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士大夫严重,经济价值本身就没有多大吸引力,套用春秋战国时期的一句话,“吾攻其地,不能耕其田,不能居其地”,因此没有价值。
那么皇太子将常备军派去了哪里呢?当然派去了“吾攻其地,能耕其田,能居其地”的地方了,那就是北美。
尽管英属北美,也就是后世的加拿大,相对美国来说,气候寒冷,种植条件差,也就比西伯利亚好一些。但英属北美空旷,这就是最大的优势。对于不缺人口,缺土地的中国,对可以农耕的土地,有病态的贪恋。所以占领高寒的加拿大,比温暖的印度,更容易堵住士大夫的悠悠之口。更容易让皇太子取得声望,压制反对声音。
因此皇太子更重视北美,北美才是他战略的重点,当然这不是他根本的目的,根本目的还是摧毁英国,建立霸权。但只有土地,才能让舆论闭嘴。
所以三十多万战兵,六十多万府兵,全都派去了美洲,跟美洲当地府兵一起,对英属北美进行快速打击。
相比皇太子给非洲公司半年时间夺取印度,他对远征美洲的常备军要求更苛刻,他要求三个月之内,攻占整个英属北美,考虑到英属北美的巨大面积,事实上军事行动开始之后,基本上就不可能有休整的时间。
由于皇太子承受的压力,让他格外急迫,所以他承受的压力,通过战场,转移到了敌人头上。
中国宣战之后,几乎没有停顿,各地中国軍队就向英军发起了猛烈的进攻。
先是公司在印度的常备军,以不足二十万的兵力,向英属印度地区发起猛攻,然后后备军不断被征召,然后送到前线,一边战斗,一边恢复训练,已经没有时间让他们在后方完成几个月的恢复训练了,好在这些后备兵都是曾经接受过正规训练的士兵。
美洲地区,则先是美洲各省的府兵向英属北美发动进攻,一边进攻,一边动员后备军,一边等待本土常备军的援助。
在这种持续不断的进攻下,战斗只能不断升温,战斗只能更加激烈,如同海浪一样,一浪高过一浪,直到将挡在前面的山崖拍断,哪怕过程中海浪一次次粉身碎骨,一次次被撞碎成浪花,之后也会重新积攒力量,再次惊涛拍岸!
于是最猛烈的进攻在一个月之后爆发了出来,印度方向,总动员基本完成,五百万人分散在各条战线上,在长达上千公里的恒河流域全面推进;北美地区,常备军登陆北美,进入了前线。迅速突破了北美英军的抵抗,长驱直入。
相比英国人在印度维持着一百多万兵力,九百万人口,且大多是移民,并且半数并非英语人口,而是来自俄国、波兰、南斯拉夫、希腊等等欧洲国家的贫穷移民,他们对英国的认同感还达不到为女王送死的程度,在中国軍队的猛攻之下,只有那些母语是英语,并且以甚为英国人自豪的加拿大人,才会积极参军应战。
可募兵制下,这种受爱国情怀和忠君思想鼓舞而主动参军的人数是很少的,英属北美軍队自始至终没超过50万人,即便战争刚开始的时候,他们也很难占据兵力优势,一个月之后,中国常备军作为主力开始向他们发动进攻的时候,他们只能全线溃败,什么堑壕战,什么消耗战,什么守强攻弱,这都是相对的,是基于战斗力相近的情况下才能体现出来的优势,而中国主力部队的到来,非但在训练水平、指挥能力和装备水平上都全面碾压了英属北美仓促招募的士兵,就连数量上都完全碾压对方。
这种情况下,英国想要保住北美领土,要么从国内抽调兵力,要么从周边寻找盟友。
北美地区,除了中国领土外,就是法国移民建立的魁北克,以及美国分裂出来的北方联邦和南方联盟两个国家。
南方联盟已经彻底倒向了中国,英国人就开始拼命游说北方联邦,许下大量好处。
包括战后帮助美国统一南方,包括将英属北美大量土地割让给美国联邦,以及大量的无偿援助。
但美国人会参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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