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2022615
高长松带偷渡来的乌云回到怀贞坊,才走到崇虚观,便见在门口徘徊的净尘。
净尘看见高长松肩膀上的乌云,松了口气道:“我就猜他回你这了,一顿饭的功夫,回头乌云就不见了。”
高长松听完以谴责的眼神看向乌云,这小猫咪索性将自己脸埋在高长松颈窝处,只留一对尖尖的耳朵不断抖动。
他的视线犹如实质,令乌云如芒在背,至于净尘,则笃信佛家“菩萨低眉,是为慈悲”的偈语,是不犯“嗔怒”二戒的。
乌云弱弱道:“可兴善寺实在没饭吃……”
高长松不满:“那也不能随便跑啊,你看这多危险,净尘要担心死了。”他将心比心,如果是高翠兰跑丢,自己得吓死。
乌云:别骂了别骂了,知道错了。
原来他在大兴善寺迈着猫步转悠一日,并未发现脸比净尘好的僧人,唐初的高僧,像著《破邪论》的法琳和尚都须发皆白,额头生有五道褶皱,一副垂垂老矣的模样,自然不如年轻俊秀的净尘,至于修密法的金刚智等,干脆是南印度那儿人,乌云又不喜欢深目高鼻的相貌。
这以貌取人的猫咪晃荡一圈,自觉无果,便找地儿填饱肚子,先寻味去兴善寺的斋房,桌上皆是些烫春芽、烧菇之类的菜。猫是肉食动物,是不吃的。
随后自食其力捕老鼠,却见这兴善寺中各角落干干净净,就没几个老鼠洞,仅存的硕果都是喝佛前香油长大的,仿佛开了灵智,见他虎视眈眈,干脆躲在洞里不出来了。
乌云:就很气。
他跟老鼠大眼瞪小眼了好一会儿,想自己也不能变变变,把这堵墙撑破了,这点面子要给兴善寺的,干脆带着自己全副身家,寻味儿来找高长松了。
高长松有些无语,也不给喵喵撒娇的乌云搞吃食,他先对净尘嘘寒问暖了一番,比如大兴善寺住宿条件怎么样啊,长安的高僧和不和蔼啊云云,净尘表示一切皆好,又看高长松如何,见他身穿缀白色护领道袍,跟崇虚观白砖青瓦融为一体,更与身后的太极阴阳图相得益彰,也不问了,趁着城门郎击鼓提醒一刻后宵禁的空档,扭头往靖善坊跑。
净尘:嘿咻嘿咻。
韩适远远缀在乌云身后,小眼神儿有点幽怨,高长松想到乌云说他很臭,小声问:“哪里臭了。”
乌云跟小孩子似的,听高长松小声,他也小声说:“有股尸臭味。”他人性化地皱鼻子道,“还有股说不出的味儿。”
韩适却神秘莫测地飘至高长松身后,幽幽道:“那是蛊虫的味道。”
高长松喊了一声“吓”,差点跳起来,韩适的眼神更幽怨了,连他那张喜庆的圆圆脸都救不回来。
高长松:“……哎,对不住。”他还有些尴尬。
韩适故作豁达地摆摆手道:“没事,我或许是无狸奴缘分的。”他开始自曝道,“哎,原本观里还是有几只狸奴来打野食,我来之后就再也没来过了。”韩适的背景色都变灰暗了。
高长松好奇道:“蛊虫是指……”
韩适对此接受良好,他说:“那个啊,我是从荆蛮之地来的。”
高长松地理学得不好,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荆蛮之地指的是湖南一带。
自周王朝开始,我国就有南蛮北狄,西戎东夷的说法,当时的湖南隶属楚国,哪怕是楚王称霸时期,他也自称过南蛮子。
隋唐时期,湖南等地有了一定的发展,竟然被设计成了八郡之地。
然而,这发展也是纵向对比湖南过去的地位,放在一整个唐王朝,这里还是很贫瘠的,唐王朝流放官员,专往这流放。
高长松想到了另外一点,这荆蛮一带,不是盛产赶尸人吗?
湘西三大邪,蛊毒、赶尸人、落花洞女。
但赶尸人这传统是清朝才有的,虽说神话起源能追溯到蚩尤时期,但眼下是没有的吧?
高长松看着韩适,眼含敬畏,哎,没想到他这么牛啊,又转念一想:“那你怎么来灵宝派了?”蛊毒跟道士不是对立的吗?
韩适却表示:“我入灵宝派的初衷,就是想学禁蛊毒法。”他吐槽道,“最好能把家乡的蛊毒之术都禁了,我真不想跟虫子蛇呆在一起了,僵尸就更不行了。”他嗅嗅自己的胳膊手腕说,“我都要被腌入味了!”
