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行父的旨意,来到我怀抱中的人们啊,你们便是我的父母、兄弟、姐妹了。”又是那把破锣嗓子所吟咏的圣经,手里还拎着一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捡来的破球棒,这副样子无论怎么看都不会像个好人,更何况那破棒子上还沾着没擦掉的血。
看到坏人就逃跑,这是常识,实际上,看了这么两天戏以来,大多数受害者都是转身逃命,等后脑勺上挨了头一棒子被放倒,脸朝下的趴在地上,一边在变肉酱的过程中等死,一边后悔自己为什么不能当场反抗。于是,当好不容易出现一个不但不逃跑反而迎面走过来的家伙,不但法师会有所发现,就连疯子本人都感觉到不对了。
这个新来的家伙戴了一,这种使命感在很多人眼里是个笑话,但它的确能起到一些神奇的作用。
使命感,或者说执著,是一种很神奇的力量,它可以让一个平凡普通的村姑成为拯救国家的英雄;也能让受困在矿井里的人不吃不喝好几天直到再见阳光,甚至还能让受到必死伤势的将军一直安坐在马上直到战斗结束。而法师所要做的,就是帮对方强化一下这份坚持。
“这都行?”安吉利娜很是不可思议的样子,虽然严格来说她也算是个用信念战斗的人,可是法师所说的东西,也有些太神乎其神了。
“啊,如果那一枪开在头上的话,肯定是不可能。”贝坎宁笑得有点狡猾,“不过如果只是体内血液流失二分之一这种小事,倒还可以完成。”
在暗处的两人进行交流的这会儿功夫里,一向习惯迟到的纽约警探们终于到达了现场,其中一个家伙对马克摆了摆手:“怎么样,伙计,搞定了?活的还是死的?”
“搞是搞定了,凶器还在手里,有血迹,有指纹,判定元凶应该没问题,不过,”马克用左手抓抓头,而开枪的右手下垂着,只是这么一会儿的功夫,这只手的手腕已经肿得好像一条法国面包,可见那枪的后座力之恐怖,他踢了两脚地上的疯子,脸色很是不甘,“抓的时候让马格南捅了一下,你说还能不能活。”
“啧,可怜的家伙。要是活的,你的晋升就算搞定了。”同事耸了耸肩,如此对马克说,然后他对着身后的人把手一挥,“给法医组打电话,让他们来收尸,谁要是有空,也可以给纽约时报打一个,伙计们,我们是英雄了。”
于是,警官们变得很是放松,他们有的跑去打电话,有的开始抽烟,不过更多的人聚集在马克身边听他讲这一段的经历,然后……
“不对!这家伙还活着。”当一个名字叫麦特的胖警察经过疯子身边时,他忽然这么叫起来,这一声很响亮,很自然的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然后,众目睽睽之下,一直趴在地上装死尸的疯子,就这么爬了起来,然后三蹦两跳的一头扎进了路边的树林,动作敏捷得好像是一只兔子。
带队警官的手指松了,点着的烟卷一下掉进了袖子,他连一点感觉都没有,就是用手指着疯子钻进去的树林对马克:“你说你打中他了?”
“别问我,我也不知道。”马克同样盯着那方向看,他僵硬的摇着脑袋,想不出为什么。
当不久以后,法医和记者们同时赶到现场的时候,马克差不多连死的心思都有了,追捕的警员们一个个无功而返,根据几个有幸发现那家伙踪迹的弟兄陈述,那疯子速度快得像兔子;身手敏捷像猴子,上窜下跳,连子弹都追不上,根本就不像个受了伤的样子。
“也许自己会成为纽约警察局历史上最大的笑柄。”马克的心里就是那么想的,不过这种念头只持续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因为法医发现了地上的血迹。
那是很大的一片血迹,看起来就算人身上的血流干了,大概也不过就是这样。非但如此,有细心的法医还从地上发现了两样东西,分别是一块肺叶的碎片,和一小截肠子。然后,就轮到记者们大呼小叫了。看着那一双双冒着光的眼睛,不难想象第二天的报纸上会出现些什么样的标题。至于亲手导演了这场好戏的人,他满意的观察了一番记者们的表情之后,拉上安吉利娜的手,静悄悄的走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