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莎莎有车,但她没有开,她想跟唐毅轧马路,感受一下突然来到的恋爱感觉。
吃什么,黎莎莎根本不在乎,她在乎的是跟谁一起吃,吃饭的时候会说些什么话。
时间不早了,二人选择了距离黎莎莎小区八百多米远的一家火锅店,这是商市最顶尖的火锅店,秦奴火锅。
据说,火锅店的创始人,祖先是大秦国的一个奴隶,于是,火锅店的创始人为了不忘先祖之辱,就起了这个怪异又具有纪念意义的名字。
火锅店的生意,实在是太好了,这才十二点,就已经排上了长长的等吃队伍。
巧的是,前面隔了十几个人,一个相貌也蛮不错的长发女孩子向黎莎莎打起了招呼:“嗨,莎莎,这么巧,你也来这里吃啊。”
黎莎莎一见,也高兴地说道:“是啊吗,小孟,你一个人吗?”
“我们六个人呢,我在这里排队,他们去买别的东西了。”
然后,这个叫小孟的女孩子看了一眼黎莎莎手里捧着的玫瑰花,笑着问道:“莎莎,你的保密工作很到位啊,若不是看到你朋友圈发的信息,我还不知道你谈朋友了呢?莎莎,介绍一下呗。”
黎莎莎俏脸一红,正准备开口,从外面来了五个年轻人,一女四男。
其中有个男子嘿嘿一笑:“不用介绍了,我知道,这家伙叫唐毅,是蓝月医院的清洁工。”
这个男子名叫吴少元,跟另外五个男女一样,都是黎莎莎的大学同学。
吴少元,是黎莎莎的狂热追求者,但因为没有成功,在大学即将毕业的时候,在黎莎莎的杯子里抹了药。
巧合的是,那天黎莎莎有事的一个室友拿错了杯子,使得黎莎莎逃过一劫。
后来,黎莎莎知道了真相,又怒又怕,便提早搬离了学校,自那之后,她再也没见过吴少元。
但吴少元贼心不死啊,一直关注着黎莎莎,但因为那件事情,吴少元暂时找不到跟黎莎莎再接触的机会。
黎莎莎脸色立即就沉了下来,淡淡说道:“清洁工怎么了,我找男朋友看的是人品,不然的话,如果人品差劲,身份再高,再有钱,我也看不上。”
吴少元知道黎莎莎在拐弯抹角地骂他,也不生气,嘿嘿一笑:“现代化社会,只要没有钱,就是寸步难行,人品好有用吗,能过上好日子吗?”
黎莎莎丝毫不让,针锋相对,冷冷说道:“那是你的想法,我认为人品是底线,我宁愿跟唐毅过穷日子。”
说着,黎莎莎将唐毅的胳膊又搂紧了一些,冷漠的眼神挑衅着吴少元的定力。
吴少元冷笑一声,淡淡说道:“唐毅,我让你马上跟她分手,你开个价吧。”
黎莎莎又惊又怒,喝道:“吴少元,你不要太过分了。”
那个叫小孟的女孩子急忙打起了圆场:“少元,莎莎,都是老同学了,少说两句吧。”
吴少元趁机下台,但他却没有就此作罢,眼珠转了转,又说道:“这样吧,咱们跟莎莎好久不见了,不如一起吃饭吧,反正咱们订的是八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