高长松想:懂了,这不就是《全x猎人》中的奇犽吗?出身杀手世家但想把家里的杀手都抓了,真是大孝子。
哎,不对,也不能这么说,人人都有职业自由的权利。
……
回怀贞坊没多久,坊门就落下了,崇虚观内倒有吃的,可毕竟是道士,就算能吃三净肉也不会准备太多,高长松想到这点,回来时顺路去屠户那买了猪与羊。
好的部位一早就给买走了,眼下也没得挑,猪肉的价格不算很贵,长安城内一头猪约值600钱,他买点下水、瘦肉,花了五十多钱,羊价也肖似。
高长松把乌云放下,跟他说:“你先捕鼠吃吃。”他们崇虚观还是有老鼠的。
忽然,高长松背一耸,觉得有点冷,回头一看,才见韩适幽怨地盯着自己看,高长松用小拇指都能猜到他在想什么,他供奉精心烹饪的小鱼干狸奴都不买账,自己却让乌云去捕鼠。
韩适:差别对待!是差别对待!
乌云自己倒挺高兴的,他以前在山里除了被阿耶按着修炼,就是跟田鼠、脱兔之类的玩,具体说来是他玩他们,乌云捕捉到猎物是一定要玩弄一番才肯吃的,因此,他是捕鼠的高手。
这年头的狸奴都会捕鼠,后世《聊斋志异》中有句话“黄狸黑狸,得鼠者雄”,也证明了古人对狸奴的态度。
毕竟是烹给狸奴的吃食,高长松做得很精细,因道教有五荤三厌的说法,不吃韭、蒜、芸台、胡荽、薤,他就把茖葱打结扔进鼎里煮。
茖葱在佛家是禁忌,道教却没做规定,他也算打擦边球了。
野猪下酱清炖煮,羊肉则用胡人的法子做,加奶乳后烤了吃,高长松曾试过,味道就那样吧,不功不过,哎,只可惜他不擅长烹饪,否则就能做得更好了。
他跟观内修行的道士们打时间差,给乌云做吃食时,其他人该吃得差不多了,这是崇虚观的休息时间,平日里干什么的都有,这两天大部分人应该都窝在白仙那写白刺猬观察日记。
高长松:就离谱。
他没想到这群道士如此爱精怪。
这点葛巢有话说,其实全天下的道士都恨不得跟仙人一样,养几头坐骑,可惜一是贫穷限制了他们的行动力,二是武力值限制了他们的成功率,三则是颜控提高了他们的眼光,实在不能接受牛头人熊头人什么的。
最后,愿跟道士跑的精怪就成了稀罕货中的稀罕货。
高长松那筷子往肉块里一插,感觉软硬差不多了,就去招呼乌云吃饭,哪知道一出门就看见这幅画面。
“哇!”小徒弟惊呼,“他尾巴动了!”
十三四岁的道士捂住胸口,一副再起不能的样子道:“他伸出爪爪玩老鼠!”
葛朝阳凝视乌云:“吃了!他吃了!”
高长松:“……”
至于吗!
白仙的行情依旧很好,可韩适回来后帮乌云宣传了一番,以至于不少人分流到这,高长松看人里三层外三层将乌云所在的围墙堵住,黑线得不行。
葛朝阳修为高深,是最先发现高长松的,他撞上高长松无语的表情,眼神慌乱一秒,抚平衣襟上的褶皱咳嗽一声道:“我只是路过来瞧瞧罢了。”
随后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高长松:“……”
其实,你不想走也是能不走的。
乌云很习惯这众星捧月般的情形,他甚至不会施舍给两脚兽太多的眼神,哎,这就是人族,哪有什么危险的呢?
高长松的气味他很熟,闻到人来了就从墙头上一跃而下,穿众道士而过,只见本簇在一起的人往两边分,如摩西分海一般,齐刷刷往后退,只留下迈着猫步的乌云。
高长松:……你们真的至于吗?
乌云向高长松扑来,只见他一个后空翻,再出现时已是人形,那是名眼神灵动的少年,四肢如猫科动物般纤细,却很有些力量感,看他的表情,无端有些骄纵,显然是没吃过苦的。再看他穿着,倒与其五陵少年般的风流面貌有些不同了,竟身着一袭粗布短褐,平头百姓常穿着养。
乌云脑袋不大聪慧,法术却学得不错,放妖族里,他只是小小一幼崽,不说将自己身形放大放小,这幻化之术学得就很好。他曾得意地翘起尾巴跟耳朵,跟高长松咬耳朵,说那些小精怪,都幻化不出人形,哪怕能化出来,也不会变衣服,哎,赤身裸体的,不就像是没皮毛的猫,可真丑啊!
