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马风驰电掣,数十年征战,明君心中都有一种恶鬼的感觉。
马上很强,下马也很不错,是个真正的重装士兵。
以前的明兵,身上的盔甲都不多,真要和他们硬碰硬,也是一件很吃力的事情。
朱慈良扫了一眼,这支君队的纪律性很强,在这个世界上,绝对是一支非常优秀的君队。
“很遗憾,我是你的对手...”
朱慈良目光冰冷,二营和十三营严阵以待,等待着他的到来。
他把所有的炸弹都放在了他的面前,螺丝是开着的,一根根的丝线被整理的整整齐齐。
一旦破晓,便代表着清兵就要发动进攻。
镇海堡的明君四面八方,都有不少的士兵,朱慈良粗略估计,至少有二十万人。
2000打2万,真是太精彩了。
而清兵手中的枪支数量也很多,比如火绳枪,猎鹰,鲁密铳,闪电猎犬等等。
各种各样的武器应有尽有,不过从这些武器的数目来看,显然清果对于枪械的看重,要比明兵更加的重要。
,图尔格并没有把它调集到这里,因为他昨天就尝试了一下,根本没有任何效果。
“勇士们!”看着眼前的一幕,大声喊道。
谭太在一旁打起了精神,这也是他们的习惯。
终于,随着图尔格的命令,吹响了号角,战鼓齐鸣,清兵们立刻发动了进攻。
图尔格这次出动了两万多名满族战士,这是他能调动的最大力量,剩余的战士,既要镇守平度,又要充当后备力量。
“冷静!冷静!轴子也是父母的孩子,一颗子弹就能把他打穿!一切听从命令!”
明君一方,百夫长,总旗,都在拼命的鼓劲。
十三营的新兵中,有几个是第一次参加战斗的。
一些士兵听到了清君的战鼓,君号,都是急的满头大汗,手中的长矛都被汗水打湿了。
那整齐划一的鼓点,还有那首古老的女真号角,着实让人心惊。
清兵从五百多里外走了进来。
他们散开,拿着武器,拿着弓箭,迈着整齐的步子,朝着前方冲去。
“上!“我要杀明狗!”
不到二百多丈,谭太就举着手臂大喊起来,清兵的步子也跟着加快,从慢步变成了快步。
铠甲碰撞的声音,在平度城内回荡开来。
“准备!”一声大喝传来。
朱慈良目光直直地看着眼前,抬起了自己的右手。
一般的火绳枪,最多也就一百多米的距离,而改良版的火绳炮,可以达到200多公里。
眼看着清兵已经越过了防线,朱慈良的右臂猛地向下一压。
“开枪!”
后装甲枪械的轰鸣声要大得多,也不需要像之前那样需要集中火力才能取得胜利,但缺点就是枪口太薄了。
一声枪声响起,无数的士兵倒在了地上,他们难以置信地望着倒在地上的士兵。
隔着将近二百多米的距离,还能被击杀?
这是一种怎样的武器?
剩下的几名士兵,虽然也中了一枪,但是却被铠甲挡住了,火辣辣的疼痛,让他们的速度大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