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弹射击比赛颁奖结束后,何从容和梁毅一起宣布了新生军训的闭幕。
所有学生也拿回了自己在来“煅炉”时,上交的手机、游戏机和平板电脑。
“在刚换上迷彩服和军靴的时候,各种不舒服,但现在要脱下来,交回去的时候,突然有点不舍得了。”
“是啊。那个时候好怀念我的联名运动鞋,现在却又觉得军靴真帅。”
“回去后,我要去买两双军靴,也不知道秦时脚上穿的那种军靴哪儿买的,只要知道在哪儿买的,我高低去整两双。”
“刚来这里的时候,还嫌弃这里蚊子多,还没有空调,现在要走了,我居然担心回到有空调的宿舍里,我会失眠!我这算不算是犯贱啊?”
“哥们,放宽心,‘犯贱’的不是只有你一个人。”
“……”
也不知道是谁提了一句,立刻引起了周围其他人的共鸣,纷纷表示出对自己手中迷彩和军靴的不舍。
这就是迷彩的魅力,这就是军营的魅力,能让人不自觉的爱上它。
姜凝也换回了自己来时穿得T恤和牛仔裤,但脚上的鞋子,却还是穿着那双马格南。
“怎么不把鞋子也换了?”
秦时看到姜凝脚上还穿着马格南,问道:“你难道不嫌热吗?”
“你不是也没换吗?”
姜凝指着秦时脚上那双跟自己同款的马格南,对着秦时反问道:“你不是也不嫌热?”
“我习惯了。”
秦时回答道:“一年365天,我至少有300天都穿着军靴。”
“那我也能习惯的。”
姜凝信誓旦旦的说道:“等这次回去以后,我还要去买迷彩,各种各样的迷彩!我回去腾一个衣柜出来,专门放迷彩!”
我喜欢你,就会喜欢你的一切,包括你习惯的迷彩,你习惯的军靴,你所有习惯的一切……
……
晚饭还是在“煅炉”的食堂,还是标准的三菜一汤,但所有人打完饭都只是坐着,没有人动筷子。
除了秦时以外。
秦时扒拉了一口饭,看同一张桌子上其他人都没动,有些好奇的姜凝问道:“怎么不吃啊?不吃一会儿就凉了。”
姜凝用脚踢了一下秦时,小声说道:“这是我们在这里的最后一顿晚饭了,要有点仪式感。”
“舍不得?”
秦时轻轻一笑,说道:“舍不得简单啊,回去办个休学,今年秋季征兵的时候再来就是了,多简单的事情。
学校让你们来军营军训,本来就是增加你们对部队,对军营的归属感。”
“对!如果大家舍不得这里,可以参军入伍嘛,我欢迎你们的到来。”
走进食堂的梁毅听到秦时的话,看着做着一动不动的学生们,大声说道:“吃饭,动筷子!外面属于你们的舞台都搭建好了,就等着你们吃饱饭,上台表演了!”
听到梁毅的话,大家才纷纷开始动筷子。
而在学生们享用在“煅炉”的最后一顿晚餐时,训练场上迎新晚会舞台也已经搭建完毕。
需要表演节目的同学已经去化妆、换演出服,而没有节目表演的同学,则是去往训练场集合。
秦时虽然有钢琴独奏的表演,但也没有演出服要换,所以打算直接去晚会现场,可刚走出食堂,就被姜凝从身后叫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