至于他为何没幻化出锦衣轻裘,只因乌云一直住在街头小巷,往来皆是白丁。他们虽朴素,却有种野草般的生命力,和善又知足,乌云对人类最初的好印象就是这样来的。
都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乌云这一化形,伸长脖子往后望的葛朝阳就坐不住了,他趁着乌云大快朵颐时探高长松口风道:“这狸奴跟脚绝不寻常。”
高长松回忆道:“只听他说过父亲乃是威震一方的大妖,其余也没多说。”
葛朝阳盘算:“总不是唐国内的妖物。”他们这可是人治之国,妖怪都要夹着尾巴做妖的,随后又捋胡须思考道,“或许是北俱芦洲的妖物。”
对住南赡部洲的人来说,北俱芦洲之情境根本无法想象。
唐国在南赡部洲,这周只有大唐与一些附属小国,在这片土地上,人族欣欣向荣。高长松所在的高老庄在西牛贺洲,西游记中的万寿山五庄观、火焰山、女儿国、车迟国、天竺国,甚至是如来佛祖住的灵山都在西牛贺洲。
当然了,即便同在一洲,对高长松来说天竺国都很远,他们乌思藏因与南赡部洲接壤,还是以人治为主。
北俱芦洲就不用说了,对唐国人来说,那是蛮荒之地,遍地妖魔,寻常人族根本不想往那跑。
最后是东胜神洲,也就是西游记中孙悟空的诞生之所,在西游记中,除了傲来国与孙悟空,就没再提到东胜神洲了,可就高长松目前听说的,发现灵宝派的人反而对这很熟。
葛巢一开始在乌思藏跟高长松讲解世界大势,就提到过东胜神洲,在他口中,那可是修士的福地。
“东胜神洲中妖物、寻常人族、修士共存,那的妖怪没北俱芦洲那么野,有与人类一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人也不是很惧妖物,东胜神洲中人族不算太多,可大多习点武,略懂道法。”他说,“秃驴……僧人不怎么去东胜神洲,我辈却常去此,偶尔还会前往东胜神洲寻找洞天福地。”
于是高长松将其解读为灵气充沛的,适合修士生存的地方。
葛巢还提了一嘴,说那里有座建在海上的修士之城。
高长松又问:“各洲似乎都有神魔,那长居东胜神洲的神仙不知是哪位?”
葛巢说:“我派供奉的元始天尊就在东胜神洲,但听说他闭关修行已久,多年未行走人世间了。”
高长松听葛朝阳的猜想,也没多惊讶的,他说:“倘若乌云想去北俱芦洲,若我修行之道走得通畅,应是能带他去的,若他不想去,还贪恋人世间,那左右也不过耗费点银钱买肉给他就行了,他的去留由他自己来定。”
他对乌云很尊重,虽然小猫咪有点笨笨的,可高长松发自内心把他当朋友,哎,就如果他准备独自一猫闯荡江湖的话,高长松应该会教他人心叵测,让他好好学。
葛朝阳也只是随意聊聊,很快就去做自己的事了。
乌云吃完后舔爪子洁面,高长松还没说什么,就看金鑫带着一群小道士,脸红扑扑地来到他身边,兴奋道:“十二郎、十二郎,我们能给乌云梳毛吗?”
高长松说:“那你们要去问乌云,他应该很乐意有人帮他梳毛。”这可是两脚兽的供奉之法,猫咪是不会拒绝的。
……
眼看着乌云在崇虚观过得很好,高长松终于想起给自己丢这一天的白仙了,哎,还好他早上出门前不忘给白仙吃了柱香。
他还担心一秒,白仙会不会想自己,等看到发现是自己想多了,白仙怕不是乐不思蜀了。
于家村的人不知道如何顶白仙,他们这群道士还能不知道吗?一个个把白仙伺候得舒舒服服,高长松去看时,只感巨大的白刺猬容光焕发,叫粉色的脚趾缝中都透着光。
不知是否为他的错觉,只觉得白仙胖了一圈……
高长松:。
行吧,就知道你们都过得舒服。
他心情复杂,哎,谁能想到灵宝派的道士都是溺爱动物人士呢?
倒是白仙,对自己受到的优待有些诚惶诚恐,他等其他道士走了偷偷问高长松:“十二郎,他们对我如此之好,是我要当坐骑吗?但我跑得不快呀!”
高长松:“……坐骑是不可能的。”