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这就是乔乔期待已久的正式登场……
从店门口跑出去的,是那个长了一脸大胡子的胖乎乎中年老板,这个结果显然多少有些让人意外,因为那原本就不是一个会让人产生警惕的家伙,至少,在孟菲斯人进店以后,他所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在对方的两只手之间发抖。
可就是他逃跑了,在五个混混或者心惊胆跳或者意乱神迷的时候,胖胖的店主人从混混头子的手指缝里溜了出来,好像一团软泥似的缩在地上,在阴暗的灯光掩护下爬向小店的门口,然后,当那位神秘女士的红唇之间吐出金古这个名词的时候停下动作竖起耳朵,并且在确定她要寻找那群人时,弹簧似的从地板上弹了起来,冲出大门,逃向死人城的狭窄街道。
“……老沙姆斯是金古的公开接头人,”混混头儿吞了一口唾沫这么说,被撞开的大门透进来一股凉爽的风,这似乎让他清醒了一点,眼睛盯着那个被撞开的破洞,话语之中带出一股被人拖累的怨恨,“我们来这儿就是找他要活干的。”
“哦,是吗?这很好,小男孩。我喜欢听话的孩子。”对于自己要找的人已经就此跑掉了,红唇的主人似乎并不怎么介意,她十分灿烂的笑着嘴角挂着一条充满诱惑的弧线,目光被这条弧线所吸引,混混头儿刚刚有点恢复的神志再次变得迷醉起来,任由这对红唇凑到自己耳边上说着诱人的悄悄话,“是的,我喜欢你,告诉我,你爱我吗?”
“是的。我爱,我爱……”混混头儿觉得自己伟大极了,就好像百余年前统治这个国家的帕夏,不。比那还有伟大的多,就像是埃米尔甚至是哈里发,他拥有一切、征服一切,包括财富、土地和女人,无比地幸福感将他包裹在中间,就好像被夹在两片面包里的火腿
混混头子的嘴唇和那对充满诱惑的红唇碰到了一起,无比地舒畅和快乐让他的灵魂飞了起来。而且还不仅仅是灵魂,他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变得轻飘飘的,好像一股烟,然后被那两片性感的嘴唇吸了进去,消失了。神秘女士咂么了一下嘴巴,叹了口气。
“这种脑袋空空的小男孩,味道糟透了。”她这么说着,目光落在剩下四个还在墙边靠着,目光呆滞仿佛傻瓜的小子身上,似乎有些犹豫的样子。然后摇了摇头,用一种风姿绰约地动作整理了一番衣领和头发,仿佛在海滩边散步一样怡然自得的往店外走去。大胡子店主沙姆斯正在朝着店门口倒退着跑过来,他脸上挂着惊惶的表情,很显然会选择这样的跑步姿势绝不是他自己的目的,而完全是被人逼的。
那个逼着他往回跑的东西,动作快得好像是一道闪电,不停的在死人城那狭窄、破烂、毫无规划的街道房舍之间跳来跳去。让人根本看不清那到底是什么,胖乎乎地店主人就有一个感觉:要是被那个在眼前晃来晃去的东西撞上了,自己全身两百零六块骨头恐怕剩不下一块会是完整的。
所以他一点一点往刚刚跑出来的路上挪着,但是挪动的速度越来越慢,毕竟在自己的来路上还堵着一个危险的魔女。然后当发现眼前这个快速跳动的影子似乎在有意把自己往店里面逼地时候。长满了大胡子的脸上露出一片狠戾的神色,两只手伸进怀里,掏出了一把手枪。
中年大叔的设计动作异常流畅,他计划是在掏出枪的同时就勾动了扳机,让人仿佛以为这把枪在他怀里地时候根本就没关过保险。发=枪身黑亮,可见被保养的很不错,当扳机被勾动时。枪口发出尖锐的啸声。如同在深夜咆哮的女妖,让人有一种脑浆发胀的不适感。
沙姆斯的射击动作十分流畅。让观看的人感到一种和谐地美感,可见在某些方面经验十足,他地手指转动着,几乎在一眨眼的功夫就发射出十几颗子弹,甚至形成了一道弹幕,让眼前那个快如闪电地黑色影子也难以靠近---当然也许只是对方不那么着急罢了,毕竟一支手枪的装弹量总是非常有限。
果然,还不到十秒钟的工夫,大叔枪里的弹夹就已经被打空了,他动作潇洒的从口袋里掏出备用弹夹,可还没等他把空弹夹取出来,一道窈窕的身影已经出现在他身侧,五根细长的手指从粗壮的手腕上划过,让他整条胳臂都感到一阵麻木,然后那支漂亮的黑色手枪就从沙姆斯先生的手中飞走了。
“哗,真有钱!可见盗墓是个好行当!”清脆的口哨声,伴随着悦耳的女性嗓音,不似店内那位神秘女士般充满诱惑,但是声线轻灵仿佛少女,中年店主惊讶的抬起头来,这才注意到那道逼着自己到处乱跑的闪电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位有着褐色卷曲长发的年轻白种女郎出现在自己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