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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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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啸之眯起眼睛:“你怎么这么能吃?啊?”
沈昼叶立刻不开心了, 她说:“我乐意,你管啊。”
陈啸之道:“……我没不让你吃。”
然后他将沈昼叶的菜单合了起来,放在了桌角。
店里灯光颇温顺柔软,那光降临在少年的手上, 沈昼叶瞥见陈啸之那手修长有力,骨节分明,手上还有她挠的四道血沟子,看上去还挺可怜的。
——还红着, 但是已经结了痂。
沈昼叶看着那四条爪子印儿毫无悔意,甚至觉得自己抓轻了。
他们两个人谁都没说话, 中间流淌过一阵静谧的沉默。
在那片沉默中, 陈啸之忽然道:“吃这么多,你怎么才这么点点?”
沈昼叶瞬间受惊地抬起头——看见陈啸之正将食指中指和大拇指拢起来,示意她太小了, 明目张胆地嘲对面的沈昼叶个矮。
沈昼叶:“……”
沈昼叶面无表情地说:“……我在长身体。长身体的时候本来饭量就很大的。而且我还没长成,现在小只很正常。”
陈啸之恶毒道:“十五岁了对吧, 基本不会长了。”
沈昼叶沉默了下, 气愤地说:“你懂个屁,二十五岁的我是个大胸御姐, 不信你等着瞧。”
“……, ”陈啸之一愣,求证地问:“你确定你要提胸?”
“……”
沈昼叶低头看了下, 又哽住了。
无论陈啸之下头想展开说什么, 沈昼叶都非常确定一件事:她绝对不会想知道里面的内容。
接着, 陈啸之恶意满满地总结:“你还是先想办法接受吃很多但是长不高的人生吧。”
靠你有毒吧,沈昼叶怒道:“医生都说可以的,只要多喝牛奶补充钙质就可以!陈啸之你懂的比医生还多吗?就你这人你根本不配长个……”
“……哦,”不配长个的陈啸之连眼皮都不抬,漫不经心地问:“那天忘了问你了,我小学四年级的衣服好穿吗?”
那句话简直太戳沈昼叶的自尊心了。小学四年级的衣服——那是陈啸之的妈妈带过来的,在医院里让她换上的换洗衣物,沈昼叶后来还在那裤腰带里看到了用油性笔写的‘四年级三班陈啸之’的字样。
陈啸之如今居然还当作武器来提,沈昼叶几乎想给他放血。
沈昼叶:“…………”
沈昼叶直白地说:“我讨厌你。”
陈啸之:“……”
阿十说话的模样实在是太青嫩了,带着浑然的天真与浪漫。
——什么样的世界会养出这样的儿女呢,十五岁的陈啸之一瞬之间都有点恍然,她是真的开始讨厌我了么?
要怎么解释,陈啸之抿了一下发干的嘴——
——然而下一秒服务员姐姐端了两碗乌冬面过来,沈昼叶那碗乌冬面塞满了海鲜与鱼豆腐,还有五个小盘子里烤得香嫩的肉与蔬菜,可乐饼与番茄酱分开盛着,色泽鲜艳,诱得人食指大动。
“菜上齐了哦,”服务员姐姐笑道:“可乐饼是姐姐送给你的,小妹妹。”
然后那服务员转过来,对陈啸之温和地笑着说:“祝你们两个用餐愉快。”
阿十捏起筷子,甜甜地说:
“谢谢姐姐。”
……
——十年的岁月,能将一个孩子改变成什么模样?
