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2 / 2)

最后三人还是免不了在羽林军大营里与晋云打上一架,周扈兄弟擅用长剑,卫昱洵则擅用战刀,晋云是家传的戟,以一敌三也毫不落下风,先將周廷推到一边去,紧跟着卫昱洵与周扈也纷纷落败。

晋小将军收戟而立,抚平褶皱的衣摆,留下一句:“什么招式,花架子罢了。”

幸而卫昱洵二人先前已输惯了,当着东大营上千羽林军的面也丝毫不觉丢脸,周廷坐在马上直喊疼:“兄长,方才替你打架才受的伤,你该怎么谢我?”

周扈倒不推辞,带着他去了听风肆,凡酒菜只挑最贵的上,周廷喝着酒忽然落泪,扑到他怀里哭起来:“兄长,你从前对我那样严厉,我还以为你厌恶我这个兄弟,今天方知道你对我多好,兄长……”

卫昱洵摇摇头:“阿扈,看来你平日里没少给他气受,一顿酒便能收买。”

“男儿就该多锤炼一番才好,我若将他养成四娘那样,只怕母亲先拿刀砍了我。”

卫昱洵无言以对,次日再与周扈去南军大营时却没看见周廷:“阿廷怎么没来?他昨天似乎伤得并不重。”

“昨日喝多了,回家时从马上坠下来了。”

“那你还有闲心与我出来!”

“当时便请府医看过了,说并未伤到内腑,他这个年纪又还在长,伤筋动骨也好得极快,过不了一月便可下地健步如飞了,我正事不做,整日围在他床前做什么!”

“……阿廷何其有幸有你这样兄长。”

周扈说的果然没错,七月还未过完周廷就又骑着马跟来了,三人从南军大营出来便去听风肆,哪日兴致来了也去城外林子里打猎,夏日林间险有野兽,即使猎到几只,皮毛也是极差的,根本不顶用,只能说兴之所至。

尤其每遇上晋云时,不管在不在南军大营,即便章台街上看见了也要恬不知耻的一齐上阵,交战几十次,输赢参半,到后来晋云看见他们都懒得说话,干脆让开路,由着他们先过。

八月十五那日,卫昱洵刚从辕门出来便听值守兵士说有人找他,往旁边一看,难得的看见刘小侯爷没坐马车过来,立在马前,旁边车里放了一盆菊花,他粗略一看,只能看出是少见的颜色,什么品种却看不出来。

“小侯爷?”

“先前与令弟有过赌约,是我输了,姨母素来喜爱菊花,昱轩问我要这盆十里青阳想来也是要孝敬姨母的,故选在今日送来。”

“怎么不直接送到寒舍,祖母昨日还与我说许久不见你。”

“不了……这时候我过去怕姨母又想起昱轩来,还是由你代劳罢。”

卫昱洵深深施一礼:“多谢。”

“卫公子。”刘姮走出很远去又折回来,“昱轩大约快回来了。”

元和十五年八月十五日,一个柔然行商打扮的男人站到了洛门前,他牵着一匹枣红色马,身后背着鼓鼓囊囊的行囊,头发则像匈人那样披散着,风一吹便露出与中原迥异的蓝色眼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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