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权衡利弊(2 / 2)

陈孺与一众学官共同挑灯,阅览学子们的试卷。

第一个要看的,自然是他最期待的沈康的文章了。这次的两篇四书题出的都比较朴实,一为“明德,之德。”出自《大学》,二为“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出自《论语·子罕第九》。

这两篇文章都是很浅显的,凡是读过书的学子,都是烂熟于心。

也就是因为它朴实,反而在写作与阐述的观点上需要追求立意新颖,否则千篇一律,这文哪能取出高低?

沈康刚去到鹿鸣书院之时,便曾经作过一篇关于“明德”的八股文。

当时他的制艺功底还浅,但以当时的水平来说,浩然先生也是点过头的。经过这两年的学习,这样的文章在腹中少说也有几十篇。

作这样的文章,首先立意就要明确,绝对不能违背儒家的思想,其次要融入朱子的理论,再找好一个新颖的切入点,很容易就能作出一篇出类拔萃的文章。

事实也的确如此,当陈孺看到沈康的文章之时,便很是满意。

于陈孺来说,即便是抛开沈康的年纪不论,此文也绝对算得上是精品。看罢两篇文章,他满意的点点头,一边将试卷递给一位年老的学官,一边问道:“有没有出类拔萃的?让本官看看。”

老学官点头,拱手将一众考官从提坐堂号中选取出来的十篇作品,递给陈孺。

陈孺泯然接过,将试卷放在桌上,又将烛台挪到跟前儿来,让光线尽量的更加明亮一些。

这些学官选择出来的十篇文章,分别出自五人之手,其中两篇是来自西平县鹿鸣书院,一篇来自遂山鼎铭书院,一篇来自上蔡县学,一篇来自汝阳县学。

科举取士,不仅是考生们的考验,同时也是对主考官以及阅卷学官的考验。大明朝的文风历来是南胜于北,取士的金榜上,也经常性的南北失调。

由于地域的划分太过明显,洪武三十年丁丑科会试,此科说来倒也奇怪,出现了两榜,初榜公布的五十二人清一色皆是南方举子,落第的北方举子顿感不平,竞相大闹起来。

最后竟然不仅仅是榜上之事,而牵涉到了南北人之争。

由于当时的政局条件,朱元璋当机立断,即刻下旨,将当时的二十余名考官全体凌迟处死,这才平息了这场血雨腥风。

从那以后,无论是何等级的科举考试,主考官都会依照前车之鉴,将取士的名次与人数相互权衡,而非仅仅看重文章质量。

这样的做法或许对于许多寒窗苦读的读书人是不公平的,但却是平衡各地文风发展的办法。

况且,世上哪来的绝对公平呢?

有人的地方,就有不公平存在,参加科举的学子选择这条路,便是默认这些做法的。

算上陈孺手中,沈康的试卷,诸位学官挑选出来的上品文章中,便有三人来自鹿鸣书院,陈孺掂量着手里的文章,心里默默的权衡着,究竟该如何圈定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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