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路途遥远(2 / 2)

缪斯打仗很有趣,他的故事在未來的众神大陆都被流传了下去,攻城战时缪斯居然命令骑兵下马,并且用手中的刀剑和骑枪去砍门,而敌人呢?都认为缪斯疯了,却根本不知道缪斯是在麻痹敌人,等敌人都笑的快抽过去的时候,精神战矛轰碎城门,后面的骑兵全部冲入城内对敌人进行屠杀。

第二次,敌人不在麻痹,不过还在缪斯率领的军队都是精英,这些精英就算面对满天的箭雨也面不改色,反而还用手中的刀剑砍破了城门,而缪斯也被后人称为最白痴的指挥天才。

不过现在,这位白痴的指挥天才碰到了对手,一名非常善于统兵作战的叛军将领罗兰。

罗兰是一名贵族的后代,他毕业于高等的军事学院,而当叛乱爆发后,他毅然的选择了和叛军站在一起,用他的话來说,那就是我看不起那些高高在上的老爷们,可是他却忘记了,他的父亲也是一名高高在上的老爷,不然的话要拿什么來让你去最高级的军事学院呢?

人都有一个英雄梦,罗兰成功的背叛了贵族阶层成为了一名英雄,贵族阶层内,最不缺少的就是英雄,所以罗兰选择了最容易的阶梯,罗兰自出道后就沒有战败过,而他所效忠的那名叛军首领更是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罗兰,不过这些并沒有满足罗兰的野心,罗兰用见不的人的手段杀死了那名首领,而他则名正言顺的成为了第二任首领,不过这一切好运,都要在今天他碰到缪斯后变为厄运。

叛军与正规军如死敌一样,见面就打个要死要活的,不过这一次,缪斯的人都沒有动手,而罗兰也以为缪斯等人认命了而不反抗后,却沒想到缪斯居然以一人之力杀光了百万叛军,而罗兰临死前才知道,那就是法王为什么能统治世界,而他这个军事天才却只能成为一名臣子。

随手聚集出精神战矛,投掷了出去,不过威力不怎么地,但胜于速度,第二支,第三支一直到第一百支被投掷出去也仅仅用了三分钟而已,而这三分钟,死伤的人数何止数万,其他的人由于害怕而逃跑,但在逃跑时被踩死的数量就比缪斯杀的多的多。

罗兰已经呆住了,他的大脑一片空白,他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想想自己聚集这支百万的军队容易吗?可就仅仅这么三分钟居然就一切都完了,争霸大陆的梦想完了,以后探索被诅咒的禁地的梦想也完了,更加悲惨的是自己的妻子和刚刚出生的孩子也全部都完蛋了,因为自己一死,那些曾经发誓效忠的败类一定会和疯狗一样冲入家里将妻子**将孩子残忍的杀死或者卖掉。

“我不想死,请饶恕我,我愿意当牛做马,请求您饶恕我!”罗兰突然大喊大叫起來,不过缪斯不会饶恕任何敢于对他刀剑相向之人,因为他在來众神大陆之前就已经决定了,那就是仇人和敌人是绝对留不得的,不然到时候后悔的一定是你。

“去后悔吧!后悔与我为敌!”缪斯毫不同情的举起了手中的战矛刺入了罗兰的心脏,杀死罗兰后,缪斯对着后面的军队下达了命令。

一瞬间,所有的人都和脱缰的野马一样,开始肆意的追逐那些逃散的叛军,沒有任何的怜悯,全部都是一刀砍下脑袋,或者一枪将几个人刺成糖葫芦,本來非常空旷的地方一时间变为了血腥的地狱。

杀光了叛军后,缪斯继续走在最前面一脸得意的朝着被诅咒的禁地而去,而后面跟随的士兵也沒有刚才杀人时那一脸的杀气与不怕死的勇气,一个个在一次绿了脸色跟在缪斯身后不情愿的走着。

不过,好运估计和缪斯无缘。虽然诅咒之山看起來很大,但是走起來却很远很远,一连走了一个星期都沒有到达,而这时,军队早以和后方的后勤部队分散开來了,沒办法的缪斯为了不让士兵饿死,只好领导他们当起了强盗。虽然诅咒之山很可怕,但是在这里生活的居民还是有很多的,因为有一句话说的好,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不是吗?

不过,在这一个星期内,大小战役打了不下百次,军队的伤亡也已经损失了万人,缪斯虽然强,但是他也需要休息,不可能一老去使用精神战矛杀敌去,而士兵虽然都是精英却也是血肉之躯,一人杀十个就顶天了,杀百人那是累死也完不成的任务。

总算是达到了诅咒之山的山脚下,缪斯回过头看了看后面刚刚被洗劫的村子感叹道:“真是他娘地路途遥远啊!”沒错,确实是路途遥远,因为那个被洗劫的村子距离山脚下足足有几百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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