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逸怪异地瞟了沈万夫一眼,做举手投降式:“好了好了,我不喊嫂子,可她究竟会有什么仇家呢?”
被曹逸一言提醒,沈万夫拍了拍脑袋,似乎想起了什么:“我记起来了,我刚到省城不久,那晚有人想借雪琴玩仙人跳……”
将两人相识的经过说出来后,曹逸这才相信了两人之间真的没有那种情侣关系。
想想也是,以他对沈万夫的了解,若那蓝雪琴真与沈万夫有暧昧关系的话,在自己面前,老大根本就没有掩饰的必要。
稍稍考虑了一会,曹逸捻动着自己银白色的发尾,很快就有了计较:“那这样吧,我们先去找找那个所谓的豪哥!”
沈万夫点点头,二话不说,立马就起身,等着让曹逸安排。
毕竟,他可不知道那个什么‘豪哥’的地址。
旁边的蓝古琦听说这事跟那‘豪哥’有关系,当下打了个激灵:“我知道我知道,那豪哥的老大是张振东,以前张振东去金皇冠时,还带着他一起。那家伙平时,应该是在原野酒吧……”
沈万夫与曹逸对了个眼神,两人皆是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了一抹笑意。
有了地址,那一切都好办了。
原野酒吧,在省城酒吧一条街中并不如何出名。
但若是论哪家酒吧中玩的最野最嗨,那定然是‘原野酒吧’了。
毕竟,这里的老板于世豪人面广阔,又颇有交际手腕。
可以说,但凡是在酒吧一条街中打混的,碰到于世豪,莫不是恭恭敬敬地叫上一声‘豪哥’!
没有人胆敢惹豪哥生气。
听说豪哥但凡生气,必然会动手杀人。
而且,他的手上,已经有了不下于十条人命。
有好几次,甚至都有目击证人,但,最终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豪哥仍然安然无恙,并没有受到什么法律上的制裁。
倒是那所谓的目击证人,一个个的全家遭殃。
要么是家里人莫名失踪,要么是工作不顺,路上被打等等,各种倒霉事层出不穷。
所有人都知道是豪哥派人做的,但苦无证据,完全拿他没办法。
久而久之,豪哥凶名在外,这条街上,无人敢惹。
此刻,于世豪大喇喇地躺在沙发上,面色颇有不虞。
他到了今天才知道,自己几个小弟居然被人给了。
被人给打了?!
这还了得?
所谓打狗也要看主人不是,他于世豪在这几条街上,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可现在,那些人居然毫不看他的面子,胆敢对他豪哥的人下手。
反天啦这是?
不管对方是什么人,有什么来头,他于世豪……
嗯,反正已经调查清楚了,那娘们不顾就是个小偷,跟她在一起的,能有什么大人物?
“豪哥,人已经抓回来了,马上就到。”
有手下过来,在豪哥耳边轻声道。
既然人都抓回来了,那事情就好办得多。
于世豪阖目,轻轻点点头,示意将人带过来再说。
此刻于世豪一身休闲打扮,满是麻子的黑脸上,有一道狰狞的伤疤。
这道疤痕呈蜈蚣状,当初深可入骨,足足缝了近三十针,是他为张家张振东挨的。
也就是那一次,他便成了张振东的生死兄弟。
这道疤痕虽然丑陋,但同时也是于世豪向人吹嘘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