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新天地(1 / 2)

椰城,当地土语“巽他格拉巴”,意指“椰林密布之地”,如今是南洋贸易公司的贸易据点,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发展成一处重要港口,,不仅拥有大喜海港和贸易市场,还拥有规模不的造船场。

椰城城区居住着大量人口,多为南洋贸易公司的员工及其家属,而这座港口城市,成了南洋东南区域香药的集散地,人气越来越旺。

椰城位于狮城东南方向,和狮城一样,椰城西侧也有一道海峡,同样可以通往西洋,而椰城东面,是数以千计的群岛海域,那里盛产香药,被称为“香药群岛”。

南洋贸易公司经营香药买卖,椰城是最重要的贸易港之一,每年都有大量货物从中原越这里,然后分销香药群岛,海商们以此从各岛部落上收购香药,然后贩回中原销售。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椰城港规模不断扩大,而城池规模不断扩张,常住人口和狮城大不多,超过三万人。

又因为各类生活设施齐全,生活环境良好,加上城池已为南洋贸易公司管辖,并非朝廷直辖,所以吸引了大量海寇前来定居。

当然,这些海寇如今都已成了南洋贸易公司的“合伙人”,各头目以船队入伙,在南洋贸易新秩序下做买卖,成了良民,一起发财。

发了财,就在椰城置办“别院”,有了安乐窝,船队每次入港,从上到下都要在椰城寻欢作乐,好不快活。

入港的船只,靠泊码头之后,船上水手下了船,马上结伴到酒肆一条街去买醉,纵情于酒色之间。

大酒肆里,充斥着各种声音,痛饮各类佳酿的水手们,搂着各色娘子寻欢作乐,娘子的来源很多,甚至还有高目深鼻的胡姬,让形同色中饿鬼的水手们流连忘返。

没有正式官署的椰城,形同法外之地,但又有南洋贸易公司定下的规矩,所以这法外之地又有自己的“王法”,只要遵守“王法”,向来自由散漫的前海寇们,就能在城中如鱼得水。

在这里,生活条件可比他们各自的水寨好得多,而自家头领成了公司的“合伙人”,大家就能正大光明在城中享乐,所以在大量水手挥金如土的同时,引起了大量治安问题。

形同官署的南洋贸易公司分号内,张鱼正和城主冯德郎交谈,起治安问题,冯德郎有些头痛,毕竟在海上讨生活的人大多好勇斗狠,加上喝了酒,一言不合就打架实属寻常。

椰城里的治安事件,大多源自于酒后斗殴,亦或是团体的私斗,前一种大多致伤,后一种,基本就是要命。

对此,城市管理者十分头疼,然而椰城不是内地城池,不太好用王法来管这些亡命之徒,毕竟椰城依旧是贸易据点,需要吸引大量船队靠泊,如此一来必然导致城内鱼龙混杂,管的太严不好,成本也高。

椰城是以贸易为目的而建立起来的城市,市政管理的对象之中,过半是亡命之徒,按照中原的法,这些亡命之徒好任侠,所以要加以引导。

于是有了喜闻乐见的决斗制度。

张鱼此时听着冯德郎的介绍,对于“决斗”有些无语,这种决斗制度,规则倒也简单,那就是有仇有怨的两个人,可以在城中通过公开决斗的方式,化解相互间的恩怨。

男人之间的事,就靠决斗解决,两人手持武器,在旁人见证下格斗,生死自负,无怨无悔,分出胜负后,恩怨一笔勾销。

胜者平安离去,死者亲友不得再以两人恩怨为由追究,而决斗闹出人命,胜者不会被视作杀人凶手。

这是原则,具体执行规则有很多,譬如决斗发起方,任由接受决斗者挑选武器,然后在见证饶见证下,一对一格斗,至死方休。

如果有人发起决斗要求,对方回避,那就意味着回避之人是胆鬼,日后就只能夹着尾巴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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