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信接过钢枪放在手里掂了掂,笑着说:“老杨这把钢枪不错啊,先借来用用,等下还给你。”
说话间,罗信将手里的钢枪轻轻地抛了起来,他用同样的声音对着身前的男人说:“哎,听说你们高句丽人信封的是乌龟,现在就让本公子测试一下你们的龟壳硬不硬,也算是开战之前来一个余兴节目。”
男人与罗信相隔大概两百米左右,这个范围就算箭矢到了他面前,他也能轻松伸手接住。见城头上站着一个人,尽管他看不清罗信的脸,但罗信的声音却是停的十分清晰,同时也知道现在金仲对罗信恨之入骨,巴不得将他抽筋扒皮。眼下趁着这个时候奚落嘲讽一下罗信,也能够给通定镇的守
军们一点士气上的打击。
男人冷冷一笑,指着罗信说:“无知小儿,就凭你有什么能耐?大爷我就在这里,你若有本事,就将手里那烧火棍丢过来。”
“嘿嘿,现在哥教你怎么做人!”
说着,罗信抓着钢枪的右手朝后拉开,同时左脚高高抬起,就在他左脚下放的瞬间,对着手中钢枪灌入一丝丝血炁,旋即就将钢枪朝着男人疾然投射而去!
就在罗信投射钢枪的瞬间,男人身边的护卫突然这才意识到不妙,有四人迅速策马挡在了男人面前,同时也架起了手中的盾牌。
眼见钢枪飞射而来,那四名护卫刚刚将盾牌架起,就感觉一阵剧痛从胸膛传来,他们低头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胸膛已经多了一个血洞!
而刚才还在叫嚣的男人却是连着他的人都被钢枪带着飞了起来,斜着刺入身后的泥土之中,他的身体卡在钢枪的枪柄中间,双手自然打开,仰望着头顶蔚蓝的天空,意识也在逐渐模糊。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明明隔着两百多米的距离,而且就在刹那间钢枪就已经到了眼前,他苦练二十年的功夫竟然一丁点都用不上,就这样白白断送了自己的性命。逐渐模糊的视线里突然出现了一个黑影,那黑影宛如从空中俯冲而下的雄鹰,来势极为迅猛,但到了他眼前的时候,却又如同轻飘飘的鸿毛一般落在了抢杠的顶上,单脚踏着枪尾,从那么高的地方落下来
,却没有震动枪柄,可见他的轻功已经达到了一个十分高超的造诣。
来的人自然就是罗信,罗信就踏在钢枪的末端,低头看着身下那身体已经被钢枪穿透,并且还卡在钢枪中央部位的那人。
“你、你是……”
“罗信。”罗信面带笑意地回答了眼前将死男人的疑问,“老话说得好啊,人欢无好事,狗欢要找屎死,慢走,不送了哈。”
说话间,罗信身后迅速闪现十个身影,分别将这十匹马都骑入城内。
在这个节骨眼上,马匹不仅仅是战争工具,同时也是良好的食物来源,以罗信“扣”的性格,肯定是要拿走的。
“杨叔,枪还你。”当罗信将钢枪还给杨忠的时候,杨忠指着那个倒在血泊中的尸体说,“二公子,刚才被你用枪射死的那人应该是金仲的表弟,是玄菟城的城主。”
“哦,是么?”罗信眼睛一挑,不由得冷笑一声,“早知道就把他身上那一头身狗皮扒下来,应该能卖几个钱。”
罗通转头看向前方,沉声清喝:“大家都打起精神来,他们要攻城了!”话音方落,前方已是擂鼓轰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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