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小小人(1 / 2)

朗云山脉的冬天,冰天雪地,非常寒冷。

王林在卡拉市政府工作,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公务员。

外星人突然降临卡拉那天,王林没有跟随部队、单位同事,一起撤离卡拉市,而是开车穿过外星人遍布的街道,提心吊胆的回家了。

家有娇妻、还有可爱的儿子。

不就是末日吗?

多大的事,大不了一家团聚,生死相依。

红星花园的姑姑,乘坐飞船,突然造访卡拉,专门来接王林,可王林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红星花园,是蓝星最安全的地方,可冷血的姑姑,没有一点人情味,只同意王林前往红星花园。

王林的妻子玛丽-梦露,是一名貌美如花的白人,二人相恋结婚,婚后,生有一子。

二人结婚,轰动一时,本是一对令人羡慕的金童玉女。

末日降临。

混血儿进化后,变成了吃人的变异人。

靓丽的夫妻俩,瞬间变成了令人唾弃的罪恶制造者。

知道错误的二人,已经知道这一生不可能再继续生活。

玛丽-梦露是西方人,性格奔放,拿得起,放得下,决定放弃儿子,和王林分道扬镳。

王林是东方人,淳朴倔强,同意分道扬镳,但绝不放弃宝贝儿子。

王林带着十岁的儿子,离家出走了。

由于红星花园的长辈,在家族群里,留言淋雨,王林一家接受了初雨的洗礼,第一批适应了翻倍的重力。

去哪?

去政府办公大楼,那里没有庞大的地下室,不适合普通人居住。

王林带着儿子,在几乎没人,特别熟悉的办公室,住了下来。

没过多久,混血儿子变异进化,变成了吃人的野兽。

早就想到了这个结果,可事情发生后,王林还是非常难过,只能继续用铁链子锁着已经不认识自己的儿子。

放掉儿子。

那可不行。

十岁的变异人,战斗力低微,独自出去后,很快就会被其他变异人,当成食物几口吃掉。

我要把儿子养大,再放出去。

爱子心切,就是这样自私的想法。

王林就这样和变异人儿子,一起生活了五年。

啾啾。。

全军出击!

啾啾。。

进攻!

吼。。吼。。

咣啷。。咣啷。。

十五岁的儿子,身高一米八,因为体内有白人血统,力量大的惊人。

巨虫已经开始攻城,守护儿子多年的王林,决定放掉儿子,任由儿子在乱战中,自身自灭。

“我儿子还算人吗?”

天天用铁链子,锁着儿子,当狗一样,养了五年。

吼。。吼。。

咣啷。。咣啷。。

望着拼命挣扎的儿子,王林没有犹豫,解下腰间的钥匙,打开了镣铐。

咔嚓,咔嚓。

吼。。吼。。

脱困的儿子,口中低吼,一步来到窗前,居高临下,望向远方。

天天喂食儿子,养熟了后,儿子就不再咬王林,就跟狼狗一样,听话乖巧。

只是儿子的脾气,比较暴躁,不再双足直立行走,变成了四肢着地的爬行动物。

一只只巨虫,出现在视野中。

嗖。

儿子缩头躲在窗边,不再观看巨虫。

已经不想活的王林,走到窗边,居高临下,默默注视着楼下。

一只只追杀变异人的巨虫,正在纵跳奔行,四处狩猎。

轰隆。。轰隆。。

巨虫每一次跳跃,笨重的身体,都带来大地震动。

“我去,随便一跳,几十米高。”

政府办公大楼,五十九层,王林居住在三十三层,副市长的办公室里。

咔嚓咔嚓。。

巨虫抓住变异人,一顿咀嚼,吞入腹中。

“很快就轮到我们父子了。”

巨虫正在办公楼下吃人。

王林没有一点反抗意识,身体靠在窗边,探头望着窗外,低语等死。

咋抵抗?

巨虫的身体,泛着金属光泽,实力超强的四色变异人,不但无法破防,而且都不是巨虫一合之敌。

什么情况?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