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的来说,是因为王凯,两人才结下了不解之缘。
其次,沈万夫是贵人不假,可他记性很好,王商磊的声音还是能听得出来。
“大半夜的不睡觉,跟我打电话,有病?”沈万夫没好气地道。
“你……”王商磊终于是沉不住气了,隔着电话,都能听到他把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我知道,最初我儿子生不如死,就是拜你所赐。接着,我儿子被判刑入狱的当天,你也紧接着进了龙山监狱,恰恰就在当晚,我儿子因病而死,你敢说,我儿子的死与你无关?”
沈万夫一阵哭笑不得,说道:“哈哈!王会长,有关,有关,那天你儿子死的很惨,七孔流血,口吐白沫,比羊癫疯发作了还可怕,我眼睁睁看着他发病到生命终结,也算是你儿子临死前见的最后一个人了吧。”
王商磊老奸巨猾,马上使用激将法,说道:“我儿子根本不是因病而死,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敢做就要敢当,你要是不敢承认,便也算不得大丈夫!”
“我有说过自己是大丈夫么?我胆小,怕死,还很怂!”沈万夫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你……”王商磊的呼吸愈发急促,最后却不怒反笑,“沈万夫,你应该很好奇,是谁治愈了你在我儿子身上动的手脚吧?那个人已经告诉我了,以前的你可能很辉煌,不过这里是九泉市,是龙给我盘着,是虎给我趴着。你不承认杀了我儿子没关系,我将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沈万夫咂咂嘴巴,怎么又是这种烂大街的套路?
打了儿子,当爹的来,打了当爹的,当爷爷的再来。
纯粹就是无脑小白里的情节啊。
反派就不能动点脑子么,一个比一个白痴。
就说这个王商磊吧,既然你要帮儿子报仇,那为什么还要再给沈万夫提个醒呢?
杀一个措手不及,岂不是成功的几率更大?
当然,像沈万夫这种妖孽,王商磊成功的几率为零。
王商磊还在电话里喋喋不休。
恰恰这时,一个光膀子的大哥,醉醺醺的从沈万夫身边路过,也在通着电话,“老婆啊,我外面真的没女人啊,我那十万块钱,是用在……用在……老婆?”
沈万夫一双贼溜溜的眼珠子上下一转,冲光膀子大汉招招手,“大哥,有个基佬现在寂寞难耐,说只要有人陪他睡一夜,就给十万块钱!”
“真的?”光膀子大汉立马来了兴致。
“当然,骗你,你是小狗!”沈万夫故意加快了语速,对方愣是没听出来。
“这……”光膀子大汉犹豫了一下,最后一咬牙,一跺脚,“我他妈什么事情没做过,不就是陪一个基佬睡一夜嘛,为了钱,老子豁出去了!”
光膀子大汉接过沈万夫的电话,就敞开了嗓门说道:“喂?我叫王小花,嗯,别看我的名字很秀气,其实我是一个身高一米八的大汉,你在哪儿呢,我去找你,保证把你弄得服服帖帖,欲仙欲死,嗯?宝贝儿,你倒是说话啊,你不是想要一个精壮的男人么,我就是啊!”
靠!
这么一个彪形大汉,起名叫什么不好,非要叫王小花?
真不知道他父母是怎么想的。
关键是这货说自己的名字时,还说的理直气壮,好像天底下就他最适合叫这个名字似的。
沈万夫看着王小花,一副日、了狗的表情。
同时,脑补出一副王小花大战王商磊的画面。
特么……
画面太美,真是不忍直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