陈啸之在这之前,似乎从未思考过这个问题。
阿十小时候个子并不算太矮,和他差不太多,但是和孩提时的他走街串巷,有时还会大胆地跑出几里地外。
他们两个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小时候曾与阿十一起看过动画片。那时阿十跑到他们家里来,和年幼的他一起卷着毛巾被,面前的彩色液晶电视里放着迪士尼第十六部动画长片,睡美人。
哪怕是在小时候,陈啸之也不会看这种娘们唧唧的弱智动画片,他那时一天会把《救难小英雄澳洲历险记》翻过来覆过去地看三遍,睡美人则绝对不行——但是阿十会看。
而她要看的话,小啸之就会跟着。
那里面的黑女巫玛琳菲森为了杀死公主奥罗拉,派出自己手下的小喽啰,将整个王国天翻地覆地搜寻了十六年,只为找到公主的身影,可十六年来她一无所获。
而在公主终于回归她的王国的那一夜,黑女巫在自己的城堡里大发雷霆,暴怒地质问那些喽啰,问为什么公主分明就在喽啰们的眼皮底下,这十六年来,他们却什么都没找到。
那喽啰犹豫着说,十六年来我们找遍了王国的每一个摇篮,里面并无那样一个美人。
——十六年。摇篮。
那时陈啸之觉得那群喽啰太过弱智,可是如今看来,人很难意识到自己的变化,这么多年来,在他的印象中,阿十都是那个孩子。
1998年,午后流金淌了一地,五岁的阿十趴在他的身边,咬着他的吸管喝他的北冰洋,乱乱的卷毛蹭着小啸之的胳膊,甜甜地说:‘之之,你可不能做这种笨蛋呀。’
——陈啸之从来没深入思考过,阿十是男是女。
她就是她。小时候的陈啸之想,那个他拿零花钱喂着的,会跑到他的被窝里睡着的,会在温暖的午后给他端西瓜过来,与他讲晦涩难懂的书的,他的朋友。
……年幼的陈啸之发誓要做一辈子朋友的,睽违已久的,多年不曾想起却又奇怪地从不曾忘记的小昼叶。
时间是世上存在感最低的东西,可它却永远切实地流淌着。
十年后,小昼叶的个子蹿高了,却比他矮了一个头,眼睛里跳跃闪烁着可观测宇宙中,无穷尽的目视星等的天体。
那个阿十,应该是这模样的吗?脑海中一个渺小的声音问。
——是的。
那个声音又这样回答了他。
她就应该是这样的。陈啸之想。
坐在他对面的沈昼叶好奇又关切地问:“怎么了?乌冬面不好吃吗?”
陈啸之抬头看着沈昼叶,难以将目光移开。
“……没有。”半天他沙哑地说:“你多吃点儿。”
——他的阿十,最终长成了一个女孩。
而这女孩生得柔和而生嫩,与她小时候如出一辙,面容白皙骨节细嫩,笑起来时犹如繁星在世间唱响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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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昼叶已经做好了自己结账的准备。
她深知自己太能吃了,就她点烧烤的那架势,搞不好还把陈啸之吓了一跳,加上陈啸之也的的确确救过她——沈昼叶脑子里知道,这次账必然要她自己结,而且她并不在意这一回事。
这也是小转学生点单的时候那么放肆的原因。
结果吃完饭之后,沈昼叶往前台一走,刚要从书包里往外掏钱包,那服务员姐姐就靠在那,笑着道:
“小妹妹,单已经买过啦。”
沈昼叶一愣。
服务员姐姐笑眯眯:“和你一起来的男孩子买的单哦。”
沈昼叶:“???”
她惊恐地扭头一看,陈啸之根本不在那——他上厕所去了。
“买了单有一段时间了,”那姐姐将前台的果盘推了过来,对沈昼叶温和地说:“刚点完就买了哦。喏,抓个糖吃。”
沈昼叶:“……诶?”
她捏了一颗梅盐糖,刚剥开糖纸,陈啸之就甩着手上的水,自厕所走了出来。
他斜背着个黑书包,头发被揉得有点乱,只现出一点高挺笔直的鼻梁,他看上去并非叛逆的人,但只要稍靠近,就能知道他绝非善类。
陈啸之居然长得挺帅的,怪不得会有女生喜欢他。沈昼叶有点走神地想。
魏莱手里总有这样的八卦。
初中的感情总是来得非常随便,不如说很多时候连爱情都来得毫无缘由。沈昼叶在华盛顿时的一个叫杰西卡的朋友曾因为一个男生在餐厅点单时拒绝了法式炖菜……而对那个金发少年怦然心动,总之动心一事没有道理可言。
唯一的一点道理是,那一瞬间的对方,一定闪耀着光。
而陈啸之,的确十分夺目。
这少年聪颖而受众人欢迎,走到哪里都自带焦点,学习好,班长,市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之类的名头在他身上堆着,跟不要钱似的。
……而且长得还挺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