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1 / 2)

你们说,我现在该不该生气?可是生气有什么用,都找不出来是谁发上去的,难不成我要私信视频作者?那不连我自己的账号也暴露了吗?人家不又得做文章了,我可犯不上再给自己添堵。

网络暴力太可怕了,你摸不着打不着,一群人如果攻击一个人,你只能干生气没别的招儿,而且就我这暴脾气如果真的在网上和人起了冲突,要是我再骂不过别人,那直接就能把我给气死。

所以,我在网上从来不发布自己的观点和言论,一直保持着吃瓜的态度。

不过这视频真是……气的我直想砸手机,不过看着我手里的这部跟了我一年多还被我保养的如新机一样的手机,想想还是算了,如果我真把手机砸了,那岂不是自损一千又损八百呀!

我又点开了这个视频的评论:

1楼:这个人怎么能这样啊,这么大一男人还欺负大妈!

2楼:这人就该拉出去枪毙!

看到这,我就“卧槽”了一下,就算是真的是欺负人,也不至于拉出去枪毙吧,况且事实并不是我在欺负人呀。

3楼:这么多人围观,一人一口吐沫都够淹死他了,可最后竟然只有一个小伙子站出来为大妈说话。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个世界上还是有敢站出来仗义执言的,为小伙子点赞!

不用想,这被点赞的就是那个时候出来拔份儿的傻叉,我都无语了。

4楼:他长的高就了不起?有肌肉就了不起?这是没碰见我,我要是在现场第一个冲出去打死他!

看到这,我直接笑了,我还真希望他碰见我,我也想让他知道知道,他也只是能在键盘上天下无敌而已。

5楼:这视频一共就只有一分钟,谁知道是怎么回事?看东西不能看的太片面。

看到这个五楼的评论,我差点泪目,还是有明白人啊。不过,不出意料的,这位明白人的评论下方,遭到了广大网友的回复围攻。

然而,在各种回复围攻当中,我又看到了一位网友说了这样一段话:

事情确实不是视频里这样的,我就在现场,不过,毕竟在当时那个情况我要是出头就等于自找麻烦,我也只是个小市民,出于自保,我就没敢出来说话。不过我是最早在现场的,具体怎么回事,我有录了完整的视频,就是为了不让好人受到不白之冤。不过视频太长,我没有电脑所以没法发上来,大家有想看的可以私信我!

我也很意外,可能是当时注意力光放在保护田蕊和与人争执上了,还真没注意旁边的路人有谁一直在录着视频。不过这哥们也算是够仗义的了,虽然不是当时就站出来的,可毕竟,面对那么多人的口水,出于自保,不站出来也是可以理解的,能做到现在这样,足以说明他是一个内心持着正义的人了!

受好奇心的影响,我就私信了这位网友。

然后他让我加他微信,说直接从微信发给我。

我有两个微信,一个是添加现实中朋友的,还有一个小号,是专门加网友的。

我用小号加了他的微信,这人的微信名是三个点,就是标点符号的那三个点,头像是一个动漫的猥琐大叔。

通过了好友申请,我就问他要视频,他就告诉我说要视频的太多了,他是用流量发的,所以得收点费用。

我想了一下也是,人家能出来说实话,摆事实已经不错了,那么多人找他要视频,如果没有WiFi,真的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多少钱?”我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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