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哗也即时发出律师信,向中建有股份的天幕公司追讨为数1500万元的演员酬劳。
中建接着作出还击,使用非常凶狠的一招:向哗仔反索偿1.5亿元,全面封杀哗仔―――要求法庭禁制刘德哗所有未经公司同意的演艺工作,理由是一切哗仔直接或间接参与或协助的电影制作,均与天幕电影造成竞争。
最后,在包括卢德双在内的多方势力出面调解的情况下,双方以和解结束此案―――中建电讯在去年11月发表声明,表示刘德哗收回麦绍谈在天幕中持有的股份。双方没有透露收购价,有传言称,经过双方朋友的出面协调,哗仔8000万赎身。
这笔钱中,有将近一半的钱,是卢德双借给刘德哗的,因为卢德双很清楚,相比这点钱,刘德哗这个人才是最值钱的。
而就在今年的六月份,刘德哗跟麦绍谈再爆官司危机。
中建电讯老板麦绍谈指称刘德哗接受多家周刊及电台访问时“言论过激”,要求刘德哗道歉,据消息人士指出,引起风波的主要是香港某周刊的一篇访谈,以下便是访谈原文:
问:去年的官司风波令你学会了什么?
华:我懂得了交朋友和做生意要分开,大家从刚开始合作已经错了。起初大家意见分歧,他(麦绍谈)竟要求我解雇由我聘回的三大部门要员,包括导演,我做不到。他又要求公司(天幕)上市,但当时天幕根本未达到上市标准,既然大家理念不同,我便打算购回他所持有的“天幕”股份,但他拒绝,最后便要打官司。经此一役,我不再跟人合作搞生意,日后由我一人管理。我知道自己太好心,而成功的生意人都是奸商,但以后只有我一个人做,我不会去奸自己呀!今后我会将生意控制在自己手上,不用再向人交代。虽然合伙做生意彼此沟通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我觉得连10港元的开支都要向对方解释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好像是我令对方无端端损失了5港元。
问:是不是看错人?
华:从朋友角度来看,我确实看错了人,但是从商业角度来看,我不太清楚。我不能怪别人太能干,只能怪自己蠢,眼光差。
问:你在幕前的演出得心应手,但做生意是否超出你的能力范畴?是否觉得自己力有不逮?
华:我不觉得自己不适合做生意。“天幕”成立初期,我投资4千多万港元,拍《92神雕侠侣之痴心情长剑》和《天长地久》等片,部部卖座。今后我将考虑的是如何控制budget(预算),只要不再跟人合伙,继续创作高素质作品,从长远来看,一定有钱赚。我做生意和做人的信念一致,或者有些生意人用两三年大赚一笔然后离场不玩,但我不是这种人。
问:你一直渴望建立自己的王国,但“天幕”官司事件一次又一次发作,是否打击了你的自信心?
华:我创立“天幕”的原意并非升官发财,我只希望每隔一段时间,有一些新尝试,以及想令人知道凡我公司出品必属佳品。虽然公司上市合作之初有些挫折,但我不会失去信心,我一向是脚踏实地派,不相信一步登天。
也正是这个访谈,让刘德哗跟麦绍谈这两个名字近日又被拉扯到一起,麦绍谈就华仔接受传媒访问时提及两人之间官司的事件,认为其“言论过激”,对他本人以及他公司的名誉造成负面的影响,已发出律师信要求华仔7天内登报道歉,并收回有关言论,否则不排除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废话了这么多,相信大家也能够看出来,这两年里,刘德哗的情况并不好过,先不说外债累累,单单与麦绍谈之间的恩怨,就深深的影响到了刘德哗的事业。
之前官司危机中,卢德双的鼎力支持,又是出钱,又是出力,相信加上这次炮轰金马奖大会,替刘德哗出头的举动之后,自己对刘德哗的感情投资,已经到了回报的时刻。
如果卢德双这个时候开口要求跟刘德哗进行更深入,更多方面的合作,相信以感性大过理性,又重情重义的刘德哗,肯定不会拒绝自己合作的要求。
一年多的精心布局,终于到了可以开花结果的时刻,这就是感情投资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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