋一尺二,净重十斤八两。”是为重剑!
风不动,云消散。
空气现已凝固。
围观人大气都不敢出,即使憋得脸色发紫,浊气也赌于胸中。
仿佛他们一泄气,就能闻到血的味道。
血色的花在地上绽放,一连串一连串,用手指尖触碰,有湿润的热度。
没人能接下白云城主的天外飞仙,因为接下来的人,都已经死了。
叶孤城将剑入鞘,头也不回,他淡淡道:“厚葬。”
他杀的人,他便负责收敛,不仅负责收敛,还负责买一块上好的地,将棺材埋入地底,安享平静。
叶城主是一个很大方,也很负责任的人。
值得尊重的对手,都值得一口厚重的棺材,以及一块上好的地。
车轮再次转动,扬起尘土,遮挡一地的血花。
暗处,有人以目,一动不动地盯着地上的血迹看,他看的不是血,是制造伤口的人。
天外飞仙,这样完美的剑法,他看一遍能模仿?不能模仿?
骨子里忽然瘙痒得厉害,九公子一言不发,快步走进最近的房间。
在看见那样的惊天一剑后,他总是要犯一两回病,发泄一两次的。
叶孤城走进马车,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单独一人端坐在隔间的司霄竟然坐到他房间来,谁也不知道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就好像是冬天下雪,秋天刮风,夏日炎炎,春日百花齐放一样符合自然规律。
司霄抬头看他,忽然道:“你不高兴。”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端正座下,笔挺得像一棵松树。
司霄本不是一个多话的人,他的骄傲也不会允许自己热脸贴冷屁股,叶孤城不说话,他也不说话,两人之间又回到沉默。
低头,看棋盘,但眼中的火焰却几乎能将棋盘洞穿。
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
他为什么不高兴?
叶孤城:啧,杀了个好苗子。
讲道理,这些做剑客的,怎么就喜欢送死呢?
难不成是因为太无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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