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小村验骨(2 / 2)

思及此,司寇继昭收回视线,端起酒杯仰脖倒进了口中。

席间气氛一时安静。

水银见他没再究根问底,心底虽然悄悄松了口气,但心神也因此崩得更紧。

脚踏异土、心怀母国的行间之人,任何时候,都不可完全放松心神。

……

很快,待水银吃完后,司寇继昭便将她带至另一间烛火、火把通明的侧屋。

地面上,摊放着一堆骸骨。

水银低头看脚尖,手指微微收紧。

这些人……

有把逝者骸骨弄得这么散乱、胡堆的吗?

“热水、皂角、姜片,都已给你准备好。对了,你的药箱怎么没见?”

司寇继昭瞟了她一眼,问道。

就听姑娘回答:

“画眉要进山,她带着更有用。原没想过大人要民女帮忙之事,是勘验骸骨。”

说完,她退出屋,在门口净手,拿了切摆好的姜片,含了,再进去。

开口说道:“帮忙再铺块干净的白布。有吗?如果没有……”

“有有有,”一随从急忙接话,跑去不知哪儿,找了块白棉布来,铺在她手指点向的地方。

水银挽好长发,于面上戴好娟帕,上前,蹲身。

拿起骸骨,开始一块块地辨认,并在白布上拼接。

有人说:单纯的只剩尸骨,就会无法确认死亡原因。

其实不然。

如被锐器所伤,尸骨的骨头上必然会有痕迹。即便是被捅腰腹,要想达到致人性命的地步,也必然会接触到骨骼。

如被从高空坠落、撞击等致死,骨盆则有异。

如被窒息死亡,舌骨,不会完好。

如被毒药所害,骨头的颜色也会有所显现。

师尊说过,风过留声、雁过留痕。万事万物,一旦产生过交汇,就必然会留下痕迹。

司寇继昭在一边看着她拼骨,一边做着案情解说。

“此案发生在两年前,慧元17年7月14日,人犯当场被拿获。

当时仵作验尸后,给出的死亡时辰是,午时一刻至未时三刻。凶器是该户人家厨房里切菜所用的菜刀。

人犯是我的一名下属……”

说到这儿,他顿了顿,再继续。

“根据人犯交代,因为一桩案子,人犯在此前久未归家。那日案子结束,终得休沐,回家睡觉。

睡得迷糊间,忽觉口渴难耐,便就下床想找水喝,不料被物事绊倒。

其妻闻声进入,便惊叫昏厥。

人犯在那一瞬时,清醒了一下,才看清绊倒自己的物事,居然是一个冒血之人,而自己手上、身上已全是血迹。

见惯生死的人犯没有因此慌乱。

他翻身爬起,依着习惯,蹲身就想检查。

然此时,邻人及过路者,已被其妻尖叫声引来。

进屋正好看到他手握着菜刀,而菜刀还在地上躺着的人的肚腹之上,纷纷大骇之后,便立时冲上,按住他并报了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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