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对策(1 / 2)

买卖要成交,得一个想买一个想卖,和倭国的海贸,宇文温作为卖家,手中是中原还会畅销千年的瓷器、丝绸、生丝。

而倭国对瓷器、丝绸、生丝的需求量也会持续千年,然而其国内的特产,却没多少能让宇文温看得上眼,只有黄金、白银和硫磺,才是他想要的。

黄金白银当然是多多益善,但宇文温有些担心倭国的购买力,虽然日本列岛的金银矿很丰富,但这年头已开采的矿应该不会太多。

所以对方的黄金白银年产量可能不会很高,那就会用大量的硫磺来付账。

制作火药需要硫磺,但太多了就只能存仓库,若拿出去售卖换钱,寻常商家也不需要这么多硫磺,总不能用硫磺熏蔬菜,然后拿去市场出售以次充好。

所以宇文温还是想要白银,倭国的白银年产量有多少,张鱼没办法给出一个具体数字,不过倭国大臣苏我马子已经郑重承诺:西阳王每一艘抵达博多的货船,都能满载白银和硫磺而归。

这不光是嘴上说说,苏我马子在给宇文温的信中也做出承诺,当然这封信是司马达等代笔,用汉字所写。

“郎主,苏我氏买下海船运来的货物,只要在国内一转手,就能从其他豪族手上把钱赚回来,所以小的认为买卖肯定没问题。”

“这涉及到交易额的问题,船队每次抵达博多时,带去货物总价值的上限是多少,才是他们用白银支付的极限?”

关于这个问题,张鱼已经在倭国与对方仔细商量过,货物量以此次来说就比较合适:三艘千斛大船,满载瓷器、丝绸、布匹、香药。

下一次交易,付账用的白银,会比此次要多些,以后白银所占的份额会越来越多,当然,硫磺是要多少有多少。

如果一次性抵达的船只所携带货物很多,那么需要停留博多一段时间,以便对方周转资金,而船只抵达博多的次数,也会有限制。

这里所说的限制,不是说人为限制,而是因为季节的影响,导致船只航海会受到限制,所以宇文温的船队,能抵达博多港的次数其实也多不到哪里去。

从中原到倭国博多的航线,不是全年三百六十五天都适合船只出航,夏、秋季节海上时常有大风暴,那时船只绝对不能出海。

即便没有风暴,船只也得等到有风信之后才能扬帆出海,所以海船不可能随心所欲往返于中原和倭国。

这个问题宇文温也考虑过,明朝中叶海禁时,中原海商每年抵达日本的商船,也就是三、四十艘左右,这还是许多海商船队合在一起算的结果。

到了隆庆开海,抵达日本的商船,一度飙升到每年一百三、四十艘,他不觉得自己现在有能力组织如此大规模的船队。

综合多方情况,他的船队也就只能维持三、四艘船的小规模,在航海经验不足的情况下,每年能平安来回走上三四趟,就已经是老天保佑。

这样一算下来,倭国那边能拿出来购买货物的白银,应该能在其产量范围内,再多的话,两边都有些尴尬。

而抵达博多的海船,想要启程回中原得等风信,这一等可长可短,张鱼此次回来算是幸运,没等几日就等到了风信,可若是运气不好,等上数月都是有可能的。

所以宇文温才规划在博多设商馆,以便自己的船员和船队有个地方修整,即便是住上大半年都可以。

此事已谈妥,苏我马子让张鱼在博多港尽情划地,建立馆舍,让船队能够在此靠泊,货物及人员能在岸上得到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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