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拉斯王子英勇无敌,率领着手下的士兵冲锋陷阵,势不可挡。
没有了布鲁诺的帮助,即便是在人数上强盗也不占多少优势,再加上都是一群乌合之众,遇到训练有素的正规军,只有被打散的分。
洛拉斯王子手握长剑,把每一个企图靠近他的强盗轻松斩杀。
越是混乱的世界,人们掌握的能力也就越多。就连普通的农民都或多或少掌握一两招剑术,以免遇到危险的时候没有防身的本事。
身为王室成员的洛拉斯王子更是自幼识文断字、骑马练剑,剑术虽然算不上多么顶尖,但是比起普通的士兵也丝毫不差。
就算是对剑术和打打杀杀都不感兴趣的大王子吉立加,也能够轻松躲闪普通士兵的进攻,并且能够用手里的权杖进行反击。
但凡是个男人,都多多少少有点防身的本事。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就会上战场了。
战场是最残酷的地方,没有善恶之分,想要活下去,只能杀光所有的敌人。
哈德森手握弯刀,将士兵砍杀。
能成为山贼头目的,绝大多数都是贵族的次子。尽管他们没能继承家族的传承,但是自幼学到的本事却没有忘记。
哈德森从也是在贵族之中长大,在他的哥哥继承家族之前,他都有争夺家族传承的机会。
可是最终他失败了,他的哥哥接手了家族的传常
拿回了他的姓氏,将他赶出领地。
可是当过贵族的人,有怎么可能有耐心做一个安分守己的平民百姓。他们都觉得自己的体内流淌着贵族的血脉,生就高人一等。
他们必须夺回自己失去的一牵
想要夺回本应该属于自己的东西,必须要有足够的实力,足够与贵族对抗的实力。
所以绝大多数被流放的贵族都选择了楼草为寇,成为了一方土地的首领,当上了山贼、土匪或强盗,有了自己的手下和据点。
其实这个时候他们就已经和身为贵族的时候享受的待遇差不多了,混的好的甚至比那个时候更强。所以很多人就会选择放弃贵族的身份,在自己的山头当一个无冕之王。
但他们身为贵族常年养成的习惯并没有荒废,不论是什么时候,每都会抽出时间练习剑术和刀法。
所以哈德森的刀法依旧非常精通,对付士兵并不吃力。
只不过那些士兵都穿着盔甲,能够攻击的地方不多,所以哈德森也觉得十分棘手。
他的弟兄们就更惨了,只能被士兵们一个个砍倒在地,连还手之力都没樱
很快,哈德森和为数不多幸存的弟兄就被士兵团团围住,他们一个个的脸上都写满了恐惧和不甘,却没有一个人投降。
洛拉斯王子随手从地上的尸体扯下一块衣服布料,缠在剑上,把长剑上沾着的血擦拭干净。
“吧,袭击我们有什么目地?”
洛拉斯王子的个头比哈德森高上一些,居高临下地怒视哈德森,给人一种十分威严的感觉。
但哈德森并没有被洛拉斯王子下到,他一个在刀刃上讨饭吃的人,什么样的场面没见过,早就已经完成了镇定的习惯。
即便是心里再怎么七上八下,明面上也不会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