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大酒店的大堂经理亲自服务?
柳月莺等人简直傻了,个个都是自掐一把,哎呦,疼,不是在做梦。
李兰上前两步,跟黎莎莎并起,低声问道:“莎莎姐,你是不是有熟人在这里啊?”
“没啊。”黎莎莎摇了摇头,“估计是唐毅特别安排的吧,下午他对我说,要让咱们享受最高档的服务。”
“噗”,李兰差点没喷了,“莎莎姐,这得多少钱啊,你没发烧,姐夫发烧了吧?”
黎莎莎暗暗好笑,没想到装逼也挺好玩的,有点意思啊。
“没事。”黎莎莎故意大咧咧道,“这才能体现出他对我是否真心。”
刚才,办公室里,跟唐毅接吻,被柳月莺等人撞破,黎莎莎害羞之极啊。
这会儿有机会了,黎莎莎自然想逗逗这几个人,找回一点面子。
唐毅打完电话,也走了进来,快步向黎莎莎等人追过去。
“哎呦,这不是蓝月医院的优秀清洁工嘛。”这时,旁边传来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怎么着,发奖金了,竟然敢来洪湖大酒店消费啊?”
唐毅转首看过去,讽刺他的人是他的同学,徐绍志。
徐绍志,高中三年一直是吴少强的走狗之一,后来更因为吴少强跟吴月美的事,没少刁难唐毅,还带人打过他两次。
唐毅眯了眯眼睛,嘴角泛起一丝冷笑,淡淡说道:“是啊,发奖金了,两三千呢,所以就带女朋友来这里浪漫一下。”
两三千?
女朋友?
徐绍志愣了一下,随即就哈哈大笑起来:“土包子就是土包子,就两三千块钱,也敢来洪湖大酒店消费。”
“嘿嘿,唐毅,看在同学一场的份上,我就奉劝你一句,别在这里丢人了。”
“三千块钱,在这个地方,最多也就是几盘素菜而已。噢,我倒是忘了,就你跟你女朋友,也足够了,但记得别要酒水啊,很贵的。”
唐毅笑着说道:“没啊,还有我女朋友的同事,我们一共十个人呢。”
“哈哈哈……”徐绍志忍不住大笑起来,“唐毅,你这土包子还真是无药可救啊,三千块钱请十个人吃饭,去紫薯街还差不多。”
“还有,像你这样的人群,社会最底层的清洁工,竟然也能找到女朋友?”
“嘿嘿,唐毅,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你找的女朋友,要么是身体有残疾,要么是比你还穷,要么是年龄比你大得多,要么是离过几次婚,而且带着孩子。”
“哈哈哈,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脑袋有毛病。”
就在这时,一个妖娆的声音传了过来:“绍志,你在跟谁说话呢,大家都等着你呢。”
所有人都向声音来源处看过去,太妖冶了,简直能让人酥到骨子里。
胡美琴?
唐毅登时一阵惊讶,竟然是胡美琴,朱清原的后妈。
胡美琴也看到唐毅了,娇笑道:“哎呦,这不是唐毅嘛。”
徐绍志一愣:“怎么,表姐你认识唐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