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兰很喜欢这里,他在这里搬石砖一干就是三个月。
“快下来,你怎么老爬那么高,我可没劲了。”
麦林捡起一块碎砖块砸向洛兰,但他只是描写洛兰两边地扔,并没有真的想砸洛兰。
格林是洛兰在工地唯一的朋友,或许是因为他们年龄相仿的原因,对新奇事物都有些同样的新鲜福
“走吧,洗个手进城,在这里可没什么好吃的,只有遍地的野草,可我又不是马。”
洛兰熟练地从石砖堆上跳了下来,拍了拍手,又是一片灰尘。
距离他们最近的,就是南风城,波佩克特王国最南赌主城,洛兰他们现在就是在往南风城里运送石砖。
繁华的街道时至傍晚依旧非常热闹,华丽的马车穿梭在路灯下,来往的人群在店面里进进出出。
绅士叼着烟斗在夕阳下散步,富豪在高档场所肆意地挥霍着钱财,贵族站在高楼的阳台上吹着晚风。
教堂的钟楼传来庄严肃穆的歌颂,歌剧院的提琴协奏曲宛转悠扬,巡逻队的口哨吹响了秩序,孩童的歌声轻快地奔跑。
“这一家看起来还不错,客人也不少。”
洛兰停在了一家餐馆的门口,满意地点零头。
“别了吧,洛兰,这家看起来就很贵。”
洛兰选的餐馆即便是在这条街也算得上豪华了,洁白的大理石雕刻精致的花纹,五彩斑斓的玻璃门窗透着水晶吊灯柔和的光,进进出出的客人无不是穿金戴银富商和贵族。
“放心,我请你。你第一次开支,我怎么能让你破费。”
格林的家里非常贫穷,除了他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普通农民家里养三个孩子,肩上的负担非常沉重。
和洛兰一样,格林也是一个人出来闯荡。或许是因为都是独自在外闯荡的缘故,他们俩总是有很多共同话题。
一个人在外怎么省钱,怎么才能克制住思念,怎么才能坚持下来。虽然洛兰并没有这些烦恼,但他很愿意听格林讲给他听。
有的时候洛兰很羡慕格林,羡慕他有一个完整的家,羡慕他有一群真心相待的亲人,羡慕他可以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羡慕他想去哪就去哪。
“真的很贵,洛兰,要不咱们还是换一家吧,毕竟只是吃饭而已,随便吃点什么都好。”格林还在劝洛兰。
“既然要吃,就要吃最好的。”
洛兰拉着格林地手,直接走进了餐馆。
“走开,别在这碍事,影响我们做生意。”
洛兰刚一进门,一个留着八字胡的胖子立刻就走出来,一脸嫌弃地要撵他走。
“我们是来吃饭的,把客人拒之门外是什么道理?”
洛兰又往里走了两步,胖子却连忙后退,生怕碰到洛兰一样。
“吃饭?你以为我们这是什么地方,你还吃饭。看看屋里这些客人,再看看你们,你觉得你们配在这里吃饭吗?”
胖子从胸前的口袋里取出一张丝帕捂住了鼻子,话的声音也变得更加沉闷。
“霍格,怎么回事啊?又是乞丐?给两个钱打发,别影响其他客人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